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级机关争作“文明表率”
来源:新昆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市级机关于今年4月启动了创建文明机关工程。发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者、执行者的各级机关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树公务员良好形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机关作风,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现代新昆明作出贡献。

今年4月,我市市级机关叫响了一个口号:创建文明城市,机关作表率。“创建文明机关工程”在我市启动。春风吹拂,传递着共同的心声;花海荡漾,推动着机关文明的进程。

市级机关年内“六个明显”

我们定出了短期目标——年内实现市级机关“六个明显”:学习空气明显浓厚,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廉洁勤政明显加强,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文明机关明显增多。

为此,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积极行动起来,以创建文明城市工程为龙头,深入开展了学习型机关、法制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政型机关和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

4月24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黄云波在昆明市市级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工程”工作推进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党政机关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处于领导、示范和推动的地位,既是创建活动的组织者,又是实践者。建设文明城市,首先要建设廉洁、勤政、高效、为民、负责的机关。需要一支素质高、作风好、争做文明公民的干部队伍。

黄云波要求,深化创建活动,建立机制,确保文明机关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深化创建内容,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建设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创建、重在过程、重在成效的创建理念,突出建设“四型机关”这一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创建“四型机关”是重点

学习型机关、法制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政型机关,创建这“四型机关”是“创建文明机关工程”的重点。

黄云波阐释道,一个善于学习的城市才是有希望的城市,努力营造干部学习创新、市民学习创业的良好氛围是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各单位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学习哲学、经济、法律、科技、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所学的文化知识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要加强新形势新任务的教育,着眼于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促使机关党员干部坚持人人学习、终身学习,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学习提高素质,以提高素质增强创造力和应对各种考验和挑战的能力。要创新学习形式,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提倡民主讨论、深度座谈、研讨交流,形成网络化、开放式、平等互助的团队学习格局。要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建立健全学习评价和考核机制,使想学习的能学习,学习好的受表彰,不学习的有压力,通过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创建法制型机关,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认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中心窗口设置和行政审批事项进出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机关电子政务建设。认真落实《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上岗制度。

创建廉政型机关,要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机关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廉洁从政。要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制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各种反腐力量的协作水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制度约束和外在监督。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杜绝吃拿卡要等丑恶行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创建工作的主线,更是文明机关创建的生命线。因此,创建服务型机关,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其它有关规定,以制度确保工作效能。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捐赠活动和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提供活动平台。要根据工作对象的需求,健全政务、办事和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为他们提供便捷、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领导小组将对各机关抽查检查

为了让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启动之初,便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

领导保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创建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有目标。

目标考核机制。各创建单位至少每季度要对创建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对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和完成情况不是很好的,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在创建活动中完成任务好,示范作用好,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在评选优秀公务员、优秀职工,先进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活动中,要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个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

监督约束机制。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

据悉,领导小组将于近期派出检查组对各机关抽查检查,了解创建活动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新典型,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还将对在创建活动中出现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