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与应用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11-15)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15
长江水利委员会电子政务系统(一期)工程已由水利部《关于长江委电子政务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水规计[2004] 431号文)批准兴建,项目资金为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现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作为招标代理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江水利委员会电子政务系统(一期)工程平台与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属长江委电子政务系统(一期)建设内容。目前,长江委电子政务系统已完成网络基础平台建设任务,采购并安装了大部分系统软硬件设备,开发完成了基于IBM domino的综合办公系统,基于J2EE体系的人事人才管理、规划计划管理、国际合作与科技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这些系统均运行在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长江委局域网内。本次招标的项目主要任务是建设长江委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整合和数据交换,在此基础上完成财务系统建设,并将电子政务各业务应用集成到门户平台上,给用户提供统一信息展示界面和综合查询服务。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软件系统开发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
(1) 公共数据服务平台、综合查询系统和门户集成;
(2) 数据交换平台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
3、具备在电子政务领域进行开发和实施服务至少两年以上的经历且有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四、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与合同工期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同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1个月,其中系统开发工期9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留存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于2007年10月19日~10月26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武汉惠济路49号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招标文件每一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10:00,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每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07年11月15日10:00在武汉市惠济路49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招待所二楼会议大厅公开开标。
上述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 标 人: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联 系 人:李 歆
邮政编码:430010 电 话:027-82926306 传 真:027-82828222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惠济路49号
联 系 人:墨运涛
邮政编码:430010 电 话:027-82820326-811 传 真:027-828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