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开展计算机技术应用培训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 汉族干警学维语,少数民族干警学汉语,学习成果就在年底进行严格考核。如今,“干警缺什么补什么”已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培养知识型检察官的重要举措。通过有的放矢的学习和培训,该地区各族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汉族干警不懂维吾尔语,少数民族干警不懂汉语,语言不通已成为新疆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开展工作的障碍。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06年1月起,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制定了教育培训规划,即要求该地区两级检察院的汉族干警每周学一句维吾尔语,一年内必须熟练掌握30个维吾尔语短句,办理案件时基本能用维吾尔语与少数民族同行沟通;同时,少数民族干警通过学习汉语,能达到较为熟练地运用汉语翻译案卷材料、汇报案情,并能写作120字的汉语短文。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培训,该地区检察干警已达到了规划中提出的要求,原来各县市检察院的翻译基本上处于“失业”状态。

  为了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实现信息化,吐鲁番地区检察院还组织了全员计算机技术应用培训,要求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干警人人都能做到自己起草材料、自己负责打印。有了这一硬性规定,该院各级领导和各族干警都积极投入了培训,如今都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准确规范地处理公文,该地区检察干警均已达到了计算机国家一级水平。

  此外,该院党组规定,凡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检察干警,不管是否担任法律职务,每年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而且完全依靠自学,如果符合条件而没有报名参加考试的干警,当年不纳入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范围,并在经济上予以一定处罚。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单位报销考试费用,并给予部分现金奖励。借助司法考试这一途径,该院实现了激励干警钻研业务知识、加强法律功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目的。

吕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