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规划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信息优势以及华侨众多的人文优势,敢闯实干,开拓创新,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交通、能源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初步扭转了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基本满足了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区域经济的腾飞,使珠江三角洲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

  1999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珠江三角洲在2010年左右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形势,对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从量和质的方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做好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现代化规划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次基础设施现代化规划内容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三大部分。

  一、现状与主要问题

  (一)现状

  初步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多种运输方式相配合,沟通广东省和全国的交通运输网络框架。至2000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902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06公里,一级公路3424公里,二级公路3704公里,分别占广东省68%、63.5%和27.7%;公路密度为69.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出广东省平均水平12.5个百分点。铁路运营里程514公里,占广东省26.5%,其中干线里程466公里。现有港口泊位254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01个,占广东省80%;全区港口吞吐能力达到30000万吨,约占广东省港口吞吐能力的82%;完成货物吞吐量28137万吨,其中集装箱852.7万标箱,分别占广东省87.6%、97.8%。现有航道823条,通航里程6448公里,占广东省47%。输油气管道里程234公里,占广东省15%;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大民航机场2000年完成吞吐量1969万人,占广东省92.0%。目前,该区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铁路运输紧张状况有所缓解;港口压船压港减少;民航运力基本适应需求(珠三角综合运输网络见插图一)。

  基本成为广东省能源消费和电网的核心。2000年珠江三角洲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634.2万吨标煤,占广东省70.2%;全社会用电量983亿千瓦时,占广东省73.6%;有效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943.6万千瓦,占广东省69.1%。已形成较强的500KV、220KV、110KV输配电网,其中500千伏电网形成主干环形网络,并已延伸至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有500千伏变电站7座,500千伏变电总容量120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总长度1164千米。建成城市输气主干管网2851公里,供气能力约125万户,用气户95万户。

  该区水资源丰富,初步形成了以防洪为主,兼有排涝、供水、灌溉、发电等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该区是珠江流域东江、西江、北江三江汇合,八大口门分流入海,河网纵横交错、水流条件错综复杂的三角洲河网区,资源丰富但地域分布不均匀。珠江三角洲已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防洪标准的水利工程,西江下游有万亩以上防洪堤围14条,总长130公里;北江下游有北江大堤全长61.3公里;西、北江三角洲万亩以上堤围71条,全长1876公里,大型水闸19座,建成锦江、镇海、大沙河、流溪河等4座大型水库及一批中型水库;东江下游有万亩以上防洪堤围19条,总长244公里。

  (二)主要问题

  ——交通

  1.网络布局不完善,通行能力仍显不足。高速公路尚未成网,总量仍显不足;铁路网络布局欠合理,珠江西岸无铁路运营;广州铁路枢纽建设滞后;主要城市交通拥挤堵塞,行车速度慢;大型专业化码头能力不足,航道满足不了船舶大型化的需要;现有白云机场能力紧张。

  2.结构性矛盾突出。高速公路比重小;铁路繁忙线路客货混行影响了速度和效率;公用码头吞吐能力紧张,特别是广州港和深圳港大型集装箱专用泊位的吞吐能力不足,缺口达25-30%,货主码头和部分港口件杂货泊位能力富余;枢纽港航道水深不适应国际航运船舶大型化的需要;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尚未起步。

  3.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协调不够。各自为政的经营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影响了整体运输效率的发挥。

  ——能源

  1.人均用能水平及能源利用效率低。2000年珠江三角洲人均消费2.1吨标准煤,人均用电量3052千瓦时,低于日本、欧美等国家90年代的水平,也低于香港、台湾地区1999年水平;万元GDP能耗0.9吨标煤,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水平高出近3倍。

  2.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油、气等优质能源的使用比例偏低,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5%;电力生产以煤电为主,且大多数煤电厂未安装脱硫装置,给环境带来很大压力,酸雨频率超过50%。

  3.电力供应尚未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电源结构不合理,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煤电、小油电、柴油机组及地方小水电装机容量达660万千瓦,占全区电力装机总容量的30%,这些小机组出力不足,难以调度,且能耗高、污染大,急需淘汰;电源建设后劲不足;二是电网建设滞后,不能满足用电增长和大规模接收西电的需要,部分地区供电仍存在“卡脖子”问题;电网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

  ——水利

  1.防洪保安标准不高。受洪水威胁较大的西江尚无防洪控制工程;江海堤防标准普遍不高,捍卫万亩以上堤围基本未达标,部分蓄水工程特别是中小型水库尚未达到部颁防洪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偏低,机电排灌设施老化;部分河道淤积严重,入海河口泄洪纳潮不畅;三防指挥尚未形成体系。

  2.江河水污染日趋严重,水质型缺水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大量工业和生活废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大部分河道水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水质恶化,可用水资源量减少,部分地区出现水质性缺水,近海海湾时有赤潮出现,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3.水资源分布不均匀,调配能力不强,部分地区出现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如深圳、东莞等地区,本地可利用资源较少,又远离过境水源,形成资源性缺水。许多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维护水平低,运行时间长,老化失修严重,灌区配套不全,渗漏损失严重,部分地区出现工程性缺水。

  4.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水资源的管理体制仍是部门分割,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有机统一,难于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利资金投入尚未形成有效机制,投资力度与其基础设施的地位不适应。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落后,难以适应水利现代化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管理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为手段,以满足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目的,继续加强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并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处理好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发展关系,进一步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战略目标

  ——交通

  到“十五”期末,建立比较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套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大宗散货运输系统;进一步建设广州、深圳地铁等城市交通系统,起步建设连接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与港澳衔接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加快智能型交通的发展,积极推进现代物流系统的形成。基本形成以公路为基础,以铁路为骨干,水运、航空运输协调发展,对外运输通道和港站主枢纽相互衔接,结构趋于合理,运输能力显著增强,运输质量明显提高的综合运输体系。

  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将建成布局完善、分工合理、协调发展、沟通广东省、连接港澳的综合运输网,形成畅通、安全、舒适、便捷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管理智能化。全区公路里程达到3.5万公里,公路密度85公里/百平方公里,铁路里程达到774公里,港口和机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能源

  到“十五”期末,30万千瓦机组容量占全区装机容量70%以上,比2000年提高35%。人均用能2.8吨标煤,人均用电9970千瓦时,万元GDP能耗0.75吨标煤/人。人均用能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网设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0年,建立安全、稳定、经济、高效、清洁的多元化能源生产和供应体系,人均用能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水利

  到“十五”期末,全面提高江海堤围的防洪潮能力。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其防洪标准可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加上飞来峡水利枢纽联合防洪调度,可达到防御300年一遇洪水标准;深圳市市区防洪标准要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深圳市的主要海堤防潮标准达50-100年一遇;开展珠江八大口门与河道的综合整治,提高江河泄洪能力。重要城市排涝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的标准。初步建立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体系,全面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广小区分质供水,使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1000万居民饮上优质水;城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供水保证率达到95%,深圳、顺德达到97%;通过综合整治遏制水污染发展势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深圳、顺德市达60%以上。

  到2010年江海堤围和蓄水工程全面达标。广州市、珠海市和各地级市市区的防洪标准都要达到50-100年一遇;一般堤围达到20-30年一遇;各重点大海堤的防潮标准要达50-100年一遇;排涝设施全面达标。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标准Ⅱ类水质,实现供水城乡一体化,优质供水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供水保证率达到97%;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防洪排涝、给水保障、水环境保护体系,实现人水协调、配置优化、供水安全、山清水秀、环境优美,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大通道尤其是东部城际交通建设,改善公路等级结构,加强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提高公路运输装备的技术水平;起步建设连接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并与香港、澳门衔接的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加快沿海主枢纽港口和珠江三角洲骨干航道网以及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建设。

  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以电力建设为中心,在积极实施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建设大型骨干电厂,切实保障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加大淘汰小火电机组的力度,加快电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适当发展核电和天然气发电,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继续加强骨干电网建设及城乡电网的建设和改造。

  建立人水协调的防洪除涝与防风暴潮体系,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高质和谐的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体系,统一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完善的水政策法规体系和创新务实的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使珠江三角洲防灾抗灾能力、安全供水保证程度明显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加快江海堤围与蓄水工程达标加固,开展珠江河口综合整治,提高大江大河和大中城市的防洪能力;加强水资源配置枢纽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改造水厂工艺和供水管网,推进主要城市优质供水网建设;建设一批综合治污工程和水质监控信息系统,有效控制水污染,全面提高江河水质标准。

  (一)继续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

  “十五”期,新增公路通车里程约2000公里,使珠江三角洲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1000公里,公路密度75公里/百平方公里。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及运输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公路在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通道和基础性作用。重点建设京珠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汤塘至广州太和段、新洲至坦尾段,同三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江段以及京珠、同三线广州绕城等高速公路1400公里。预计到2005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700-1800公里,一级公路4000公里。预计“十五”投资约490亿元,按照省所占的股比,省共需投入资本金42.7亿元。

  2005-2010年,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主要通道及中心城市交通拥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提高公路的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区内高速公路连网收费;进一步完善公路运输枢纽,加强国家级公路主枢纽建设。继续建设京珠、同三线广州绕城西南环段等高速公路833公里,预计2010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5000公里,公路密度85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200公里,一级公路5000公里。加快以国道、省道改造为主的区域干线公路建设,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提高公路运输整体效益。(珠三角高速公路网络规划见图二)

  (二)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衔接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加快广州地铁二号线、深圳地铁首期等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广州地铁三号线、深圳地铁二期;积极配合国家建设京广客运专线,改造广州铁路枢纽,加快复线建设和电气化改造,使运输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起步建设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形成以广州为中心的核心区线路,以广深、广珠为主轴的运输主通道。近期建设广州至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至佛山和广州至珠海等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2005-2010年,续建广州地铁三号线、深圳地铁二期、京广客运专线等干线铁路,2010年珠江三角洲铁路里程达到774公里。新建广深城际快速交通走廊(珠三角铁路网络规划见图三)。

  (三)建立以枢纽港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港口体系

  进一步优化由主枢纽港、重要港口及其它中小港口组成的珠江三角洲港口布局体系。通过新建和改造,调整泊位结构,重点建设广州港、深圳港集装箱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珠海港大宗液体散货运输系统。加快港口设施的技术进步,提高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实现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向集约经营型的两个方向转变。

  集装箱运输:重点发展深圳港、广州港,珠海港为支线港、其它中小港为喂给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十五”期间,广州港、深圳港计划新增集装箱专用泊位14个,改造现有件杂货泊位5个,新增吞吐能力565万TEU.其中深圳港新建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0个,新增吞吐能力340万TEU,抓紧作好大铲湾港区开发规划;广州港计划建设4个5万吨级泊位,新增吞吐能力140万TEU,并对现有新沙港8-10#泊位、新港6-8#泊位及黄埔港8#泊位进行改造,预计新增吞吐能力85万TEU.同时加强广州港区挖潜改造与结构调整,配合广州城市南拓,加快南沙港区建设,以适应运输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合珠海九州港的迁移,建设高栏港集装箱码头;发展佛山港、中山港、惠州港、东莞虎门港、江门港、肇庆港等喂给港。

  此外,进一步完善珠江三角洲油码头建设布局。预计“十五”期沿海主枢纽港港口投资超过200亿元。

  改善枢纽港口出海航道通航条件。建设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深圳铜鼓航道工程,使两条航道的水深分别达到-13米和-13.5米。“十五”期出海航道建设约投资18亿元。

  2010年,港口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港口泊位结构将更加合理,以港口为中心的国际集装箱运输、大宗散货运输等综合运输网络基本建立,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港口服务功能更加多样化,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智能化管理系统得到应用。

  全面建设珠三角“三纵三横”千吨级内河骨干航道及重点航道,相应配套建设航道支持保障系统。逐步完善该地区航道网,形成干支相通、设备配套、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珠三角现代化骨架航道网。重点整治西江下游肇庆至虎跳门航道、小榄水道、陈村水道等航道。发展喂给港集装箱及散货运输,继续解决内河碍航闸坝问题。“十五”期间,整治内河航道317公里;到2010年新整治内河航道260公里,其中千吨级航道135公里。相应建设内河港口,提高内河港口的装卸效率和能力。“十五”期间,珠三角内河航道投资约8亿元。(珠三角航道网络规划见图四)

  (四)建设以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为中心的航空港体系

  布局上形成以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为枢纽机场,深圳、珠海等机场为干线机场的民用航空运输体系。“十五”期间,重点迁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形成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运行高效和管理一流的枢纽机场。首期建设规模以满足2010年旅客吞吐量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进行设计和建设。飞行区等级为4E,可满足B747和A340飞机等目前世界上各类大型民用飞机全重起降。设东、西两条远距离平行跑道,东跑道长3800米,设二类进近着陆系统,西跑道长3600米,设一类进近着陆系统。航站楼及附属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客机坪86万平方米,可同时停放60架飞机,货机坪5.5平方米,可同时停放5架大型货机。

  深圳机场重点拓展机场之间的限时货物运输,加强与跨国知名运输企业合作;积极发展延伸服务业,完善机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与周边各地的运输网络;着手更新改造现有候机楼及其它配套设施。2005-2010年,根据运输市场的需要考虑建设第二跑道等扩建工程。珠海机场将在立足于积极开发国内客货运市场的同时,争取成为对外开放的口岸,探讨与香港机场合作开展货运业务的可行性,努力将珠海机场建设成为中国国际航空快递分拨中心,大力开发航空附属项目如民用飞机维修,藉此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珠三角港口、机场网络规划见图五)

  (五)加快电源和电网建设

  在贯彻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积极吸纳西南省份电力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建设台山电厂(2×60万千瓦)、深圳西部电厂(2×30万千瓦)、惠州LNG电厂(3×35万千瓦)、深圳前湾LNG电厂(3×35万千瓦)、深圳东部LNG电厂(3×35万千瓦)、第二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核电站等大型骨干电厂,除已规划的电源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电源点;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调峰能力差的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机组,计划“十五”退役小机组容量为300万千瓦,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步伐。2005年区内电源总装机达到3906万千瓦。“十五”期投资约485亿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争取“十五”末期开工建设、“十一五”建成投产的项目有广州珠江电厂LNG机组(2×35万千瓦)、惠州第二抽水蓄能电站(240万千瓦)、珠海电厂二期(120万千瓦)、台山电厂3、4#机组(2×60万千瓦)等,2010年区内电源总装机达到4864万千瓦。

  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建成500KV连接沙角、江门、罗洞、北郊、增城、东莞和惠州双回路的输变电工程,完善500千伏双回路环形核心网架,并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双回路辐射,确保西电“接得上,送得下”,并进一步加强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联络。“十五”期间,计划新建500KV线路1299千米,占广东省64%,新建莞城、横沥、鹏城、西江、香山、广南和博罗7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东莞和深圳500KV变电站,新增50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1400万千伏安,占广东省95%。建设220KV、110KV及110KV以下项目一批。进一步完善城市电网建设,结合珠三角地区城镇化步伐,加快重点地区电网改造,使之接近城市供电要求。2005年基本实现供电现代化。

  “十五”期需投资485亿元用于主网和城乡低压网改造,约占广东省电网改造总投资80.3%。根据广东省电网建设资金来源测算,“十五”期通过出售省国有电厂资产等措施可筹措资金162亿元,可满足“十五”期电网建设的资本金147.5亿元的需要。(珠三角电网网络规划图见图六)

  (六)建设液化天然气(LNG)主干线及相关工程

  规划建设接收站规模为LNG 500万吨/年、输气主干线总长度509公里的液化天然气工程,工程建设分两期进行。2005年建成投产一期工程,接收站规模300万吨/年,输气干线327公里,向广州、深圳、东莞、佛山、香港等城市的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供气,并配套建设惠州和深圳前湾燃气电厂,使珠江三角洲城市居民天然气使用率达到28%。

  规划2009年建设投产二期工程,接收站规模达到LNG500万吨/年,输气干线达到509公里,增加向惠州、江门、中山、珠海和肇庆等城市供气。二期工程视实际情况,考虑在珠三角建设南海天然气接收站,计划利用南海天然气100万吨。(珠三角液化天然气规划见图七)

  (七)建设人水协调的防洪、防风暴潮、排涝减灾工程体系

  建设以“上蓄、中防、下泄”为目标的珠江三角洲防洪工程体系。“十五”期间,以堤防工程的达标建设为主,重点建设各主要城市防洪堤,特别是西、北、东江重要干堤和重要海堤。按计划完成北江大堤63.3公里堤防达标加固及其分洪道西南、芦苞两涌的整治,全面提高广州和佛山地区防洪标准,预计项目投资25.8亿元;加快建设广州市区防洪堤、肇庆市景丰联围、佛山大堤、江门市江新联围、中山市中顺大堤、珠海市中珠联围、顺德第一联围、深圳市区防洪堤、东莞大堤、惠州大堤等江河堤围,综合整治深圳特区河道、河口,建设深圳西部、东莞沙围、麻涌、虎门、中山坦洲、张家边联围、珠海白蕉、赤坎联围、番禺万顷沙、番禺联围、鱼窝头联围等重要海堤,累计建设江海堤围1521.7公里,总投资约148.7亿元;继续推进珠江八大口门入海水道的疏浚整治,初步实现口门畅泄,重点整治洪奇门、横门、磨刀门、蕉门四个口门水道,保障珠江三角洲防洪安全,预计投资13亿元。加快涝区排水涵闸、电排站的改造和扩建,重点实施深圳、中山、佛山、番禺、顺德、江门等低洼地区大中型排涝工程,预计新增排涝泵站装机32030千瓦,项目投资4.8亿元。

  “十五”期间,建设珠江三角洲防洪、排涝与防风暴潮工程体系投资约132.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8.8亿元,地方政府投资51.6亿元,社会集资0.7亿元,受益者投资51.3亿元。(珠三角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见图八)

  (八)建立持续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体系由水资源配置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和蓄水工程组成。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原则,调整与改变水资源的分布,进行水资源优化调度。“十五”期间重点解决深圳和惠州东部沿海地区的资源性缺水和广州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建设项目有东深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投资47亿元,深圳东部供水二期水源工程,项目投资3.4亿元,惠州大亚湾供水工程,项目投资6亿元;建设东江剑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投资7.5亿元;广州市南片水源地将开辟顺德水道黄涌取水口新水源,西片取水口将移至北江三水取水,项目投资约50亿元,为调节东江北干流和南支流等水道的分流比和改善东莞多间水厂的取水条件,及早修建石龙水利枢纽,预计项目投资约13亿元;建设珠海、澳门供水水源迁移工程,项目投资1.3亿元。最终全面解决珠江三角洲其它城市的供水问题,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统一调配水源、城乡供水一体化。

  “十五”期间,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体系投资约88.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3.3亿元,地方政府投资26.6亿元,社会集资0.7亿元,受益者投资48.3亿元。(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见图九)

  (九)建成舒适和谐的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体系

  “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广州综合治污工程、佛山汾江综合治理工程、中山石岐河综合治理工程、江门天沙河综合治理工程、东莞运河治理工程、深圳龙岗河、坪山河整治及西部污水排海工程二期等项目,预计项目投资为84.7亿元。在珠江三角洲各主要水道、市界、重要水源地、主要入河排污口、主要水功能区等地,建设水质监控信息系统。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搞好城市水环境生态景观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水质、废污水处理率按要求达标,消灭城市周边的臭污水涌。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布点新的燃煤燃油电厂,已建成的火电厂必须逐步配套脱硫装置,解决脱硫问题。加强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使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加强城市美化绿化建设,将水土保持与花园式、园林式的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建设山水园林式的现代化城市。“十五”期间,计划投入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59.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投资13.6亿元,企业自筹22.2亿元,银行贷款23.9亿元。(珠三角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程规划图见图十)

  (十)建设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分质供水网

  “十五”期间,有计划地建设将自来水加工后直接饮用的居民小区分质供水系统,力争2005年珠江三角洲1000万居民能享用到管道直供优质饮用水。新建的居民小区、大型楼宇、宾馆和公共场所,同步配套建设分质供水系统,已建成住宅小区、大型楼宇、宾馆和公共场所分批改造建设分质供水系统,首先在车站、机场、学校、医院、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试点、推广。“十五”期间,计划投入分质供水工程建设资金80亿元,全部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

  (十一)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网络化,积极发展智能交通,近期重点在高速公路的监控、收费、航标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民航运输的空中雷达管制系统,提高空域利用率和安全性;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能源生产和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建设防灾减灾的预警、信息指挥系统,珠江流域气象、水文防洪减灾等工程,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加强防灾减灾工作;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起先进、快捷的三防救灾指挥系统。

  四、政策措施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政企分开是建立交通运输市场机制的基础,港口、铁路、民航是实行政企分开的重点。启动港口体制改革,2002年3月底前所有港口下放实行属地管理,港口企业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相应改革现行港口计划、财务管理体制,港口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铁路改革要实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事企分开,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实行“网运分离”,把具有自然垄断性的铁路网管理与具有竞争性的铁路客货运输经营分开;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与行政管理机构脱钩,实行集团化经营,空管系统将政府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提高空管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政企分开的同时打破行业垄断,开放运输代理市场,建立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准入”机制,鼓励运输市场的合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口岸体制和贸易管理体制。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行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扶持中介机构,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在已实现电力体制“政企分开、厂网分离”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发电厂“竞价上网”改革。

  建立统一高效的水管理体系。统一水管理,建立适应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统一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利产业,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公益性水利工程耗费补偿机制,建立以市场求发展的经营性水利工程运行机制,建立以资源换资产的补偿机制;加强水利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水权管理机制,实行水权管理制度,进行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建立水市场,促进水使用权交易;建立节水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筹资渠道,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积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投资分类管理,培育、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市场。对于完全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航道、交通管制系统、防洪排涝工程、非收费道路等,由政府承担投资。对于完全经营性的建设项目,如供水项目,通过市场招标择优选择投资者;对于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建设项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助或特许条件,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投资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开放国内民间资金投资交通能源等领域,建议由政府牵头,提供信息平台,有效引导民间资本,探索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新路子。通过推行特许权经营,转让项目经营权等方式,使有限资产转化为现实财力。逐步建立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能够由市场承担的项目如电源建设投资尽量交由市场运作。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金,加快电力建设步伐。

  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投资调节机制,对于完全公益性的项目,政府要保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珠江三角洲河网密布,水运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显著的效益,珠江三角洲航道网是国家骨干航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现代化对水运的现代化将起决定性作用。但航道属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性的基础设施,航道建设和维护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建议现行“以路补水”的政策能够长期实行,并在今后费改税的分成比例中体现,同时省、市财政预算内要安排相应的投资,保持内河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的优势,提高珠江三角洲产品的竞争能力;对于电网建设的资本金,省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效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一是要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除特殊项目外,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今后高速公路及其它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投资主体要与施工单位分离,由政府牵头,吸收多个民营投资主体,组成规范化公司,以利于形成市场承认的合理造价。二是要加强建筑市场的准入管理,对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实行动态管理,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包行为。三是加大对工程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

  (四)制定征地拆迁的优惠政策

  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优惠政策,征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各项税费在法定的范围内按最低限缴纳,征地收费的种类和标准由省统一制定,各市不能以各种名义额外增加收费。对于控制工程允许在征地手续完备之前先期开工。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以利于加快征地拆迁的工作进度,降低工程造价。

  (五)充分发挥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做好本地区物流发展战略研究,从中寻求如何在推动物流的发展中起到最佳作用。首先,政府要从理念上澄清发展物流是为了什么,要冷静思考物流理念的形成过程,并认真研究物流需求的源头(制造业、分销和零售业)需要什么?它们的产成品在供应链过程中或到达最终用户手中存在着哪些障碍?如何通过政府的引导、市场的作用,使他们将非主业的功能活动剥离出来,利用市场资源去完成,从而降低产成品的成本,增加物流需求。第二,政府要加快培育物流赖以生存的空间,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物流的发育、成长和生存空间,需要政府培育和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需要政府提供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等公共产品、更需要政府打破行业垄断消除行政性障碍。如加快市场化过程,加快对公共产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对交通运输的整合实现多式联运等。第三,物流管理的供应链过程中的各物流功能不会改变其物理性质。各环节中的功能该是运输的还是运输,该是仓储的还是仓储。只不过是通过整合、集成使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处理方案更加优化。因此,对各功能的执行者,政府首先是鼓励它们将自己的主业做好,而不是引导它们都从事于供应链的管理中。第四,政府必须清楚,应用好物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原有的货流中心地位,而不是单纯地追求物流的目标。第五,从物流理念可以看出,能否成为物流中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区域中能否产生极大需求,并将这一需求完全采用物流的模式去满足。只有这样,这个地区才能形成整体的竞争力。总之,政府应该认真研究如何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物流,而不至于形成新的垄断,同时将垄断行业或有垄断嫌疑的行业所能控制的资源将到最低。

  现阶段首先要加快物流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国际接轨的关于物流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如包装、托盘、货架、装卸机具、条形码、集装箱、单证的格式等,尽快建立运输、贸易、海关等领域计算机管理平台和EDI网络,实现运输信息化,提高总体运输管理水平。建立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的法规体系,注意物流市场和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培育,大力发展运输代理等中介服务,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重点建设广州、深圳两大物流中心,形成以广州港、深圳港、新白云国际机场、深圳机场和铁路大型货运站为依托的综合物流系统,将不同运输需求、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的运输要素在市场经济原则下进行优化组合,使物流链的各个环节如仓储、运输、信息系统、财务结算系统等衔接配套,创造本区域运输发展新优势。

  (六)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和监督保障体系的建设

  推进交通能源和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依法行政,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能源、水利和交通运输市场行为。

  要根据三角洲河网区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和特点,制订保障珠江三角洲防洪、排涝、防风暴潮、城乡供水、灌溉、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法规。

  加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稽察力度,切实加强项目审批、概算控制、预算结算、资金拨付与使用、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省颁布的《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暂行规定》执行。

  (七)推进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一是在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继续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禁无计划批地和越权批地;千方百计保护好东江、西江等饮用水源;注重对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强供水和节水管理,实行自来水用量超标水价递增制度。二是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强化机动车尾气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已建的火电厂必须限期解决脱硫问题,严格控制燃煤电厂的建设,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估、综合决策、公众参与以及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和完善“三防”指挥系统等非工程体系;加强气象减灾、农牧业减灾及防震减灾工作,重点建设防灾减灾的预警、信息及指挥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珠江流域气象、水文防洪减灾系统,地震监测预报、预防和救援系统,海洋与渔业环境检测系统。

  (八)继续加强粤港澳大型基础设施方面的衔接和协调

  一直以来,粤港澳经济协作关系十分紧密,并有效促进了各地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新的国际经济大环境下,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间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澳门的全方位合作。一是完善政府间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粤港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粤澳高层会晤制度,提高合作层次。就粤港澳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包括三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及其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等进行商讨,加强合作与交流。二是加强粤港澳交通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协作。逐步完善粤港澳跨界大型基建项目协调机制,定期交流粤港澳大型基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