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目督办印发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单项目标考核细则
来源:绵阳市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日前,市目督办印发了《关于2007 年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绵目督办发〔200750 号),其中: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单项目标考核细则如下表所示:

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单项目标考核细则

责任部门:市信息中心

     

分值

     

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落实信息化工作机构及编制、人员、工作经费。

 

 

0.3

1、未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扣0.1分。

2、未落实信息化工作机构及编制、人员、工作经费扣0.2分。

2

政务网建设

年内接入20家以上县市区级部门或乡镇;

 

0.1

年内未接入20家以上县市区级部门或乡镇扣0.1分。

3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1、建立并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2、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重要信息每日更新,一般信息每周更新);

3、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绵阳政务网)提供内容保障和支撑。年内采用信息不少于30条。

 

 

0.2

1、未建立并完善政府门户网站0.1分。

2、未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0.1分。

3、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和支撑不足。年内采用信息少于30条扣0.1分。

4

网上应用推广

1、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

2、设立网上办事咨询服务专栏。

3、逐步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和党政综合办公业务。

 

 

0.3

1、未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0.1分。

2、未设立网上办事咨询服务专栏0.1分。

3、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和党政综合办公业务不力0.1分。

5

网络信息安全

严格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制定并遵守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全年无信息安全事故发生。

 

 

0.1

 

发生信息政权事故0.1分。

注:年度考核时在总分中实行倒扣分制,扣分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