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宋育英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育英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重要论述是在深刻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而提出的反腐倡廉重要战略思想,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等改革,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但与此同时,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出现,而制度建设又相对滞后,给一些腐败行为以可乘之机。比如,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串标”和“围标”、干部“带病提拔”、家属借势谋利、高校违规招生收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我们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把握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堵塞漏洞、规范行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实践证明,凡是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地方,就能不断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反之,好的制度不仅得不到落实,而且形式主义掩盖下的腐败现象危害更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把加强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摆在首要位置。要主动深入到经济发展的热点领域、体制改革的关键部位、权力集中的关键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和大案要案的高发部门,及时掌握和研究滋生腐败的新情况、新特点。当前,尤其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惠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房地产开发、中介机构监管、国债资金和社保资金管理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要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制度能否得到认同和落实,能否对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关键在于制度本身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把增强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放在重要位置,遵循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努力使所制定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做得到。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变革时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民主法制建设相统一,与反腐败斗争实践需要相配合,使制度建设从立项、设计到具体措施和办法,都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更好地维护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在法制化轨道顺利推进;适应反腐败斗争实践的需要,更好地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近年来,湖北省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以加强农村公益服务为目标,对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通过实行“政府采购、花钱买服务”的“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在农村公益服务发生可喜变化的同时,长期困扰农村的“七站八所”乱收费、乱执法、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纠风工作中,湖北省通过推行“政风行风热线”制度,坚持“百姓关注就是热线话题、百姓疑点就是纠风重点”的工作思路,坚持广播、报纸、电视、网站四大媒体互动的工作模式,在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架设了一座“空中桥梁”,拓宽了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渠道,疏导了人民群众的情绪,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
          加强制度建设,要善于运用平台和载体加以推进
    一项重大制度的实行,往往涉及一个方面的重大改革,涉及到权力配置的重大调整,涉及一系列权力运作方式的变革。这些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往往又需要一定的平台或载体加以整合、加以推进。
    从多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践看,落实“四项制度”是这样,以科技的手段、民主的手段预防腐败也是这样。在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制度”过程中,我们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为核心,在全省推行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归集到综合招投标中心这一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把信息的发布、资质资格的审查、评委库的建设、评标开标的过程,全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防止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湖北省加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湖北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政府部门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电子政务建设投资1.5亿元,其中投入600万元,在48个部门和单位开展电子监察,以电子政务这个载体和电子监察系统这个平台,打造“阳光政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和建设,离不开一定的平台和载体,抓平台和载体建设,有利于集中财力为制度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有利于集中人力、各方动手、上下联动,推进制度建设,有利于建立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重大制度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制度建设,要健全责任机制,狠抓落实
    制度是规则,是秩序,更是一种约束,其贯彻执行会由于人们认识水平、价值取向和利益冲突的制约而受到抵制,甚至导致制度失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下工夫,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要落实制度宣传教育的责任,使廉政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之中。要落实制度建设责任,把制度建设的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身上。当前,尤其要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制度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项一项抓落实。要落实制度执行主体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作为大事来抓,带头坚持制度、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落实制度。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只有责任机制逐步完善,才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制度落实的良好局面,才能使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