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共和街道办事处丽乔社区内,8位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居民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0多岁的马大爷就自家的房产问题详细询问了工作人员。马大爷高兴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问题解决了。”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从而逐步实现经济生活规则化,政治生活民主化,社会生活法治化。
作为立法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经济立法,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努力为本地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先后制定了《鞍山市节约用水条例》、《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鞍山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鞍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其中,《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些规定填补了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科学严谨、公正可行,较好地协调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五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修订修改3件,废止6件。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对60余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80件,并对“一府两院”的30余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较好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为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全市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把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市委政法委创新执法监督载体,组织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明察暗访组,制定了《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和旁听法庭庭审、明察暗访派出所工作计划,组织对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具体履行法律程序、庭审能力、形象方面进行讲评通报。建立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使执法活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同时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执法资料数据库,确定了全市政法各部门8个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公安机关建成计算机五级网络,实现了社区警务室网络覆盖,网络基础设施全省一流;检察系统大要案指挥中心实现了三级联网;鞍山中法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了内网审判工作办公自动化的流程管理,完成了与最高法和省法院的联网。网上办案,实现了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实时的监督;实行预审全程录音录像、执法窗口监控,增强执法人员自我约束意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查询、网上办证、网上举报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为了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市公安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侦破一批有社会影响、群众反响大的现行大案,最大程度地震慑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今年上半年打击违法犯罪全省绩效考核综合排名中,我市公安局位列全省第二名。与此同时,全面开展“双排查”活动,1至7月份,全市共排查危爆物品隐患228处,收缴炸药4.65公斤、雷管179枚、导火索88米。发现各类火灾隐患2073处,当场整改282处,限期整改988处,罚款6.39万元,行政拘留5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千方百计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共审理了企业破产案件42件,盘活资产70亿元,安置职工2.8万人,并为金融机构减少利息损失7000万元,为金融机构实现别除权、取回权达1.1亿元。还及时发现和纠正了5起清算费用使用不合理,13起破产财产认定不实、6起职工内欠不准的问题,其中1起还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首席记者 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