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巡礼:让和谐之基更加坚固
来源:公安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和谐,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历经血雨腥风和艰辛探索,积累了丰厚的和谐社会建设成果和经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赋予了和谐社会全新的目标含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自公安队伍成立以来,人民公安在各个历史时期防范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稳定、保卫人民安宁,用忠诚和热血捍卫着社会和谐。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部党委和全国公安机关更是按照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革新执法服务理念、铁腕整饬公安队伍,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使人民公安切实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促进者、维护者和保障者。无论是服务管理还是打击犯罪,无论是社区建设还是综合治理,无论是处置矛盾冲突还是应对突发事件,人民公安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原则,为巩固和谐之基,无怨无悔、辛勤奉献。

  人民公安为人民。和谐,人民福祉所系,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人民公安的永恒追求。

  高效便捷,服务管理为追求和谐之始

  上午9时20分,成都车管所。宋先生开着新车来到车辆检测线前。10时45分,他拿到了新车号牌。以前至少要花一周时间东奔西跑才能办完的车测、缴税、保险等车辆上牌手续,现在仅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全部办理完毕。

  “这在几年前是不可想像的!”宋先生说。

  “这在几年前是不可想像的!”成都市公安局领导说。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之一,车管业务手续繁、速度慢曾广为群众诟病。工作方式如无突破性变革,根本无法应对车辆和驾驶员数量的井喷式增长带来的严峻挑战。成都车管所通过“一站式”办公和电子化政务改革,使群众实现了一次一地能办完有关手续。

  成都车管所走过的革新之路,是全国车管所经历的共同历程,也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机关改革服务管理工作的经典缩影。随着改革日益深入和经济高速发展,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面临着从质量到速度的严峻挑战,“速度慢、效率低、手续繁、不透明”是不和谐音符。

  删繁就简、由慢而快,方能与社会发展需求达成和谐。2003年8月7日,全国公安机关一场关于速度与效率的整体攻坚战拉开序幕。是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向社会公布了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反映强烈的、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交通、出入境和消防四方面,包括新生儿落户自愿选择随父随母、按需申领护照、服刑劳教人员不注销户口、港澳往来免签单位意见、48小时内补发丢失驾驶证、三分之一国产车免检、推广网上消防行政审批等。

  在落实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本着“便捷、高效、公开”的原则深入挖潜,变革服务管理工作的模式和观念,推出了更多更细的便民利民措施。陕西实行办理车牌时限公开承诺制;江西消防工程可先验收后竣工;湖北统一全省居民户口……

  这是一场立竿见影的变革。通过推行“一站式”车管驾管改革,全国各地的车管驾管效率大大提高,原来通常需要数天至数周的业务通常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群众无须奔波,在网上就能实现户口迁移和驾驶证审验。在许多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村民不出村就能接受民警上门办理证照。旅客出入境通关速度由原来的数分钟提高到四秒钟。同时,由于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的大力推行,原本复杂烦琐的手续环节被大大削减,群众来回跑路次数减少,等待审批时间大大压缩。许多原本只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的办事环节、收费标准以及工作要求等,大量向社会公布,以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这是一场没有尾声的变革。2007年9月20日起,全国各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开放,因地制宜地接受公众参观、观摩,以促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自30项便民利民措施之后,公安部交管局、消防局等部门今年又陆续推出了20余项便民利民措施。

 警务改革,让和谐渗透每一个社会细胞

  盛夏,入夜,暴雨,四川省邻水县马渡河警务室。驻村民警冯永明放心不下好几个有泥石流爆发可能的村庄,又打电话给村组负责人一一叮嘱。自2006年3月广安市全面实施农村警务战略以来,他和妻子已经在村里工作生活一年半了。通过近一年的进村入户走访,他已经将辖区1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65个自然村、1336户4319人全部梳理了一遍。险情分布图、重要设施图、村庄平面示意图、矿业企业结构平面图、孤寡贫困人口等有关信息,他都通过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能够实现快速检索调出。数据库建设为村寨平安立下了汗马功劳,迄今为止已经为侦查、交通、国土、水利等部门提供险情信息六条,为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线索五条。警方根据冯永明数据库中的人口房屋平面图,成功地将一名杀人后刚刚潜逃回家的凶手擒获。

  像冯永明这样的驻村民警,仅在广安这个地级市就有200余名。在他们为村庄平安忙碌的同时,汤敏、贾银虎、陈先岩、麦俊杰等千万个社区民警也在走街串巷,致力于城区平安。他们忙碌的身影,记录了中国警务工作的重大战略变革。2006年9月9日,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民警工作生活在城市和农村警务室,使打击防范的触角延伸到了村庄和社区这两类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中。

  每一个细胞的平安和谐,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础。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城乡警务室14.5万个,22万名警察担任社区民警,警务工作涵盖了全国78%的城市社区和10%的行政村。社区民警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组织治安防范等,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2006年,全国发生在居民区的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和入室抢劫三类案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9%、6.7%和16.1%,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推行新型警务战略,公安机关还收获了更具时代色彩的和谐警民关系。一位村支书腾出了儿子的结婚用房,给民警用做警务室;一个镇政府把装修得最好的一间房子给民警用做工作室;一些村民放起鞭炮、吹起芦笙欢迎民警进村……这些感人至深的片段,见证了再度升华的警民亲情。

  社区民警服务上门、扶危济困、化解矛盾,既做群众的贴心人,又是人民的保护神,赢得了群众由衷的支持和拥护。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自2006年4月起在辖区推行治安公众会制度,原本仅仅限于居委会主任、单位治保主任等狭小范围参与的治安防范会,被扩大到普通公众。派出所所长每月一次、社区民警每周一次在公众会上通报近期本区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状况,分析本单位和本户的防范薄弱环节。同时,向公众征求搞好治安防范的建议和意见,征询各类线索和信息。这是一个交流警民感情的新平台,由于事关自身安全,居民参与踊跃。借助多次公众会积累起来的信任和支持,一些富有余力的居民被以治安巡逻员、信息员等方式发动起来,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良好的警民共建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实施辖区公众会一年来,东城区多个社区摘掉了高发案帽子;最高时一年发生150余起的机动车盗窃案连年成倍下降,2007年1至8月仅为15起。

  类似的探索在全国各地数不胜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社区警务通过动员整合各类积极因素和力量,组织构建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安防控体系,大大增强了社区的安全防范能力。2007年5月17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对社区和农村警务的设立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范。这些机制化和规范化的社区警务措施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村和社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城乡细胞,必将更加和谐平安。

  妥善处置,让冲突重归和谐

  2005年5月18日,上午8时。北国的哈尔滨还有些春寒料峭,南国的广州早已夏意袭人。距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仅半个月,共和国公安史上一场前所未有的、以化解矛盾和重建和谐为目标的统一行动同时在全国拉开序幕。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人人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要求,大江南北3000多名区县公安局的一把手们,同时开门集中接待上访群众。随后的两个月里,市(地)、省两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也加入到接访行列。

  这是一场沉重生动的大洗礼!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矛盾突显期的种种矛盾,同样以各种各样的类型和方式显现在公安工作中。上访人的急切述说、愤怒质问甚至是不满指责,对许久以来与普通群众在空间乃至心理上渐行渐远的公安民警们来说,振聋发聩。

  这场大洗礼一直持续了四个月!至当年9月18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受群众上访20.4万起。造成群众上访的原因复杂多样,有执法不公、执法过错、制度缺陷、工作不力以及社会矛盾等。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各种执法资源和优势,采取破案追逃、上门道歉、督促办理、赔偿补偿等方式,解决了大批积压多年的上访事项。大接访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刑事案件1.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万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赔偿1.58亿元,20.4万起信访案件的停访息诉率达80%,数百民警受到责任追究。

  大洗礼带来大震撼,更带来大反思!在多次听取信访督导汇报后,周永康部长深刻指出:公安信访问题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第一信号”,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反光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试金石”。20.4万起信访案件试出了公安队伍的薄弱环节,折射出了公安工作的问题所在。大接访虽然结束了,但公安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矛盾、追求和谐的努力却没有止步。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规范下,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制度、重大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各级公安机关得到建立和加强。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力求最大限度地从制度建设上查缺补漏,杜绝减少上访案件。

  一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大接访和制度化的矛盾消除机制,尽量减少和杜绝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造成的不和谐。另外一方面,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逐步探索积累了一系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

  2005年4月21日至23日,南方某地。因一企业转制过程中安置不当,数百职工扣押了厂长并一度阻断交通。职工们拒绝多个部门人员进入谈判,称事情得不到解决绝不放人。职工们的要求有其合理因素,断然采取强制措施解救人质势必引发更为消极的连锁反应。警方派出了职工们不排斥且信任有加的社区民警,数度进入厂子,倾听职工诉求、维护厂内秩序、力保人质不受伤害并向外传递各类信息。经过艰难斡旋,警方和政府部门为双方搭建了对话平台,厂方和职工就安置问题达成解决方案。一场持续了三天两夜原本已臻于白热化的群体性事件,在警方积极努力下,未发一枪一弹,不伤一民一兵,即获妥善解决。

  2007年4月16日,四川岳池县高石梯警务室。经过驻村民警三个多小时的实地调查和劝解协调,30余位村民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与鱼塘承包商坐到了一起,商谈水源纠纷如何解决。一场一触即发的械斗被及时化解。十天前,同一个警务室,同一个村庄,一场因取土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被民警以同样的努力和耐心悄然化解。

  这只是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几个片段截影。在日常的警务工作中,各地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普遍建立了各种社会矛盾排查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城乡和谐的第一道屏障。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时,全国公安机关严格遵循“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通过搭建对话平台,促使双方采用合法温和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及时收集并传递各方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甚至是依据;通过严厉打击借用矛盾挑动闹事、利用矛盾煽动策划不稳定事件等违法犯罪,严防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的敌我矛盾,有效地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

  应急救援,铸造危难之际的中流砥柱

  “非典期间,医院住着上百个非典病人。我在医院负责消毒和外联,和警察打了不少交道。病人去世,要通知警方来做死亡登记;病人要跳楼,我们劝说到最后没招了,要请警察来说服救援;甚至病人住院了,家中的宠物是否染病、是否死亡,也得警察和大夫一起去处置……那时都说大夫是白衣天使,说实话,警察也是天使,是和我们并肩奋战在一线的战士。”这是一位北京大夫在2003年那场天灾袭来时最为刻骨铭心的记忆。

  今年7月29日,河南陕县发生煤矿透水事故,适逢暴雨造成山洪,救援艰难危急。武警战士和消防官兵跳入激流组成人墙,先后筑起三条百米防渗堤坝,阻挡洪水向矿井灌入,为遇难矿工筑起了第一道生命防线。沿途交警在雨中引导护送抽水设备运抵事故现场。民警在现场拉起五道警戒线并日夜守卫抢险救援秩序……8月1日,经过76小时艰难抢险,69名被埋困在井底的矿工兄弟被全部安全救出。整个救援过程中,警方共投入公安、消防、武警近千人。矿工兄弟安全升井了,民警却冒险下到矿井深处,对存放在巷道中的千余公斤炸药和近千枚雷管进行安全核查。

  进入21世纪,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为代表的天灾人祸和意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以非典为契机,国家启动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省、市、区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和数百万个各类应急预案,其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组织和指挥抢险救援、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帮助恢复灾后社会秩序等。警察成为抢险救援、处置应急事件的主力军、生力军。

  衡阳大火,20名消防官兵用生命兑现了对人民的承诺;松花江污染,忙碌着民警给群众送水的身影;暴雨洪灾之时,民警用肩膀甚至是生命托起了灾民生的希望……从地震到台风,从疫情到矿难,从火灾到交通事故,当灾难袭来时,人民公安无不坚固地守望在一线,用忠诚、热血甚至是生命,铸就了危难之际国家和人民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