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网民人数达374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1%;同期我国城镇网民数达1.25亿人,普及率为21.6%。
3700万“农民”变“网民”,意味着农村地区信息“边缘化”的局面正在加速改变。统计显示,2006年底我国有农村网民2310万人。在“十一五”规划中,信息产业部将我国农村通信发展目标定为“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显然,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改变,对缩小农村和城市“数字鸿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青年农民和外出务工农民是3700万农村网民的主流。在对诸如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等互联网娱乐功能的使用上,农村网民和城镇网民相当。但是,相对于城镇网民,农村网民对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购物、网上银行和网上炒股等应用要低很多。
除了对互联网的普遍应用,可喜的是,一些针对农村特点的互联网应用正在向纵深发展。如农民自己的养殖等信息也可以通过信息员发送至网络。信息畅通,已让脱贫驶入“快车道”。
“信息传递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信息传递本身,而且体现在它所能带来的巨大附加值上,让更多农民从信息化发展中受益,是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满强说。
因此,“农民”变“网民”,更意味着要加大农村信息化的有益探索,才能开拓出农民新的致富之路。(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