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县“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能
来源:江西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拆掉干部和群众的“隔心墙”,架起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大余县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新路子,尝试并推行七大政务公开新机制,使政务公开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4%。最近,该县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命名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

  能否让群众了解希望了解的行政权力运用情况,是对政务公开的严峻考验。大余县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诸如基础设施建设、“两免一补”、财政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行政事务,全部实行公开。一些重要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结时限,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当面锣、对面鼓,有什么事情会上当场说清楚。”去年8月以来,“政务(村务)公开质询”试点工作在大余县各乡镇、村组也全面展开。

  大余县将现场质询会作为一种新的政务公开平台,把政务公开从室内直接搬到中心广场,变事前“策划组织”为“现场直播”。同时规定,要让群众自由提问,参与单位不准点人,不能限制群众提问时间,并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不满85分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择日再次接受质询。今年以来,该县已对城市拆迁、水电价格调整、城市排污收费等22个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对话,接受群众咨询10220余人次,现场解答疑难问题3430多个,听取群众的批评建议350多条。

  “阳光政务”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会计委派、公开质询、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同时,扩大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的公开,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政府服务意识正在超越有形的“政务大厅”,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继2006年成为赣州市第一个人均GDP超万元、人均财政收入超千元的县(市、区)之后,今年1至8月,该县财政收入达到2.87亿元,同比增长2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7%和12%;工业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增至52.2%。

 彭承礼 鄢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