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建设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而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无论是解决目前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是实现电子政务长期稳定发展,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制度创新。
第一,健全强有力的领导体制。推行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现有政务业务流程电子化、网络化,而是需要对现有政务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组,涉及到部门利益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场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变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观念、管理方式和体制的制约。从许多国家的实践看,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是决定电子政务建设成败的关键。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提供的资料,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确立了首席信息官制度。美国的电子政务工作由总统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和协调工作,由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首席信息官组成的首席信息官委员会协助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以促进跨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工作由总理公署的公务员首长全面负责,电子政务委员会进行战略性指导,并负责监督电子政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在我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指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电子政务的协调和推进的具体工作。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领导机构,这些都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目前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要求看,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力,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力度,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
第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行电子政务是一项投入资金多、技术要求高、业务需求层次丰富的系统工程。由于外部联系的广泛性和内部系统的复杂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失败的可能性相当大。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2003年研究结果,世界各国电子政务项目成功率仅有53%,发展中国家不足40%,主要原因是决策脱离实际或实施方案设计不合理。我们国家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部门间业务需求千差万别,又处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时期,信息技术也处在快速发展之中,电子政务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参与者,才能保证推行电子政务决策与执行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论证制度,尤其要重视发挥各级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在业务系统规划、网络布局、数据库和门户网站建设,以及系统建设适用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对推行电子政务的有关决策进行评估,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决策机制。
第三,建立规范的政务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各个部门所掌握和占有的信息资源,不仅是本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也是其他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所不可缺少的。从本质上讲这些信息资源属于公共产品,不应归某个部门所有。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实行信息共享,是实现跨部门协同作业,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条件,也有利于消除“信息孤岛”,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各政务部门都要增强全局观念,根据推行电子政务的需要,积极向其他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并为其他部门共享这些信息资源提供便利,要特别防止政务信息资源部门化,部门信息资源利益化的倾向。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推行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必然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开政务信息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不公开只是例外,而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各部门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务信息都应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以为公众服务为中心,推动各级政府在网上公开决策程序、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实现电子政务和推行政务公开的紧密结合,使广大人民通过政务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
第四,完善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是落实电子政务建设决策和规划,确保电子政务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各有关方面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环节尽职尽责,努力提高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成功率。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调研,搞好需求分析和风险分析,明确项目建设的总体性任务和阶段性目标。投资管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电子政务建设投资项目严格把关,既要在项目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上把关,又要在项目的可行性上把关。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努力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选择项目建设单位,采购设备和服务,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要优先使用国产设备和软件,带动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要选择专业化的监理单位,采用先进科学的项目管理手段,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进行控制,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要建立项目进度报告、检查评估、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实施办法。电子政务投资项目竣工一定时间后,有关部门应组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对非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的项目功能和效益达不到要求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
第五,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推行电子政务是政府履行职责,实现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组织广大群众对政府网站和整个电子政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电子政务发展。要根据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推行电子政务的受益者、参与者和监督者。要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决策和工作目标责任制,搞好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监测和跟踪分析,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对电子政务绩效进行评估考核,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要把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对决策不科学、工作失职和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