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流通和经贸发展规划
来源:吉林市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十五”期间全市经贸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经贸在经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的《外贸法》实施,对经贸政策逐步放开的大背景下,在克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全市上下围绕振兴谋发展,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着力解决影响经贸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实现了经贸发展新跨跃。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外贸主体324户,总数达到428户,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6.69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长2.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32亿美元,增长8.4%,进口6.43亿美元,增长4.47%。一般贸易保持快速增长,累计实现出口54738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53.04%;加工贸易得到长足发展,累计实现出口48104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46.61%;机电产品增长优势明显,累计实现出口19863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19.2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例增大,累计实现出口24349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23.59%。国有大企业仍为外贸出口的主力,累计实现出口75000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72.75%;三资企业保持适度增长,累计实现出口20944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20.29%;民营企业异军突起,累计实现出口11900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11.55%,成为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外贸出口品种增加由2001年以前的240多种发展到现在的近350种,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原材料等资源型初级产品出口比重下降,由2001年的10.15%下降到2004年的9.11%,下降1.04个百分点;附加值高的工业成品比重上升,由2001年的89.84%上升到2004年的90.84%,上升1个百分点。出口市场不断拓展,出口国家和地区由2001年的58个发展到96个。
    二、“十一五”时期经贸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重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对外贸易工作,抢抓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机遇,全面推进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加快经贸发展,加大经贸结构的战略调整,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大力增强我市产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实现经贸总量、结构和层次的新跨越,保持经贸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要达到9亿美元,
    年均递增15.83%。其中出口5亿美元,年均递增13.63%。
    (三)发展重点
    1、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发展以机电科技产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努力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快科技产品的生成和转化,将科技元素渗透到外贸进出口的各个环节,变科技优势为出口优势,不断提高现有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加大科技出口新产品的开发。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争取达到14340万美元,机电产品出口争取达到9560万美元,分别占外贸出口总值的30%和20%;科技机电产品的出口品种争取从原来的75个发展到100个。
    2、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和依托优势资源,加快培植我市外贸具有竞争力的化工、机电、冶金、纺织、医药等骨干和拳头产品出口。通过技术创新和扩大国际市场开发,提高支柱产业的外向度,把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加工、农业产业化深加工等一批极具出口潜力的产业做大做强,形成自有优势的自主知识品牌产品,争创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到2010年全市外贸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品种争取由原来的8个发展到12个,出口名牌产品达到10个,培育出1-2个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国际名牌出口商品。
    3、加快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升级,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我市产品与国际接轨步伐,降低初级产品出口,增加工业制成品出口比例,造就一批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吉林地方特色产品出口,为外贸持续发展培养后劲。到2010年全市外贸工业制成品出口要由现在的26000万美元,发展到43500万美元,占外贸出口总值的90%以上,开发出口新品种10个。
    4、大力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开展技术引进、设备进口、来料装配和境内外加工贸易,促进产业换代升级。主要依托百万吨乙烯工程、60万吨燃料乙醇、80万吨不锈钢、30万吨差别化腈纶、60万辆整车等一批工业大项目建设,加大进口采购和培植出口新增长点,为我市进出口总量的全面提升和可持续增长创造后劲条件。
    三、“十一五”经贸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一)发挥自身优势,推进经贸多元化发展战略实施,全力打造经贸新优势。
    一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突出重点企业和产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国际市场开发活动,为经贸发展搭设平台,逐步改变我市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不利局面,在巩固现有亚洲、欧洲、北美洲三大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下大力气,多方位开拓非洲、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积极占领俄罗斯、朝鲜等周边市场,减少由于对出口市场的过度依赖带来的风险。品位高的工业制成品,包括机电产品以东南亚、欧美市场为重点;矿产品以东南亚市场为主,适度开拓美国、欧洲和澳洲市场;轻工纺织品、医药、食品等要在重点把握亚洲、欧洲市场的同时,重视开拓俄罗斯和朝鲜市场;农副产品、木制品等主要面向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东南亚地区市场和欧、美市场辐射开发,进而使我市经贸发展空间和领域不断扩大,到2010年与我市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争取由现在的96个发展到120个。
    二是实施外贸主体多元化战略,加快外贸管理方式转变,多元化培育外贸主体。结合贯彻落实新《外贸法》,制定和完善外贸经营权放开后的配套措施,以推进经贸属地化管理为目标,加快调整和改进有关外贸服务和管理的考核办法及工作程序。继续以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为重点,在全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中率先培育和发展外贸经营主体,培植出口大户,到2010年全市民营出口企业要占内资进出口企业总数的70%以上。在扶持外贸主体、特别是扶持民营出口主体方面,要重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及中国电子商务网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政策需求和国际市场行情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参加网上广交会、招商会及境外各种经贸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使其尽快成为经贸可持续发展的主体力量。
    三是实施出口品种多元化战略,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六大产业出口基地建设,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出口商品。一是围绕我市汽车产业群建设,以一汽轻型、一汽大众、通田汽车和重点配套企业为主体的微型车、经济型轿车、高档商务车等三大车型和以发动机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出口产业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汽车及零部件出口400万美元。二是以实施北方精品钢材基地建设为载体,建设以吉林铁合金、炭素、铝业、镍业、建龙钢铁为主体的冶金出口产业基地,到2010年争取实现出口16000万美元,成为我市出口额最大的支柱产业。三是依托百万吨乙烯工程建设和我市化工集聚化、链式化发展趋势,建设以中油石化、吉化集团及龙潭化工区为主体的石化出口产业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化工产品出口8000万美元。四是依靠化纤纺织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以吉林化纤30万吨差别化腈纶纤维、5.5万吨功能化粘胶纤维、500吨新型中空纤维和4000吨海岛纤维及思豪制衣以成衣为主体的化纤纺织产品出口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化纤纺织品出口5000万美元。五是以高新技术产品为支撑,建设以华微电子、吉林制药、舒兰合成药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出口产业基地,到201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4340万美元。六是以促进“三农”裂变为目标,建设以白翎羽绒、圣基实业、燃料乙醇、吉林沱牌农产品为主体的农副产品出口产业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出口1000万美元。
    通过上述经贸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全市形成一个主体多元化、市场多领域、出口多品种的良性经贸发展格局。
    (二)结合工业兴市、招商引资、县域突破、大项目建设,找准外贸结合点,全面提升经贸发展整体水平。
    围绕工业兴市和招商引资,重点提高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水平,在我市重点规划的10个投资超100亿元的产业群基础上,加大对出口创汇型外商投资企业的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外资出口企业群体,扩大外资出口规模,2010年外资企业出口比例要占全市外贸出口总值40%以上。在大项目建设上,要注意承接国际工程大项目,以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带动设备、原材料出口。县域突破主要围绕县域经济和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我市具有特色的矿产品、石材、山野菜、食用菌、木制品、各种籽仁及玉米、大豆等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出口,建立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发展定单农业,推动有规模有实力的企业向集约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三)积极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各项应对工作,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从2005年起,我国进入入世后过渡期,按照入世承诺,关税总水平将由10.4%降至9.9%,取消工业品配额,银行、证券、保险、分销等行业所享受的过渡期将逐步取消,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十分紧迫,要抓紧拟订并实施有效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保护我市主要行业和企业不受大的冲击。一是指导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入世后过渡期的应对方案;二是加强国际市场准入标准、贸易壁垒实务等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推进国际通用标准网站建设,充实贸易壁垒、进口政策、检验认证标准等预警专项数据库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全市贸易壁垒应对联系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中介组织、与企业相结合的应对机制;四是加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监测,配合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做好相关企业反倾销案件的前期调查和后期跟踪工作,切实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依法保护我市产业安全。
    (四)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经贸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软环境治理和扶持力度,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鼓励经贸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协调工商、税务、金融、海关、商检、外管等部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发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全方位服务。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营造商务领域诚信体系,自觉维护经贸市场经营秩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有效打击走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商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科学、实效、先进的政务、信息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促进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广泛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