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呼之欲出
来源:北方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需要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谐社会的倡导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新一轮的经济建设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至关重要。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转型,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贫富差距加大,社会信任缺失加剧,弱势群体的利益被践踏,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去面对,去解决。

  那么,怎样建设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解决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的问题呢?笔者认为要实现以下4个转变:

  一、公共政策核心理念的转变: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大多数的人们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但是低收入者和贫困者却做不到。因此,需要政府充当服务者,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把工作重点放在低保者的身上。

  二、公共政策目标的转变:贫富差距的加大,社会分配的不公平,造成了很多低保和贫困人员。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关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的论述,都是在平均主义还没有打破的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的。今天,在经济增长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决定分配的微观格局初步形成的情况下,解决社会公平、公正的问题,以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应当成为改革的基本目标。

  三、公共政策主体的转变:过分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必然带来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为公共政策主体就应当尽快恢复其本来面目的“公共性”,把制订规则,确保公平和正义前提下的社会基础秩序,把提供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核心职能。

  四、公共政策手段的转变: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从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过渡的关键时期,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凸显,单靠行政力量不可能全面解决日益复杂的利益矛盾。政府要站在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立场上,承认利益分化、尊重不同的具体利益,积极稳妥地发展民间组织,使其成为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均衡的重要渠道。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社会信任、社会谅解和社会合作,避免社会冲突。

  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适应这个变化,以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