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在全区开展县域信息化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在全区开展县域信息化测评工作的通知
  内信办字[2007]107 号

各盟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将县域信息化工作广泛、深入、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2005年底国务院信息办公室推广组启动了县域信息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信息化测评工作是县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容,开展县域信息化测评工作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县域信息化在国家信息化的统领下,依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县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和提高农牧业生产水平、开发利用各类农牧业信息资源,以经济信息化为切入点,带动县域政务、文化、社会和党建等领域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县域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支撑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县域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对县域信息化的工作各方面实施进程和效果进行分项和综合的评价,也为全国各省市区开展县域信息化评价起到示范作用,并逐步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县域信息化评价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国信办的总体部署,以及全区县域信息化测评工作总体安排,我办于4月份在全区选择了县域信息化开展比较好的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进行了县域信息化试点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针对试点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盟市具体工作人员对测评工作内容不熟悉,理解不透彻等问题,我办于6月底在东部区和西部区各举办一期县域信息化测评工作培训班。目前,我办已根据试点测评过程中的试点盟市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新修改了《内蒙古县域信息化测评调查表》,决定于2007年9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县域信息化测评。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盟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到文件后,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并将具体负责人及联系人于2007年9月14日前上报自治区信息办。
  2、请各盟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07年9月30日前结束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纸介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自治区信息办。
  3、测评所填数据按2006年年底统计数据上报。

  联 系 人:巴特尔  托 娅
  联系电话:0471—6945796  传  真:0471—6965385
  邮  箱: btr2000@163.com    tuoyameng@126.com
  
  附件1: 内蒙古县域信息化测评调查表(可登录www.nmxxb.gov.cn下载)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