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核心提示

  ■从“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20字工作方针,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12字工作主题,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践检察工作主题,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成就斐然。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始终突出维护

  公平正义一条主线

  1999年1月,高检院确定把“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方针。此后五年间,检察机关重点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三项工作,“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得到了突出。

  2003年5月30日,上任两个多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出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此后,这一概念逐步发展成为十六大以来统揽全部检察工作的主题。无论是专项整改,还是法治理念教育;无论是检务公开,还是检察改革;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业务工作,都始终围绕、突出并实践这个主题。这十二个字也成为第十二次检察工作会议总结的检察工作“八条经验”之一。

  在这一工作主题的统揽下,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三抓”——“抓队伍、抓业务、抓保障”齐头并进,相得益彰,检察工作气象一新。五年来,检察机关办案质量逐年提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检察人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老百姓认可率逐年上升。

  历览十年来的检察工作,不论以什么样的文字来表述方针,无论以什么样的理念来指导实践,无论以什么样的实践来服务大局,都始终扣紧了一条主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它的天职。

  抓队伍咬定青山不放松

  队伍建设是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中之重。

  1998年,为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高检院在全系统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将反贪等一线业务部门作为重点,出台了九条硬性规定。

  之后,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了“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三项教育。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规定,规范违反程序、执行办案纪律不严等问题。

  历时五年,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治理活动,检察机关干警违法违纪逐年减少,基层院建设、西部检察机关建设成效显著。

  2003年3月,贾春旺检察长上任之后,检察机关按照“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将人才培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重点提高业务能力和规范执法行为。以培训选拔检察业务专家为龙头,检察人员专业化建设成效显著;通过人才交流,盘活了人才资源,改善了西部和基层人才结构;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留住检察精英,突出检察官的核心和主导地位。同时,持之以恒的执法理念教育使检察队伍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与司法文明不相符的观念被摒弃,特权思想、越权办案现象进一步减少,检察队伍的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并建立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同时,高检院举全系统之力,加强基层院建设,为依法治国锻造了一支精锐之师。

  抓业务办案质量有提高

  有了一个明确的工作指导思想,有了一支风清气正素质高的检察队伍,检察业务工作在这十年间历经辉煌。

  从1998年到2003年,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同时,检察机关强化了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民行诉讼的监督,并加强和改进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等四个专项行动,集中监督纠正了一些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精彩出庭

  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检察工作亮点频现:2003年,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八项制度纠防超期羁押;2004年,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办制,解决申诉难问题,为人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2005年,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等,促进平安建设;2006年,检察机关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牵头发起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成果显著,查处了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郑筱萸、王昭耀等一批腐败高官,并在2007年举办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

  抓改革步履铿锵立潮头

  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检察机关直击司法领域的焦点难点,检察改革逐渐驶入核心地带。

  从1998年到2003年,检务公开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特约检察员制度等多项改革成功实践;科技强检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

  机构改革也开始启动:2000年,批捕和公诉职能分离;反渎职侵权得到强化,控告和刑事申诉两项职能分离,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厅。同时人事改革逐步展开,检察人员开始探索分类管理。

  检察机关完善行使检察权的监督机制,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制度。

  人民监督制度试点推开

  2005年9月,高检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着重就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制度、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干部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部署。

  几年中,高检院改革和完善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查处、衔接和配合机制,实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备、报批制度,建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了检察院内部的侦查协作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保障了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抓保障长效机制渐形成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办案经费和公用经费困难,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199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有41%的经费缺口。1999年1月,高检院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年底,高检院向中央请示,恳请解决经费严重不足问题。2000年1月,高检院制定《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探索多层次的经费保障体系,提出到2002年底前初步建立新的检察业务经费保障制度。2000年初,全国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自2003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全国检察机关落实贾春旺检察长“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九字方针,坚持“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宗旨,检务保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远程监控

  几年来,高检院始终把争取和落实中央专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2003年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8.3%,2006年比2002年增长72.9%。五年来,高检院共争取中央补助专款35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检察院办案和装备建设;争取中央补助投资38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检察院“两房”建设;检察津贴已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制定了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司法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宋识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