四川以会代训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任务,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切实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9月19日上午,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四川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省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副组长王东洲强调,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要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努力把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既全面部署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又重点培训政府信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操作等业务。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是继《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必将对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国务院办公厅对做好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专题部署,省委、省政府确定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邀请国信办副主任杨学山作了贯彻落实《条例》的专题培训,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三次发文对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提出了四川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授权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研发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主要用于省级各部门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示政府信息,最后自动生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全部政府公开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狠抓进度成效,确保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会议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一是组织保障。要在9月底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二是制度保障。要制定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经费保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四是目标保障。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今年,编制《指南》和《目录》工作将作为新增目标纳入全省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要组织检查并将定期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分散在政府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在做好行政机关信息梳理的同时,还要做好指导本地本部门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要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公开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此次集中梳理要在10月中下旬全面完成,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要着重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信息。同时要注意要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

    会议强调,要抓紧编制《指南》和《目录》。编制《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施行《条例》最急迫最关键的工作,是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公开《指南》和《目录》既可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的问题,又能方便公众按图索骥获取信息,同时对解决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瓶颈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全省采用统一规范的模式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指南》和《目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填报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在10月10日前将梳理的内容填报完毕,并最迟于10月31日前将编制的《目录》和《指南》上网公示。之后要采取网上调查、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及《目录》和《指南》的调整、充实、完善工作。整项工作必须在2008年2月底前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会议强调,要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种多样,相对于传统模式,政府网站具有不受时间空间约束访问信息的能力,最能保证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存储信息的丰富性、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使用信息的广泛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切实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一是要摒弃惯性思维,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使网站上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得到有力保证,使各级政府网站真正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要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形成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为龙头、各级政府网站为区域中心、深度整合部门网站、层级之间资源共享的政府网站群体系,使公众能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享受到四川政府网站群所带来的快速查询和便捷服务。三是要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要以施行《条例》为契机,公开信息为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努力实现“一站式、一体化”、“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网上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要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 “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治文明程度。五是要认真做好监督监管工作。要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网站管理机制,加强交流和检查,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推动网站建设。同时,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千方百计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四川省级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负责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单位负责人,省级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负责人等近300人参加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