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为和谐新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新疆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自从孩子生病后,短短4年就花了20多万元钱。家底被掏空了不说,还欠下许多债,根本没钱打官司。没想到,法院会为我们全额减免近2万元诉讼费,真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了……"9月28日下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当事人马忠梅从法官手中接过减免手续,一时激动地话语哽咽,泪流满面。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5年中,全区法院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4032.92万元,有力解决了有理有据但经济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赵祥娃在谈到司法救助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时认为,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新疆服务,归根到底要通过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来体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他说:"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依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问题可解决的社会氛围,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实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特别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都要依法秉公办案,要通过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使人民群众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享受司法公正。"

5年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与政府支持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较好地完成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等任务,形成了审判工作全面发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司法改革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为和谐新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多年的实践表明,基层建设,事关全局。近年来,全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等规定,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目前,全区共建人民法庭156个,各法庭立足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马背庭、帐篷庭、巴扎庭和车载庭,深受农牧民普遍欢迎。

"我是草原的女儿,能为牧民们做些事多快乐啊!"常年骑马巡回办案的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庭长傲力杰图常这样说。5年来,正是在这样一支甘于奉献的法官队伍努力下,人民法庭共审理各类一审案件191024件,审结186439件,分别占全区法院受理和审结案件总数的35.21%和39.12%。全区人民法庭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当地,筑起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法律是人民意志与利益的体现,公正司法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如何在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呢?各级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探索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诉讼调解的总目标,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2003年以来,民商事案件中有45.98%是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率每年平均递增2.7%。有些基层法院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1060名各族人民陪审员陆续上岗,与法官一起参与庭审断案。2年来,人民陪审员发挥了来自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意的优势,共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000余件,争议标的金额5000余万元。"陪审活动增加了审判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治区高院政治部主任张春学如是说。

近年来,我区涉诉信访数量明显增加,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问题,全区各级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采取多种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近日,自治区高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公开听证的暂行规定》。"通过各级法院主动地、有意识地公开,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会得到更加有效的解决,对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刘滨海说。5年来,全区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346912人次。受理符合申诉、再审条件的案件17479件,审结16997件。

在最大限度保障各族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同时,全区各级法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在诉讼很方便,各个环节在立案大庭就完成了,不用楼上楼下来回跑,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在乌市新市区法院,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刘国彬说。

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立案大厅,在案件受理环节打造"阳光工程",即在立案大厅设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咨询和收费等窗口,实行"柜台式"作业,"一站式"工作流程。

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自2003年以来,自治区高院通过中央政法专项补助、自治区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相继建成高级法院连接最高级人民法院和连接各分院、中级法院的一、二级专网。

8月13日,从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上又传来喜讯,会上最高法院启动了全国法院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天山南北的各级法院将以这项工作的启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翻开新疆法院建设发展的新篇章,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新疆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