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佛山建设成为广东第三大城市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推动佛山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订本规划纲要。
一、环境保护现状与基础
随着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源东平水道、东海水道、西江和顺德水道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质维持在清洁级水平。但流经城镇的佛山水道和西南涌等河流的水质较差,不能满足要求。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酸雨问题仍较突出,城市中心区降尘及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近年来通过落实工业企业的限期达标工作,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工业废气排放企业是发电业和水泥业。森林覆盖率从1986年的15.9%上升到20.5%。各保护物种的保护等级均为Ⅱ级。植物种群数量基本不变,个别种群略有增加。现有市县级自然保护区2处,即南海九江磺矶鹤巢自然保护区和高明合水桫椤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9.21平方公里。现有森林公园12处,面积237.16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即南海西樵山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2处,即广东南海海景森林公园和广东高明云勇森林公园。我市现有生态示范村、镇、园16个,总面积105.12平方公里。
二、战略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将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第三大城市的战略部署,在新一轮经济发展时期,大力推动我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紧紧围绕我市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的环境形象,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繁荣、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的人类生态系统。
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是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目的,全力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建设产业强市、现代化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城市整合和建设步伐,形成组团式大城市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完善、产业重点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组团联系密切、水乡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城市,为广东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具体目标包括: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自然景观生态系统完整,建成区域性自然生态屏障和城市生态调控地带;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为指引,促进产业的生态化提升,构建规模适度,空间布局合理,产业链条符合生态原则的工业园区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分区和定位明确的城镇体系以及各类用地比例合理的混合型土地利用结构;城市开发强度与区域生态系统承载力平衡,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互融洽,环境质量优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逐步达到生态城市的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化深入人心,人居环境优美,历史文化遗产及生物多样性等人文、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我市2001至2002年已基本完成了工业污染控制任务,实现了“双达标”的目标。2003到2006年为改善阶段,要求重要江河湖库、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全面达标;城市空间布局上各功能组团环境功能明确,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2007到2010年为全面提高阶段,要求住区环境质量和城市生态景观不断优化,基本形成各类环境功能分区明确的城市空间格局,建成区域性自然生态屏障和城市生态调控地带,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初步奠定生态城市格局。2010年以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优良,景观和谐优美,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努力将佛山建成生态城市。
生态环境规划的指标体系是保障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按期实现的重要衡量和监视手段。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主要由生态建设、污染控制、环境质量、环境经济、社会进步与生态文化六部份指标组成。主要指标的目标值见下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02年
2006年
2010年
生
态
建
设
森林覆盖率
%
20.5
25
3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4.05
38
40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0.07
11
14
污
染
控
制
占污染负荷8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率
%
29.79
80
9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1.05
90
10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31.11
70
80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
84.53
90
95
环
境
质
量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
天
347
355
360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66
100
100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区域环境噪声
dB(A)
57.9
56
55
环境
经济
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
2.37
3.0
3.3
社会
进步
城镇生命线系统完好率
%
—
60
70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35
80
85
生态
文化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
%
—
80
90
城考综合得分在全省的位次
9
≤8
≤6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功能分区与开发保护
根据我市的生态环境分异特征,将全市划分为四个一级生态区,分别为生态保护区、生态调节区、生态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十一个生态功能区。
生态保护区是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基地,具有调控和保障作用。主要包括高明中西部森林功能区,含高明的合水、更楼、杨梅、明城、新圩五镇;三水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含迳口农场、大塘镇的西部(原六和镇)和横山涡农场。该区的工作重点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高标准建设自然保护区;依托资源和环境条件,加强资源型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发展的规模和人口密度,禁止一切生态破坏活动。
生态调节区主要是现有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包括金本-丹灶农林、城镇功能区,含三水西南街道办事处的西部(原河口、金本)和白坭,南海的丹灶和金沙;西樵、磺矶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含南海的西樵、沙头和九江。该区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西江、北江的保护;加强河道两岸生态廊道的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产业生态化,加强对水污染型企业的监管;逐级引导村镇分散企业向园区集中,实行集中污染控制;高标准建设一批生态产业园区。
生态建设区是全市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城镇和工业企业相对密集。包括和顺-里水-黄岐功能区,含南海的和顺、里水和黄岐;三山-弼教-西海功能区,含南海的三山港,顺德陈村东南部和北滘的东部;禅城-松岗农业、城镇功能区,含禅城区,南海的官窑、小塘、狮山、松岗、大沥、盐步、罗村、桂城和平洲(不含三山港);顺德西部湿地功能区,含乐从、龙江、勒流、杏坛和均安,该区是基塘系统的分布集中区;顺德东部农田、城镇功能区,含北滘的西部、伦教、大良和容桂。该区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建设佛山与广州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加强生态重建与恢复,防止生态环境恶化;加强对顺德东部农业用地的控制和保护;加强对基塘渔业水质的综合整治和管理。
生态控制区城镇密度较低,社会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主要包含高明东部农业、城镇功能区,含高明的荷城、西安、富湾、人和、三洲,南海的西岸;三水东北部农业、城镇功能区,主要含大塘的东部、芦苞、乐平和西南的东部。该区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北江和西江的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控制发达地区污染严重企业的迁入;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实行工业污染的集中处理;强化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
我市的两个中心城区、五个新城区以及城镇簇群,人类活动影响频繁,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功能脆弱,自我调节能力小,须强化绿地建设和森林建设。
在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方面,首先要加强绿地斑块建设。加强对已有的城市公园和历史人文景观的建设,合理安排居民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风景绿地等;加强对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的管理,新建一批城市公园;充分利用城市周边的现有绿地,提高绿地质量。其次是加强绿色廊道建设。包括河流绿色廊道与交通绿色廊道。主要的河流廊道有西江干流廊道、北江廊道、东平—顺德水道廊道、潭洲水道廊道、佛山水道廊道。交通廊道包括高速公路系统廊道、快速干线公路系统廊道、铁路沿线廊道、城市道路廊道等。再次是提倡立体绿化。充分开发绿化空间,采用墙面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多种方法增加绿化面积。
在城市组团之间着力建设绿地隔离带,作为城镇与城镇之间的缓冲区。包括有选择性地规划发展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自然保护区,丰富生物多样性;规划建设防护林带、环村(镇)林带;保护林地与保护水体、湿地、农田景观相结合,严禁随意侵占和破坏。
加强城市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对主要江河岸线、大中型水库、重要湖泊、重要的交通要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土流失易发区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对高明、三水森林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严禁一切严重破坏森林植被的工程项目建设。改造生态效益较差的林地,加强山区水土保持林与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对乡土树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注重经济林的生态效益,及时改善土壤肥力,引进新的树种资源。
加强多绿格局的建设,逐步构筑城市的绿地景观。我市绿地景观空间格局为“一心两楔双翼三环五区多廊”。一心是指在禅城区西面东平水道与潭洲水道交界处,以狮山为中心,规划一个以自然生态调节、生态保护和观光旅游功能为主的大型绿心。两楔是指在顺德区依托顺峰山,在高明区沿秀丽河规划两块大型楔状绿地。双翼是指高明中西部和三水北部的森林区。三环是指沿珠外环高速公路、佛山一环、珠二环高速公路规划绿化隔离带,形成贯穿市域的外围环线绿带。五区是指根据区域植被覆盖、水域分布状况以及综合功能定位,分别以陈村花卉世界、云东海、西樵山、南国桃园、高明杨梅为中心,规划五个以大型绿地为主的绿化区。多廊是指沿市域主要的水系及干线公路两侧,设置不同宽度的滨水防护林带和公路绿化隔离带,构成纵横交错的绿色廊道体系。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把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环境质量优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生态型社区,为所有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住宅建设要选用对人体无毒、无过敏的建材。建筑顶上设有屋顶花园或观景楼,实现空间立体绿化。尽可能减少小区内水泥等硬质地面的面积,提高小区内的绿化覆盖面积。积极发展农村生态型村庄。
(三)水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2002年召开的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重点开展流经中心城镇、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下大力气建设一批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对佛山水道、西南涌(含大棉涌、左岸涌)、雅瑶水道、水口水道、大良河、桂畔海、秀丽河等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目标,分解到各镇、各河段和主要企业。重点抓好建材、化工、造纸、冶炼、食品发酵、电镀、纺织印染、制革等水污染严重行业的深化治理,督促12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达标任务,并进行重点监控。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效提高辖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大力培植从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专业公司,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水平。加强面源污染控制,认真抓好采石场、粘土砖厂、畜禽养殖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做好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区域开发、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并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必须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措施,进一步规划建设好流域水源涵养林及流域水土保持林,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推行节约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的原则,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通过修订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用行政、经济手段推行节约用水和清洁生产。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水平,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通过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阶梯式水价等措施,实现水资源有效配置。加强水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提高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水平和管理决策科学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有效控制水污染。开发和利用水质自动远程实时监控技术,开展水环境管理动态决策支持系统研究,逐步建立珠江流域的环境管理信息、决策支持和应急系统。
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我市饮用水源有东平水道、东海水道、顺德水道、容桂水道、西江干流等。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管,确保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兴建与供水、水利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进行开发活动;限期封闭位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企业排污口;取缔在水源保护区内开设的水上餐厅、海鲜舫等。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两岸水利设施的管理,非排涝需要不得向饮用水源地排放受污染的内河涌河水。提高对饮用水源的监控能力,逐步实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建立饮用水源水质预警体系。加强对水上流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强制要求船舶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实行不间歇通过,非特殊原因不得停靠、逗留,禁止排放含油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前瞻性地开辟备用饮用水源地,将西江干流三水青歧至南海下东段增设为我市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加以保护,保障我市未来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通过采取综合利用、科学填埋和焚烧处理等技术,使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9.9%,危险废物处理率达100%。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就地减量处理,所有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厨余垃圾就地减量处理站;加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标准化建设;在各组团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建设封闭式的垃圾收集转运站,集中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探索和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防治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污染。推广可降解塑料饭盒、塑料薄膜包装袋、农用薄膜以及可回收再生利用包装材料的使用;鼓励和扶持废旧塑料回收和再利用项目。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积极鼓励清洁工艺,以无害原料取代有害原料;加快区域性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建立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承接全市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炉渣及其他废物的商品化。强化对废五金和废旧电器、废电线电缆加工利用行业的监督,实行圈区管理。
(五)大气污染防治
近期目标要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以及各组团中心区、城镇成规模的居住区及工业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应的空气质量标准。中远期则在全市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的防治措施包括:
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使用低硫燃料和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一是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控制能源消耗总规模。二是加大对煤和重油销售渠道的监管,引进低硫的煤、重油燃料。三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电、柴油、液化气、清洁煤),推动陶瓷、纺织、造纸等行业改用天然气。四是加强对能源流通渠道的市场引导和技术监督。探索建立全市清洁能源物流供应配送网络,采用政府特许经营形式,保证能源质量。
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各组团中心城区的工业污染企业应逐步迁入工业园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减轻陶瓷、水泥、纺织、铝材、发电的行业污染问题。
控制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一是排放二氧化硫的污染大户进行脱(固)硫和燃烧低硫燃料改造工作,实现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二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大气环境现状,不再建设12.5万KW以下的燃煤(油)机组;逐步淘汰现有能耗高、发电成本高、污染又严重的单机5万KW以下的燃煤燃油机组。三是大力推进城市中心区和工业园区热电联供,集中供热。城市中心区逐步减少并消灭锅炉烟尘。
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一是与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相配合,合理实行交通管制,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二是合理控制和引导机动车的发展尤其是摩托车的发展;三是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和监测,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四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明确公交导向,逐步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并在发展初期对公交运营给予适当补偿。同时,大力整治公交车“冒黑烟”现象,鼓励公交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建设工地管理,防止扬尘。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建筑工地、陶瓷原料场和道路等要加强喷淋、覆盖,保持湿润。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密闭和清洁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六)噪声污染与光污染防治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和所在区域功能的性质,对各组团中心城区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加快噪声达标区的建设,由各组团中心区向中心镇发展。加强交通噪声管制。对中心城区主干道的交通噪声实施管制,将其作为主要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区,实施交通禁鸣。工业区内,加强噪声污染源的治理,拆除不达标的噪声源设备;集中安排高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工业噪声减振降噪措施。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严格实行夜间施工噪声管制,对敏感时段,如中高考阶段,实行严格管制。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加强对民用空调设备、娱乐场所、居民区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完善道路绿化系统,工业区与居民小区之间设置多层次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严格控制对大玻璃墙面建筑物的审批,限制使用反射系数大的装修、建筑材料。加强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管理,控制使用激光装置。根据不同的地点、不同功能区的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光度分布标准,采用生态化、环保型的夜景灯光,科学地营造不同的光环境。
(七)农村环境保护
一是加快中心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减轻农村的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二是加大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标准。三是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的污水处理,保证污水除氮脱磷的处理效果,积极推进家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禽畜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四是加强对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的环境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传统基塘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划定基塘系统保护区。六是加强小城镇的环境保护规划,防止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引导乡镇企业向市、区级工业区集中,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
(八)城市发展的生态调控
从适度人口环境容量看,佛山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不再是限制人口规模的关键因素。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对于生存空间质量、居住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建设用地资源成为人口容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分析表明,建设用地资源是决定远期佛山市人口容量的决定性因子。采用情景分析方法对我市远期建设用地可能支持的人口容量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建设用地开发增长率低、中、高三种模式下,佛山市的人口容量分别为1088万人、1127万人、1185万人,这里的人口指常住人口。
我市城市扩展需要强化生态调控。南向应指向大良、容桂,沿新105国道城镇发展带,各组团间有绿带分隔,外围建立环城绿带,并与区域绿地相贯穿。西南向为指向龙江、九江、江门的沿325国道城镇发展带,形成南部轴线上的重点组团;并将与南向大良-容桂组团之间的大片农田作为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绿地,重点加以控制,避免造成地区组团之间的连绵发展。西向通过高明、人和、西岸、杨梅形成组团式的城镇空间,成为指向高明的生态城镇发展轴;并通过三水、河口、青岐的组团式拓展,形成沿324国道的城镇发展带。北部的盐步、黄岐、大沥、松岗有连绵发展之势,必须严格控制其间的区域性绿地,并与区域中心保持一定的分隔。
加强控制与维护城镇组团之间的区域性绿地和中心城市的环城绿带,防止区域组团的连绵发展,构建城镇发展空间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协调的复合型生态城镇拓展系统。
(九)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工业建设
1.工业污染防治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选择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将产业结构的生态化改造与结构性污染治理相结合、生态产业的优化布局与区域性污染治理相结合,大力推动园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建立佛山市生态产业体系,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建立。
加速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园区经济的发展,通过增强各大工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以十大工业园区为龙头的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簇群化发展的现代工业布局。根据园区自身的发展方向、产业结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因素,制定一套适用于项目审批和日常管理的环境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能源使用原则、废水处理和排放去向要求、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企业污染源监测制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
园区内重点建设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分流纳管和处理处置系统,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系统,热电联供与集中供热供冷系统,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园区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系统等。
2.生态工业建设
推行清洁生产。按照“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对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企业,实行关停和转产;对有产品销路、有经济效益、可以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生态建设目标的重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物质的循环使用能力,推出一批循环经济型的示范企业。同时,围绕优势产业,高水耗、高能耗的重点行业,采用多种产业共生模式,建成一批高科技、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的生态园区。
通过建立示范型生态工业园区,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生态工业的普及面,推动生态工业的发展。不同类型的生态工业园建设,采用不同的工作重点。对已具一定雏形的生态工业园区,利用高新技术不断深化,将各条生态链做大做强。对于南海、顺德等工业基础好、门类多但大部分园区资源的相互交换利用和废物的综合处理不充分的工业园区,突出工业园区的整合,加强入园项目的规划管理,建立企业间的物质流动和循环利用的渠道和机制。对于三水、高明等园区经济正在发展的地区,抓好园区的整体规划工作,制定入园项目指南。对于跨园区界限的虚拟型生态工业园的建设,重点是依靠资源和废物流动关系建立起稳定的经济关系。
结合产业的梯度转移,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大现有镇级工业园区的集中式发展,将现有村级工业园区逐步整合到镇级工业园区,各镇形成自己的品牌并逐渐向市、区级产业园区内聚集,通过工业园区的改造和整合,改变过去工业发展沿江、沿路分散布点的产业布局模式。
建设循环型的社会系统。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污水用于城市景观生态用水、农灌、工业冷却水等,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规划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系统、分选系统、资源化系统,制定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及运输方案,发展回收再生产业,实现废物资源化,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的物质和能量的循环。
产业生态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扶助,需要产业界的积极创新和开发,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协调好各部门、行业、企业内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流通环节,发挥主动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治理资金补助和其他经济鼓励政策。产业界要积极研究循环经济的发展与战略,编制相应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技术指南,从园区选址开始,到入园项目的筛选、生态链或者生态网的设计,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不断完善和进步。公众可以通过国内外相关网站、报刊、电视媒体等各种手段,及时、准确、便捷地获取有关生态工业及园区建设的信息。
(十)全面推进环保产业,走市场化、社会化道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需要处理的城镇污水、城镇生活垃圾的总量将逐年增加,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环保市场的需求总量很大。为了全面推动我市的环保产业化进程,确保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按期完成,需要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和项目资源的整合,搭建全市范围内的市场平台,统一安排项目招商,形成环保设施项目全市统筹安排,区、镇各级责、权、利明确的环保设施建设机制。树立起污染治理市场化的产业观念、效益观念和市场观念,制定拓宽我市环保资金渠道的政策措施,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环保工程投融资机制,将过去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性投资模式逐步转变为以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的经营性投资模式,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市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体系,确保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保本微利运行。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金和国外资本投资建设、经营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尤其要以抓好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以及工厂企业较多或同类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区域污染物治理市场化运作为突破口,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打破地方封闭和保护,吸引和鼓励层次高、资质好、实力强的环保咨询、设计、工程以及资本运营企业参与我市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整合全市分散的环保科研、评估和工程设计力量,做大做强我市环保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实施生态环保工程
为赢得建设和发展现代化大城市的先机,市委市政府决心利用五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构筑大城市基础设施框架。其中,在生态环保工程方面预计总投资为143.40 亿元,将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河涌及堤围的综合整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六大工程。为了确保生态环保工程实施后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对佛山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控制、大气环境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景观生态等进行专项规划,使工程措施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构建新型的生态环境管理行政体系。完善市-区-镇三级行政管理体系,合理划分环境管理权限,提高各级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调动各级环保部门的积极性,最终形成市级环保部门抓规划、策划、调研、服务、监督,区环保部门负责微观管理、具体执行,镇环保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格局。扩大职能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明确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具体管理职能与权限划分,建立生态环境集成管理体制。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各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决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生态影响评价;巩固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突出生态保护的优先地位。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深入开展环保政务公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化生态环境观念与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监督生态环境建设的自觉性。
建立生态环境预警应急机制,整合多部门资源,及时分析预测生态安全重大问题,应对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事故。
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上下游地区、自然生态保护地区和建设开发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保障高明、三水森林生态系统以及水源保护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干部行政监察和考核机制。加强生态建设任务的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建设,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和具体项目中,并建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环保组成的联合监督机制,强化监督,保证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健全行政监察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制度。
完善污染源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加强对生态建设工程、污染治理工程、建筑工地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建立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执法频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杜绝污染物偷排、直排现象;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有效查处违法案件。
定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对污染严重、按国家有关要求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清理整顿,禁止向其他地区转移。对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加工利用单位和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相对集中地区进行清理整治。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一是环境公共工程的信息披露。建立环境公共工程的公开招投标制度和公开论证制度,鼓励公众参与。二是环境质量状况的信息披露。三是环境损益状况的信息披露。建议对GDP指标进行校正,建立绿色GDP指标。做到在显示经济发展业绩的同时,也显示环境保护业绩。四是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披露制造污染企业的行为,对企业形成社会压力,以保护环境。
促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规以及政策措施的建设工作;积极培养人才,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市-区-镇三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宣教能力建设,普及环境保护教育;鼓励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新行业,提高科学技术对我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加强环境监察能力硬件建设,提高现场查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