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4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食药监人发[2007]98号)要求,省局决定从2007年12月起,将全省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使用单位纳入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现就开展特殊药品网络监管工作,建立陕西省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数量以及流向全面实现网络化及动态监控。按照今年省局信息化建设方案,省局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即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全省使用一台服务器进行管理,同时省局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特殊药品网上信息人员报送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相应的培训;各市(区)局负责本辖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建设组建及实施工作。
二、建立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的工作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方法。为了实现全省范围内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全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和流弊。2007年12月1日起全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实行试运行,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最终实现与国家局、省市公安、卫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培训工作将于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对象为陕西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批发及使用单位(附件一)。
三、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将采用严格的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保障系统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上报信息的唯一性和真实性,以达到有效监管和规范市场行为的目的。同时,通过身份识别系统防范各类垃圾数据信息,预防套购、流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在省局对特药涉药单位培训完后,发放陕西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身份识别器。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身份识别器中,如不慎遗失本单位身份识别器,应立即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报备,并提交书面的系统身份识别系统核销申请(附件二),为防止身份识别器丢失给用户带来的安全隐患,各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同时补办新的身份识别器。
四、各市(区)局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督促本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和采购、库存、使用特殊药品数据信息网上报送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位。对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缺失、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法、安全使用的医疗机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通报给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依法暂时停止向其他供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时通报卫生主管部门,由卫生主管部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市(区)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批发以及使用单位在2007年10月30日之前,按照规定表格(附件三、四、五)认真填写本单位详细信息,由市局汇总后(含电子版)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以便于信息培训中心合理安排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培训和办理身份识别系统的时间,保障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能够及时完成特殊药品采购和信息网上报送工作。
附件:1. 特殊药品信息网上报送培训工作和身份识别器发放工作程序和时间表
2. 特殊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识别系统核销申请书
3.特殊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回执
4. 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回执
5. 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回执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一:
特殊药品信息网上报送培训工作
和身份识别系统发放工作程序和时间表
一、各特药单位按单位类别填写《特殊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回执》(附件三)、《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回执》(附件四)、《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回执》(附件五),《回执》单内的所有信息应逐一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第一批培训的企业回执应于10月20日前传真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其他单位的回执应在10月30日之前传真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由省局信息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培训。
三、培训结束后办理身份识别系统,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携带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格核准文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身份识别器,该身份识别器作为企业登录系统的唯一硬件标识,识别器成本费用为人民币450元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维护中心华虹公司收取,在系统试运行期间不收取企业系统使用服务费用。以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维护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29-85512931,029-83187735, 029-83187736
电子信箱:teyao@sxfda.gov.cn 联系人:赵小豹 柴慧
培训时间表
培训批次 |
培训对象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及办理时间 |
备注 |
第一批 |
宝鸡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 |
特殊药品数据信息网上报送及系统操作方法 |
11.2 |
培训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第二批 |
咸阳、杨凌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咸阳市组织) |
11.6 | ||
第三批 |
渭南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 |
11.9 | ||
第四批 |
铜川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 |
11.13 | ||
第五批 |
汉中、安康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汉中市组织) |
11.15 | ||
第六批 |
商洛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 |
11.19 | ||
第七批 |
延安、榆林市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 |
11.23 |
备注:涉及特殊药品的企业指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特殊药品批发企业(含一类麻精站和二类特殊药品批发企业)、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其他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使用单位。
附件二:
特殊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识别系统核销
申 请 书
(样本)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
本单位是(一类、二类)特殊药品(定点生产、定点批发、定点使用)(企业、单位),现不慎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遗失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识别系统,特申请予以核销,请予核准。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括号内是多选项,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需要的项,删除不需要的项,并将时间、地点填写清楚)
附件三:
特殊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回执
使用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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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所属市 |
所属县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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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特药系统培训人员姓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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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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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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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特殊药品类型 |
□生产原料药□生产管制药品(请在表格中的□内打“√”) |
(包括除医疗机构外的其他使用单位)
生产的特殊药品信息
(包括原料药)(可另附表)
药品名称 |
商品名称 |
药品分类 |
规 格 |
剂 型 |
剂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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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网络维护中心联系电话:029-85512931,029-83187736
传 真:029-83187735
联 系 人:赵小豹 柴慧
电子信箱:tygl@sxfda.gov.cn
企业盖章
二OO七年 月 日
附件四:
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回执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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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所属市 |
所属县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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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特殊药品种类 |
□ 麻药 □ 二类(请在表格中的□内打“√”下同) | |||
参加特药系统培训人员姓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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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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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特殊药品信息
(包括原料药)(可另附表)
药品名称 |
商品名称 |
药品分类 |
规 格 |
剂型 |
剂量单位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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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网络维护中心联系电话:029-85512931,029-83187736
传 真:029-83187735
联 系 人:赵小豹 柴慧
电子信箱:tygl@sxfda.gov.cn
企业盖章
二OO七年 月 日
附件五:
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回执
使用的计划特殊药品信息(可另附表)
药品名称 |
管理类别 |
规 格 |
剂量单位 |
全年总计划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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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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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所属市 |
所属县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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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特药系统培训人员姓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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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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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特药管理类型 |
□印签卡 □二类精神 | ||||||
请在表格中的□内打“√”,如选择印签卡类型的请填写下表。 | |||||||
负责药剂人员 |
毕业学校 |
毕业年限 |
现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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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生 |
采购员身份证 |
病床数 |
日门诊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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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药管理类型是印签卡的使用单位应将本单位公章、负责人印章、负责医生印章、负责药剂人员印章、采购员照片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tygl@sxfda.gov.cn电子信箱里,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清楚、准确。
省局网络维护中心联系电话:029-85512931,029-83187736
传 真:029-83187735
联 系 人:赵小豹 柴慧
电子信箱:tygl@sxfda.gov.cn
企业盖章
二OO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