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局税费统管社保费扩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厦门地税局2004年4月接手社保费全责征缴工作,三年多来社保基金以年均30%的增幅快速增长,参保面也迅速扩大。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突破100万人,比2004年4月的589885人增长70%,其中:本市职工303605人、外来员工545337人、独立参保人员101681人、其他类型人员49531人。此外,还有4万名被征地人员、8万名高危行业农民工、13万名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也在近两年逐步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社保覆盖面占厦门常住人口的53%(全市常住人口233万人)。采取的主要扩面措施如下:


  一、借助税收管理机制,加强社保费征管
  一是实行“五费统征、全责征管”模式。实现“五险合一、捆绑参保”,有效杜绝用人单位选择性投保等行为,各险种参保率相互制约,大大提高社保费各险征缴率,扩大征缴覆盖面。二是将税收管理经验运用于社保费管理工作中,先后制定出台《税管员社保费征缴业务职责和管理规程》、《社保费规范化考核细则》、《社保费清欠管理办法》、《社保举报案件管理办法》等,并建立了重点费源户管理制度、纳费评估制度,将社保费的催缴、清欠等管理与税收管理有机融合,在未增加人员的情况下,通过税费同征同管同查,较好地夯实了社保费征管基础,有效保证社保费扩面工作的开展。


  二、结合所得税征管,推动社保费扩面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和社保费征缴系统的信息,比对参保人数与个人所得税登记人数差异,有效抑制“领取工资未参保”现象;将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社保信息与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计税工资人数、工资数额进行比对,参保单位未对其全部员工办理参保以及参保缴费基数不足等情况得到抑制,参保缴费单位依法真实申报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开展社保费检查和举报案件查处,推动社保费扩面
  充分运用市人大赋予地税机关的执法权,开展稽查工作。认真受理社保费举报案件,查办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办理参保等各类举报,维护职工利益。开展社保费专项检查,在国有企业、转制企业和大集体企业中开展社保费自查和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与劳动保障部门、安监部门联合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执法监督检查等。


  四、实行社保费征缴电子化,推动社保费扩面
  该局全责征缴社保费后,依托税收信息化管理手段,重组征缴业务流程,建立了一套科学简便的征收办法,有效调动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缴费积极性。在登记环节,将社保登记和税务登记合二为一,有效促使社保登记一次性扩面到位。在申报环节,将税收的柜台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申报方式全面运用于社保费申报,参保单位可随时在网上办理增减员等13项业务,全市已有90%以上的企业选择网上申报。在缴费环节,利用地税部门已使用成熟的电子缴税和缴税一卡通系统,做到税费同步征收,大大提高社保费征缴效率,推动扩面。


  五、重视社保缴费宣传培训,提高参保缴费意识
  该局不断加强社保政策和社保业务的宣传培训,提高参保意识。在地税网站设立社保办费指南、通知、法律公告、常见问题解答等专栏,刊登社保费最新政策及各项社保操作流程,方便查阅。编印一次性告知卡、办事指南放置于各办税服务场所备索。开展社保宣传活动,举办“社保政策进社区”活动,在各区街制作刊登社保宣传板报,在人流量大的地点摆摊设点进行宣传接受咨询,在各大媒体宣传社保业务知识,并通过报社、广播电台开设社保专题热线,解答群众问题等。针对社保新政策、新问题开展免费培训,先后举办102期次、有10112多人次参加的社保政策业务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