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需有形监管 治理互联网更需创造能力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公布首都网络110虚拟警察形象。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专电(记者 冯晓芳、万一)互联网诞生以来,就被贴上了自由、互动、免费、匿名、低成本等“标签”。然而,当互联网以远远超出人们预料的速度发展,并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后,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冲突日益突出,如何监管这个虚拟世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6日闭幕的“2007中国互联网大会”上,“治理互联网是为了发展互联网”成为政府、企业和网民的共识。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已达到1.62亿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900万人,增长率达到31.7%。快速聚集人气的互联网,成了年轻一代的创业基地和创新场所。垂直门户、个人网站迅速成长,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和医疗、移动信息、在线数字内容等网上各类信息越来越丰富,以WEB2.0为特征的博客、分类信息等更使互联网向个性化和互动性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互联网企业良莠不齐和部分网民的社会责任感缺失,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网络环境,网络犯罪、黑客与病毒攻击、网络侵权、青少年网瘾以及色情音像等不良信息传播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制约了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互联网相关市场规范整治力度,围绕文明健康主题,不断将阳光、绿色的网络环境建设推向深入。针对24岁以下的青少年占网民人数一半左右的情况,国家相关部委加强了对网吧、网络游戏的管理,组织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还配合全国中小学生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活动、青少年网络工程等,打击了互联网上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了互联网环境。

  应该看到,治理互联网所需要的创造能力,绝不亚于创造互联网需要的创造能力。随着互联网应用范围扩大,我国互联网治理正从网络和信息安全,向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传统文化与道德冲突等领域扩展。国家相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组织、企业和互联网用户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全方位规范网络秩序,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