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信息将多渠道可查
来源:东南快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记者 郑琳   

    本报讯 不久后的将来,只要是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民都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或图书馆、档案馆查阅到,还可以对这些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国家要求明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年3月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建立和畅通利用政府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地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都得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或设施;各级的政府网站上都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各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都要按时链接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要实行考核和社会评议监督机制。

    《通知》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通知》指出,要建立起主动公开制度,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还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