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势在必行
来源:中国信息化 更新时间:2012-04-14

 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层出不穷,猝不及防。人为的与自然的灾害频繁发生:无论是9·11恐怖事件,还是遍布全球的恐怖主义行动;无论是地震、水灾、火灾还是去年中国的“非典”疫情,以及全球频生的恶性犯罪等。

    如何及时高效地应对紧急事件,政府怎样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应急救助服务,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切都对城市的管理者、各级政府机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尽快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及迅速控制动乱局面的能力;必须加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从长期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了的一套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中解脱出来,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转型,向公众服务型政府的过度,已是当务之急。

    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必要性

    对于一个城市来讲,有效的紧急救援往往涉及众多的政府部门,只有通过协调统一的联合行动,才能做出及时的反应和有效地控制灾难。

    我们建议,通过建设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实现政府各机关构建共网和资源共享,遇到紧急情况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及时掌握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进而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这将对减少灾难损失,更好地服务于百姓起到关键核心作用,也为公众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应急联动系统作为一项公益事业,能够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应对突发、紧急、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管理能力,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它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它体现了政府处理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抗风险能力,代表着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促进政府向公众服务型的转变,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抓社会信息化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如何向公众服务型政府转变、电子政务建设与城市信息化如何有机地结合等。通过建设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可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取得初步成效

   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建立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公众服务水平以及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在国外遇到紧急事件,通过拨打统一的特服电话号码进行报警,早在60多年前就开始了。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作用十分明显。以美国为例, 911系统每年平均有一半人都呼叫过,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天会接到1500次呼叫。在最为典型的“9.11”事件中,美国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紧急启动,在第一时间进行遭袭现场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白宫紧急内阁成立,迅速协调国家各个部门与系统,取得联动反应,调动全国力量开展救险和反恐行动。

   在我国,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开始在重点行业(如:公安、消防、交警等)建设应急联动系统,并取得初步成效。走在最前列的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已于2002年5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其系统响应时间是4至5秒,大大高于公安部规定的10秒的响应标准。

   目前,国内一些大中城市也正积极筹建应急指挥系统或应急联动系统。北京市拟建立一个从市政府、区政府、直属委办局到基层的应急指挥救助系统;上海市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将于今年启动;重庆市正在建设统一指挥、分部门、分层次的应急联动系统,包含14个部门单位的西南最大的公安指挥中心正在建设;成都市、南 京市年底将启动应急联动系统一期建设,重点是建设“三警合一”的信息交互平台;深圳市正在建立功能较完善的应急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建设;杭州市今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包含公共卫生、水利灾害、公安、公用事业等四个分平台;济南市基本完成了系统建设前期的测试工作,近期将启动系统建设; 沈阳的应急联动系统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2003年8月,在信息产业部组织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中,安排了 “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这个项目,一个月内就有30多个企业(团队)应标,并有20多个城市申请进行试点,拟开展应急联动系统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建设
   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已成共识、深得人心。


   对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议

   根据当前各级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以及“非典”、“禽流感” 过后各地加快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的新形势,当前应抓住有利时机,把社会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列为我国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加以推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力度。

      社会应急联动系统涉及公安、卫生、消防、交通、通信、电力、防洪、抗震…… 等众多部门,系统建设涵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包括: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管理,政府管理与各部门业务流程的整合与再造,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服务共享和网络共享等方面。工作的难点在于转变观念和职能,改革管理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实现部门(行业)间资源的整合与综合利用。建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此项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部门间协调,信息产业部提供技术装备、网络支持和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信息技术支撑与服务,并积极组织产业队伍,配合城市试点工作的开展。在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应用,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多渠道妥善解决系统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费。

      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属社会管理基础设施,考虑到今后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我们建议:1、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初级建设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负担,并根据具体城市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即: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可在国债基金、政策性贷款及免息等方面,对财政较为困难的城市给予资助或补贴。2、多渠道解决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问题,
  可接受民间捐赠,或通过立法向企业及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及维护费用,还可探索发行债券等方式。

   三、统筹建设大中城市的社会应急联动系统。

     统筹规划并组织制定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根据城市发展的不平衡进行合理布局。在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应急系统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和避免一哄而上。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建立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要统一标准、规范,实现城市各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统一的城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尽可能扩展系统的覆盖范围。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运行和管理机制。

      明确规定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法律地位、工作职责、指挥权限、服务标准和渎职责任,给予群众投诉的权利;尽可能扩大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

   五、统一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特别服务号码。

      目前我国报警号码不统一,市民求助不方便,设备与资源难于共享,也不能统一处警。应尽快批准统一的应急特服号码,原有各业务系统的专用号码,可继续使用,便于日常处警。

     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系统工程,信息产业部将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和配合各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程建设,认真做好通信(地面、卫星、无线、移动、集群等)平台建设、网络运行监控、统一号码核配、信息产品与装备配套、应用软件开发和计算机指挥调度等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信息咨询、技术培训、标准制定等工作;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快信息服务业建设,努力为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技术与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