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系统招标公告(9-30)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9-28

[招标编号:SZJY-2007-X-047
本公司受苏州市第三中学校的委托, 就其要求采购的多媒体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控 思益 310   三进两出VGA、一键开关机、投影机延时关机功能、屏幕升降控制、面板防尘设计、面板带220V交流电源输出供笔记本电脑使用。保修:提供厂家出具的整机保修三年的证明原件以确保原厂服务。 台 17 
2 讲台 久瑞 JR-GM006  钢木结构,可放显示器,主机,视频展台等设备;尺寸:1500*700*870。钢板厚度:1.0以上 台 17 
3 投影机吊架 North  bayou   NB-T718 投影机专用万向吊架,全喷塑处理,国标配件 个 17 
4 幕布 三叶100寸电动  2.0*1.5(米) 幅 17 
5 教师一体宝 HX-1022H 套 17 
6 录音机 PH2LP 台 17 
7 布线及安装 含墙地面开槽及修补 套 17 含接到每个网络点
注: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以确保得到原厂服务。
    2、响应单位具有校园网建设资格证书与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二、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的成交原则是满足采购要求、不超预算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
                      询价编号:                               邮政编码: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响应方偏离说明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响应需知
1、响应单位应按本通知(第二项)要求自行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并对表中的每一单项进行详细填写,本表盖章有 效(不盖章无效)。
①报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应和本通知(第一项)采购内容中的序号、名称相一致,不得任意增减报价项目(所有费用计算到既定项目中)。如果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更详细的报价可作为附件提供,但只能在既定项目的报价下再列分项价格。
②报价包括所供货物的货价,安装、安装辅料、调试、辅材、验收、审计、伴随服务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费用和国家税收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③报价货物如为进口的,在交货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2、响应人应对上述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为无效。
3、本次采购物品的交货安装期为合同签定后3天以内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请注明最快交货期),并承诺该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非积压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如供货方实际交货安装期超过本条款所列时间期限,采购方有权保留行使没收供货方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4、详细承诺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联系方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单独制作签字及盖公章)。
5、交货地点: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6、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1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6小时响应到现场,24小时解决故障。如需要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并提供备件。
7、验收标准:采购物品必须符合本身的规格、质量参数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物完全交付后三天内。
9、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货物全部安装交付、验收、审计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价款的50%,剩下的50%一年内付清。
10、响应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2)报价表(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4)校园网建设资格证书复印件(5)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6)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其中(1)-(5)的材料必须提供,如有缺少视作未实质性响应而认定为无效。
以上所有资料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两头)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询价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响应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上午11:00时。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公司,逾时拒收。当天下午1:0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
12、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供方同时缴纳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1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4、凡涉及本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五、联系事项
1、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83号人民桥北堍西二路泰华商务楼806室。
2、联系人:尹长春              联系电话:65109361、13913140298                 传真:65109361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