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在陕西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陕政通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赵正永陕西省常务副省长

(2007年8月15日 陕政通报第132期)
 
 
 
  这次会议,是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其标志就是在继续抓好省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从现在开始重点抓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全省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十分重视,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这项工作,袁纯清省长对开好这次会议作了重要指示。刚才,五个市县政府和两个省级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他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这些经验各有侧重,很实在,值得各地、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近五年,特别是《纲要》发布以来,在省委的统一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工作,我省依法行政的体制逐步理顺,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管理的水平和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普遍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得到加强,质量不断提高。省政府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2003年至2007年6月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47件,省政府制定规章34件;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发布一般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省政府制订了《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市、县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制订了相应应急预案。这些制度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比较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经济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发挥了很好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保证制度建设质量,积极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的机制和方法,逐步引进了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和邀请专家学者共同起草等方式,将2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通过报纸、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广集民智、反映民意。同时,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得到及时纠正。

  二是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新修订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行政决策作了明确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市县政府也相继修订了本级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或制订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了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和听证等制度,畅通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减少了决策的失误。

  三是行政执法逐步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为突破口,稳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探索规范行政执法新路子。宝鸡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后,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整合,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遇到执法矛盾推诿、扯皮的现象有所下降,损害管理相对人利益的行为有所减少。在总结推广宝鸡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验的同时,积极引导各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宝鸡、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和榆林市已先后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主体混乱、依据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省政府先后三次部署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工作,各市县和省政府部门从细处着手,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公开执法流程、清理并公布执法依据。同时,认真组织市县和省级部门高起点、高标准评查执法案卷、考评执法效果、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四是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得到体现。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全省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85%能够达到“案结事了”。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上,有关单位之间加强了配合协调,正确运用复议、信访制度,动真情、下真功去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地疏导教育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群众,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处理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管理方式不断创新。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我省先后组织进行了三次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原则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政府对全省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依据和项目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各市县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原有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梳理。一些原来的许可或审批事项由市场自主调节解决,或者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运作,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促进了政府廉洁行政。大多数市县政府设立了政务大厅,多数许可、审批事项可在政务大厅一次性办结;少数没有进入政务大厅的政府部门,采取部门之间联合办公或者会审的方式方便人民群众。今年7月,省政府作出了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部分事项,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减少了行政审批和管理环节。当前,我们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和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努力改变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的倾向。

  近五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共同努力,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从重点突破走向了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省级政府法治建设已经走向规范,依法行政已成为政府行政理念。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理解不深,“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某些领域的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的过时规定不能及时废止或修改;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办事的水平还不够高,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措施不够有力,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和程度都需加强,基层依法行政缺失所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上个月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华建敏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担负着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领导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对当地政治的安定、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安康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市县政府又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直接处理各种具体、现实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其榜样作用和处理各种矛盾的协调作用,又会对广大人民群众产生重大的影响。市县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只能放在市县,市县政府的工作实际又表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刻不容缓。对此,各级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目前,在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要着重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以人为本的关系。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理念,也是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法行政所依之“法”,就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行政就是为了实现“以人为本”,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当然,在一些具体的行政工作中,有时也会发生矛盾的情况。这与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守法、执法意识不强有关。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进一步改善我们的立法工作,要有以人为本的文明执法理念,要严格执法,不循私情,敢于依法碰“硬”、治“赖”、打“假”,不能让老实人和守法者吃亏,不能让弄虚作假和胡搅蛮缠的人沾光。

  二是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加快发展更为紧迫。市县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担子很重,压力很大。一些同志因此担心强调依法行政会束缚自己的手脚,妨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速度。这种思想认识是不对的,至少是片面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履行经济建设职能时,必须实现三个转变,当好三个角色。其一,必须从传统的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当好“执法者”。要有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意识,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守市场经济的行为规则,尊重市场主体的合法选择,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来引导、规范、发展经济,而不是用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干预经济。其二,必须从注重创造财富向注重创造环境转变,当好“服务者”。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发展市场经济,政府不应该自己去创造财富,而应该抓好创造财富的环境。既要搞好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建设,更要抓好政策、法律等软环境的建设,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服务优良的发展环境,这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其三,必须从微观干预向宏观调控转变,当好“仲裁者”。对于市县政府来说,就是不能政企不分,直接代企业招商引资;不能官商一体,搞行政垄断,与民争利;不能偏三向四,无论国有、集体、私营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发生矛盾纠纷,依法公平处理。实现这三个转变的核心,就是政府要依法行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把科学发展观由党的指导思想变为政府的行为规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中已经出现的或潜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要正确处理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关键是要真正理解和坚持其蕴含的便民、效能精神,在依法行政中实现效率的提高。有的同志认为依法行政程序复杂,条条框框太多,束缚了政府的手脚,影响了行政效率。其实, 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也防止因行政权力被滥用而导致的行政效率低下。坚持依法行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执法,可以避免不公、错误和违法,减少纠纷和矛盾,少走弯路,减少反复,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避免推诿、拖延,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还有,要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效率问题,有些事情,在行政过程中,看起来效率很高,但因为没有坚持法定程序和原则,在行政过程之外发生了问题,或者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要花很大的经济、社会甚至政治成本去纠正,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依法行政与行政效率对立起来,从总体来看,严格的依法行政只会提高行政效率,而行政效率的提高又会促进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从而形成良性互动。

  各级政府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充分认识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将以人为本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做了明确规定,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对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里,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市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首先,市县政府在做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决策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注重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和技术,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其次,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要确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要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听证会和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领域和各阶层公众的意见。要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第三,要建立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科学确定政府决策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决策评价办法。要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的原则,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二是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市县政府和部门要加大行政许可的清理力度,在同国家和省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进行必要衔接的基础上,要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向社会公告。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求减少行政审批的中间环节。要推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对经济社会事务实施管理,要尽量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要加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改进管理手段,方便人民群众。要强化和完善市县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执行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三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正确实施。市县是行政执法的重点,也是难点和薄弱环节。我省约90%的行政争议萌发于市县行政执法活动中。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上狠下功夫,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首先,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府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及其职责,执法机关应当遵照并全面行使职能。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杜绝随心所欲、不遵守程序的执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敢于碰硬,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多种措施并举,严厉打击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乱占耕地、污染环境、破坏劳动用工制度、破坏安全生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之间要整合执法力量,健全联防机制,保证执法整治效果。其次,要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市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过散和权力利益挂钩等弊端,直接影响着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要进一步巩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果,逐步扩大综合执法试点的范围。要尽快建立行政经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财力、物力保障,切实解决一些行政执法机构靠许可生存、靠收费开支、靠罚没养人的问题,使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第三,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严肃查处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挥霍国家资财等行为。对违法行政行为,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惩处,决不能搞“官官相护”。要强化对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是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均曾作出过重要批示。中办、国办于2006年9月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市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同年12月,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县政府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市县政府和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第一,要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岗位,选派优秀干部充实行政复议人员队伍。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的正常办案经费,保障必要的办案条件。第二,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的法定职责。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经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责令后仍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要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纠正其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要通过依法办案、以法明理,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第四,要建立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复议、信访、劳动仲裁、监察等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方面都担负一定的职责。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信访、行政投诉、投资环境治理及企业负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联系,对符合行政复议条件、依法由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管辖的案件,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纠纷,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要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首先,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市县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发布施行。其次,要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市、县政府要将涉及行政权力、涉及法律的文件,一律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范围。对逃避监管、有件不备的,要专项督察,并通报批评。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下级机关要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审核意见、纠错通知等。各市县政府要尽快建立本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决策信息。畅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效能进行分析、评估,对不适应客观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六是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人民群众尤为关注的敏感事项必须公告,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县政府和部门要加快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清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和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首先,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到政府工作全局的角度全面部署,贯彻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去,使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已经三年多了,要完成《纲要》确定的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对过去的工作认真回顾总结和调查研究,切实找出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同时,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推进依法行政的发展趋势,对照《纲要》的要求,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今后的工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依法行政总目标的实现。其次,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事,而是政府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完善以市县主要负责人为首长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履行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下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职责;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要履行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职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搞好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对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违法行政突出的政府及部门要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政府及部门,要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三,要明确考核指标,加强考核力度。为了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各项指标,加大考核的力度。今后,省政府将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推进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将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严格依法执法、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判行政执行能力强弱、工作实绩高低的重要标准,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和提拔任用挂钩,促进市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要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综合部门,作为各级政府在法制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大环境下,我们要下决心加强市县法制机构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干部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要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障,及时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政府法制机构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尤其要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的要求。

  同志们,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希望大家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推进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步伐,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