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从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入手,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
浙江省政府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入手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带动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确定由省发改委承担组织协调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能,并成立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负责整合各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形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基本数据库,作为公共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于2005年出台了《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有法可依,使浙江信用建设从政府推动向依法推动转变,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6年底,浙江省所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不良贷款率降到16%,主要银行不良贷款率为全国最低。
湖南省开通“三库一网一平台”,初步构筑失信惩戒联防体系
2005年,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通了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三库”是指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人民银行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工商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人口信息为重点,依托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网”是指面向社会开放的“湖南信用网”。“一平台”是指“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
截至2006年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了湖南省近22万户企业和2600万自然人的信贷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归集了18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60万条信用信息(共6000万项);“公民信息数据库”归集了全省9200多万条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的信息,涉及6627万自然人。
青海省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投诉机制
青海省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初步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全省工商部门已将14967户企业纳入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范围,共确定A级守信企业(绿牌)20771户,B级警示企业(蓝牌)812户,C级失信(黄牌)企业191户,D级严重失信(黑牌)企业6976户。对信誉良好企业实行“免检制”,对一般信用企业实行“预警制”,对一般失信企业实行“惩戒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淘汰制”。
青海省信用办建设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征集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26700家企业的基础信息,向社会提供网络、短信和电话查询服务,并在全省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投诉热线1183222。
深圳市企业与个人征信平衡发展,信用服务体系初见成效
深圳市政府采用政府推动、多方共建的思路,建成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于2003年12月开通,该系统由市工商局牵头,全市16个部门共同建设,是一套融信息征集、整合、发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截至今年5月,该系统已集成了54家行政和司法机关、中介组织等提供的97万多家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等共3432万多条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政府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累计访问量已达420万人次。
记者 何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