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相关部分近日下发通知,对该市的多台电脑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予以清理整顿。不过,烟台网通的用户只要每月缴纳了20元钱,将可以“不予封堵”。
以安全为由封杀共享上网
根据一份烟台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市公安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法使用信息网络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利用路由器(或开启路由功能的ADSL终端)、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将宽带私自提供给他人链接使用或私接宽带网络,违规开展IP电话和相关业务以及一个账号多用的行为。
根据该份通知的安排,9月16日到30日为清理整治阶段,而从10月1日开始到30日则为依法查处阶段,届时将对“违法使用信息网络资源的用户”进行惩罚,甚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次整治的原因,烟台相关部门在文件中的解释是:“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违法使用信息网络资源的案件急剧增多,给信息网络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
每月20元就可“不予封堵”
烟台网通的10060客服证实,家庭用户的多台电脑利用路由器共享上网已被禁止,要想实现一个家庭的多台电脑同时上网
,可以去网通营业厅登记办理相关手续,每增加一台电脑每月需收费20元。
在烟台热线的网通业务咨询反馈区,已有多位用户提出了对于封路由共享上网的意见。在一份回复中,烟台网通表示,该公司对目前“一条宽带线路一个宽带帐号”的业务系统正在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将可以满足同一用户多个帐号的业务需求。
烟台网通声称,网通公司经与烟台市公安局协商后,采取了应急解决办法,若客户到营业厅办理了业务登记,网通公司可暂不予封堵,但需要定期将一个帐号多用的合法用户及非法用户资料报市公安局备案,待业务受理升级完成后,网通公司将按客户的需要提供多个帐号上网。第二个帐号可以享受每月20元的“优惠资费”。
专家称按流量计费更合理
此前,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多个地方公司均传出限制用户利用路由器多台电脑共享上网的消息。然而,运营商封杀行动每次均遭
到用户的反对。一些用户认为,既然已经出钱购买了运营商的相应带宽使用权,就有权决定怎么样利用这些带宽。
中国网通副总工程师左风对搜狐IT表示,网通限制多台电脑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与用户签订的使用协议中就规定一条宽带只能用于一台电脑的接入。
对于网友质疑类似的这样的协议条款为霸王条款,互联网法律专家、著名律师于国富向搜狐IT指出,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是平等的服务合同关系,在此之前合同里没有的条款不能随意增加或更改。至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则要看其是否明显存在不公平,这最后要有法院来判断。
电信专家,万方咨询总监付亮认为,按流量计费应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符合运营商的期望,用户的利益也得以体现。
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侯自强表示,当用户在宽带业务上真正拥有多个选择时,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