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信息化作为改造传统产业,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种业与国际接轨,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成为种业发展的新趋势。我们要顺应形势,把握机遇,加快天津种业信息化建设,实现我市种业战略发展调整。
1 天津种业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1.1 种业信息化作为农业信息化的组成要素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基本任务之一
党的“十六大”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信息化,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从而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也提出“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当前,国家深入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实施“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种子管理系统建立了国家、省(市)两级的“中国种业信息网”。各省市种子管理部门将信息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成立专职机构,建立起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
1.2 种业信息化是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
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政府信息化先行,带动整个信息化发展。政府信息化建设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特别要正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应用信息技术,增强为民办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种子法》的实施、WTO加入打破了中国种子产业的旧格局,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调整职能、业务模式,加强自身在种子行业的地位;如何进一步搞好种子管理工作,促进种子行业发展,进而建设新形势下种子管理体系成为摆在种子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息技术的引入、应用可使种子管理部门改进管理模式,拓展业务范围,强化管理职能。
种业信息化在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种子管理机构对行业的管理,有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行政机制对接不了国际市场,在管理职能上经常缺位、越位、错位。这些问题部分原因是信息支持不足和信息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能够促使管理部门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二是促进种子管理工作在新业务不断拓展基础上快速发展。国家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将信息技术融入传统产业将会有很大的创新。近年来,种子行业快速发展,打破垄断使市场格局产生根本转变,以企业为源头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涌现,农民改变传统生产模式,以面向市场、注重经营的方式筹划生产。建设种业信息化可使种子管理机构在新的形势下掌握、控制整个行业的运转,以信息流带动种业商品流和物流。
三是利用信息技术推进管理部门办公自动化、对社会服务网络化和业务信息电子化,实现电子政务。它可以提高办公效率,改善决策和服务环境,在管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强化了管理职能。
1.3 种业发展需要实现信息化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信息经济,种子行业发展正逐步实现产业化,种业信息化是种子产业化中的产业联结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它能有效地促进种子产业化建设。
1.3.1 信息化改善种子行业决策水平,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通过遍及全球的信息网络,选用种子的农民和种子生产、经营者可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政策信息,按照市场需求农民选择效益好的品种种植,经营者更好地规划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科学的分析预警机制成为行业健康的必要条件。
1.3.2 种业信息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种业信息化使信息和知识作为新的资源要素,融入农业生产。信息化引导种植结构调整,改变农户传统生产模式,从而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比起传统的技术和方法,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等众多优点,从而大幅度和高效率地开发利用各种农业资源。
1.3.3 信息化提高种子市场流通效率
畅通的种业信息化帮助实现种子产销对路,市场供需平衡,促进种子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降低种子交易成本,促进种子的商品流通。
2 天津种业信息化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2.1 种业信息化基础不实
信息工作是我市种子管理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要使其正常有效的开展需要体制、人员、机制和经费的保障。目前,市种子管理站设立了信息科,建立了天津种业信息网,为信息化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远不能满足我市种业信息化的需求。建立全市范围种业信息网络,建立为信息化服务的信息系统,健全信息工作机制等信息化基础亟需建立和完善。
2.2 信息工作与种子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融合
信息化是种子管理的信息化,不能把信息工作独立于种子管理其他工作之外。信息工作的性质是服务,要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信息工作要与管理工作相结合,为其提供信息支持、辅助决策、执行保障。
2.3 信息化意识薄弱
一些种子管理人员、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尚未充分理解信息化的内涵和重要性。让他们被动的接受信息化,不利于信息工作的开展。只有积极开展信息化宣传,加强信息化培训,增强种子行业各类人员的信息化意识,才能使我市信息化建设取得成功。
3 天津种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3.1 信息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作为我市种业信息化建设的领导者,已建立信息工作规章制度十余项,包括:《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信息工作岗位责任制》、《“天津种业信息网”管理制度》、《“天津种业信息网”〈区县动态〉栏目共建实施方案》、《专家语音系统信息咨询工作制度》等。这些规章有效保障了信息发布、天津种业信息网运行、种子语音专家系统运行等工作规范、高效的开展。
3.2 建立平台,开展种业信息化服务
我市建立了“天津种业信息网”和“种子语音专家系统”两个信息服务平台。“天津种业信息网”有11个一级栏目,可以为种子管理者、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提供种业发展、政策法规、专业技术、品种审定、行政许可、种子商务等涉及我市种子管理各方面的信息和数据资料。网站已成为了解我市种业发展的主要途经。“种子语音专家系统”现有服务信息600余条,包涵品种审定、行业管理、质量检验三项工作全面的数据资料。
3.3 启动电子政务建设
我市开发了种子管理网上办公系统,建立“农作物种子经营并联审批”、“农业新品种预审”、“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审批”四项审批的网上办理模式;开发“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系统”,建立了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平台。除此之外,以“天津种业信息网”为平台,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网上办公支持,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3.4 信息网络基本建立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提出了全市种子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方案。按照方案,各区县种子管理部门建立了信息工作机制,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市种子管理站为部分区县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开发了“天津种业信息交换平台”,建立了全市种子管理系统数据传输的网上通道。
4 天津种业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多部门协助合作,要有长期发展规划。按照 “面向应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现阶段天津种业信息化建设有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4.1 加强我市种子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全市种子信息网络是我市种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目前,该网络已初具规模。我们还要在以下两方面不断完善、壮大我市种子信息网络。
一方面,加强种子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全市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努力拓展网络覆盖面,形成市、县两级,包括管理者、企业、协会、农户主体多元的种子信息网络;解决信息点计算机、互联网接入等设施不完备问题。
另一方面,培养信息人才。种业信息化需要既精通信息技术又掌握农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信息人才培养可分为两个层次:专业信息工作者和信息员。专业信息工作者承担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对专业信息工作者的培养侧重于政策法规和技术能力的培训。信息员承担信息的采集、整理、发送,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和信息推广等工作。信息员的培养要努力提高其信息化意识,加强其信息化应用能力。通过努力,力争建立一支专业技术和分析应用相结合、精干高效、干事创业的种业信息专业队伍。
4.2 充分开发信息资源,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在广泛收集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精准提炼,针对不同对象提供高价值信息服务。对种子管理部门,提供种子行业发展动态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对种子企业和农民,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数据服务,包括:为农民购种提供品种信息,为种子企业提供行业发展信息。
4.3 开发信息化应用系统
为推动种子市场发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天津种业信息化发展需要建立“种子管理信息系统”、“种子行业监控预警系统”、“天津种子移动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应用系统。
“种子行业监控预警系统”是种子管理部门掌握种子市场发展状态,监测种子市场运行,预测种子市场风险的平台。该系统通过发展趋势分析模型,可评估一定时间内种子市场发展方向,以文字、数字、图表等形式传递给决策者;还可通过监控主要数据指标,对种子市场潜在风险做出预警。
“天津种子移动信息平台”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直接的、个性化信息服务,包括:审定鉴定、品种介绍、种植技术等信息。该系统可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
天津种业信息化起步比较早,取得了一定成果和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我市种子行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天津种业信息化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成功,将为天津种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