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十一五”时期全市重点专项规划,本规划担负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农村产业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实现中央提出的新阶段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向转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依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历史任务,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非农产业水平,推进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具体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规划所指的农村,包括北京市域内的乡镇和村庄。截至2005年底,有185个乡镇,3953个行政村,乡村户数为142.2万户,乡村人口为381.8万人。
本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
第一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十五”时期,北京市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全市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发展水平的大背景下,农村作为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主要空间,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日益改善,人民生活富裕程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十五”时期各项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框架初步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一、发展基础
都市型现代农业格局正在形成。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实现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区域主导产业正在形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培育出一批具有首都特色、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农产品品牌;农业的生态功能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绿化隔离带等工程建设,改善了首都生态环境,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0.5%;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观光农业成为新的增长点。具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格局正在形成。
农村工业化基础得到加强。工业进入企业集中布局、产业区域定位、积聚效益突出的集约化布局新阶段。实施重组引资战略,使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质的飞跃。二次创业成效显著,都市型工业发展加快,规模企业贡献率加大,外向型经济快速增长,非公经济比重提高,郊区二三产业比重已经达到89.2%。
郊区城镇化带动村镇建设。小城镇迅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重视。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电力设施等一批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及投资环境。山区水利富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村村通油路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民心工程,提高了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城乡统筹开创协调发展新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决策,政府职能部门开始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投资建设、就业保障、文教卫生等多方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了城市优质要素向农村加快流动,社会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向农村倾斜,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格局已经初步建立。
体制改革创造发展新环境。落实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免征农业税,建立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补贴机制。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实行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小额贷款、银农合作、富民养山及生态林补偿等政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起到明显的作用。
增收机制促进农民生活迈向全面小康。制定农民就业鼓励政策,建立农民培训机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调整征地补偿政策,改善社会保障措施,形成以区县为主导的非农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加快转移。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4687元增加到2005年7860元,已经接近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
专栏1:“十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农业增加值
“十五”计划100亿元,2004年农业增加值初步统计数据为105.93亿元,由于国家调整GDP核算方法,与经济普查相衔接调整为95.5亿元,2005年实际完成97.7亿元。
——郊区二、三产业比重
“十五”计划87%,实际完成89.2%。
——农业总产值中养殖业比重
“十五”计划58%,实际完成58.5%。
——农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十五”计划60%,实际完成>60%。
——郊区城市化率
“十五”计划45%,实际完成>48.1%。
——林木覆盖率
“十五”计划48%,实际完成50.5%。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
“十五”计划6%,实际完成9.9%。
二、历史机遇
“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现代国际城市基本框架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阶段性转变,为进一步理顺城乡关系,解决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五个统筹”的发展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进一步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区县功能定位,开发新城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将进一步拓展农村的发展空间。
公共财政等社会投入全面向郊区倾斜,城乡在资源、空间、市场、科技、人才、品牌等多方面优势互补、互相促进格局的形成,必将使农村面临空前有利的发展环境。
三、面临挑战
“十一五”时期,北京农村发展面临经济全球化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战略日益凸显等基本趋势。面临着资源环境和市场的制约、制度障碍和基础薄弱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与挑战。
资源环境制约主要是土地、水资源、能源以及环境保护等约束日趋严峻。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跟资源紧约束的状况和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存在明显反差。保护农业用地与加快城乡发展之间的土地供求矛盾突出。占全市用水总量近40%的农业用水将面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限制。此外,农业还面临着入世后国内外优质低价产品的市场压力。
制度障碍主要是城乡二元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打破,城市带动和支持农村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约着政府、集体、农民和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基础薄弱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水平不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偏低,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有待进一步衔接,农民的生活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处于城镇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矛盾凸显时期,需要正确认识面临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第二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十一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发展的主题,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以创新为动力,抓住突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的关键,以改革促发展、促统筹、促和谐,构造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统筹好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为落脚点,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区域功能定位调整发展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村镇,为“新北京、新奥运”和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城乡统筹。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思路,以突破体制障碍、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区域协调。因地制宜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近郊与远郊、平原与山区之间的关系,加快提升农村、远郊、山区等薄弱地区的发展水平,兼顾区域性建设与社区性建设,促进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三)规划先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农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发展带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高水平地科学谋划农村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等布局和实现途径。
(四)集约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的宗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科技支撑,大力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创新机制。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通过改革和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六)以人为本。坚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依靠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美好家园;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满足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平稳较快发展,到2010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与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初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专栏2: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
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是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一套衡量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指标体系,共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法制、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18项指标。2005年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86.5%。
与首都经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深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加快非农产业发展。远郊区县经济发展保持10%的年增长率,第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95%,建立具有生产、生态、生活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新格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
与首都社会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改善农村社会事业状况,建立城乡衔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明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和就业等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乡风文明和民主管理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与首都城市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展开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改善农村的道路交通、给排水、治污、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状况,基本建立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机制、支撑体系和发展模式,农村初步形成新民居、新环境、新设施、新面貌。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奋斗,初步扭转城乡在基础设施、居住质量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差距过大的局面,形成城乡要素相互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兴旺的制度保证,形成资源节约、技术密集、功能多样、品质安全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率提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以扩大空间为主的外延式增长向提高资源产出效益的内涵式增长转变;农村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农村居民进入全市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农村规划和建设逐步铺开,农村地区的居住和服务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构建一批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为到2020年把农村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
专栏3:“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
——经济发展指标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6%以上。
远郊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
农业劳动生产率(按产值计算)达到50000元。
——社会进步指标
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保持85%以上。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
——村镇建设指标
*农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85%以上。
污水处理率达到5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生态环境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
万元农业增加值用水1343立方米。
大型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率达到100%。
注:农村居住质量指数是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中的一项指标。包括农户人均住房面积;钢混、砖木住房比重;引用自来水农户比重;使用清洁能源农户的比重;享有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室外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等共6项。2005年北京农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69.8%。
第三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新农村建设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把培养新型农民作为重要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发展的各项工作要实现新的突破和延伸。农业的发展,在继续强化生产功能的同时,向突出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的方向延伸;非农产业的发展,在继续增强区域经济实力的同时,向重点扩大农民就业的方向延伸;农村的发展,在继续夯实经济基础的同时,向重点加强社会事业、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方向延伸;农村的建设,在继续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同时,向兼顾社区性基础设施的方向延伸;政府支持政策的重点,在继续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基础上,向推进农村区域发展的方向延伸。
一、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按照“生态、安全、优质、集约、高效”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221行动计划”为抓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实现功能多样化、布局区域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安全化、景观田园化、环境友好化。
专栏4:221行动计划
“221行动计划”是2004年提出的“摸清资源和市场底牌,加强资金支撑和科技支撑,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一项行动计划。221行动计划的实施,在摸清郊区资源和首都市场两张底牌的基础上,面对市场的新需求和自身资源的优势,开始新一轮更加主动的、深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并确定了科技支撑和资金支撑的范围和领域,“221行动计划的实施也推动了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一)优化都市型现代农业布局。按照五个发展圈层规划首都区域农业发展重点。由城区和部分城近郊区组成的城市发展圈,重点发展以城市绿地、园林景观、楼宇居室美化及农产品展示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景观农业和会展农业;由六环路以内城乡结合地区组成的近郊农业发展圈,重点发展园区农业、体验农业、科普农业和精品农业;由远郊平原地区及浅山区组成的平原农业发展圈,重点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业;由北部、西部和西南部山区组成的山区生态涵养发展圈,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发展以唯一性特色农产品培育、山区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将北京周边津、冀部分地区纳入环京外埠合作农业发展圈,本着优势互补和区域合作的原则,加强合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基地建设以及生态保护屏障建设。
(二)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优势,保持生态和品质安全,按照节约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要求,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向多功能和多链条方向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搞好基本农田分等定级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预警系统,改善土壤营养结构,提高农田质量,加大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新增以温室、大棚为主的各种类型农业设施面积20万亩,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加强节水型农业灌溉系统建设,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提高到95%以上;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加快先进实用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村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生态涵盖和生态保护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保证农业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转。
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形成与本地资源和功能相适应的优势主导产业带及产品群。立足农业资源条件,创造唯一性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围绕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尽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加快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实现良种更新,保持生猪、奶牛、肉羊、水产、专用玉米、特种瓜菜等良种在全国领先的地位,强化特色良种产业。
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安全农产品生产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个,推进标准化工作由生产领域向加工和流通领域延伸。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监督检测制度以及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国家和国际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支持开展名优农产品创建品牌工作。全面加强动物卫生安全体系和植物保护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管,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提升农业公共安全水平。落实《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加强奥运食品基地建设,确保2008年奥运会食品安全,本地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社会服务能力。适应城市居民日益增强的崇尚健康、回归自然的理念和对农业的观赏、休闲、文化、景观等需求,适应农民延伸产业链条、增加致富门路的愿望,大力拓展农业的社会生活服务功能。
优化乡村旅游布局。近郊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区;远郊鼓励发展以观光、采摘为主的专业型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园区,发展融教育、休闲观光和生产于一体的体验型农业;山区重点发展民俗旅游、休闲旅游和观光旅游,发展一批为广大市民游客度假和疗养服务、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的中高档“绿色氧吧”。
改善旅游设施条件,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结合奥运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接待地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接待服务条件。完善对农户家庭旅游接待服务的规范,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开展民俗旅游接待户在接待、烹调、礼仪、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乡村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生态保障能力。发挥农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功能,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净能力,发展生态农业,提升农业生态服务价值。
提高农业生态效益。调整种植业结构,农田逐步实行园艺化管理,减少裸露农田和扬尘;将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荒滩、荒地纳入绿化美化用地规划;加快规模畜禽场粪污治理,提高养殖业排泄物污染治理水平,实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型生产方式;鼓励加工生产和科学使用有机肥,逐步替代化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鼓励动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促进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加强山区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开展人工种草、植树、哺育幼林和封山育林,改善山区自然植被,进一步提高山区生态林保护物种、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温湿、改良土壤、固碳制氧、消除污染和杀菌净气等生态功能,加快实施山区森林植被建设与恢复、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建立山区资源开采型企业和污染企业的转移退出机制,加强关闭矿山的复垦和生态修复。为把北京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创造条件,为2008年“绿色奥运”提供环境保障。
专栏5:流域综合治理
山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是2005年由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和市农业局等7个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山区重点工程。山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拦、蓄、灌、排、节、治(污)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游科学开发,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山区可持续发展。
(五)提高对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和保护能力。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引导龙头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规范发展,使之成为本地主要农产品或特色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带动60%以上的农户和70%以上主要农产品。
加强农业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种养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
突出科教兴农战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在农业生物技术、良种选育技术、动植物疫病控制技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工厂化技术、可持续农业技术、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领域实现创新和突破;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科技培训工程,倡导涉农科研院所、院校与区县、乡镇开展技术合作,加大农、科、教统筹力度,显著提高农民应用新技术的能力;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强化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公益性服务职能,鼓励科技人员、科研推广机构以及经营性服务机构开展有偿服务,逐步建立健全高效和富有活力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预警监测系统,开发信息资源,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及时的服务。
坚持农业依法行政。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保护、农机管理法规等为重点,做好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加快农业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法规;推进农业执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理顺农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集中力量对农业生产资料源头进行综合治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
非农产业的兴旺发达,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出路,也是繁荣农村经济的突出任务。要按照符合首都发展方向和适合本地特点的要求,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发展产业与扩大农民非农就业紧密结合。努力转变增长方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一)完善产业和区域布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通过加快农村发展来落实“强化郊区”的要求。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围绕首都各重要功能,发展服务型、生态型产业,加强绿地等环境建设。在城市发展新区,以工业园区和农民就业基地为依托,发展产业集群,打造新的增长极。在生态涵养发展区,转移影响生态和水源涵养功能的产业,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资源开采型产业,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
主动适应与配合全市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积极探索农村产业与城市产业联合发展的新路。在为城市产业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并充分利用其增加农民就业与收入的潜能,较大规模地、超前性地对农民进行就业培训和安置服务。
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以新城、重点镇等城镇为主要聚集区,在区县范围内实行统筹和集中布局,重点发育产业集群,扩张总量,促进集聚,优化结构,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和就业容纳能力。
放手发展中小型工商和服务业企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以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为主要目标,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在工业化地区的村镇预留工商和服务业发展空间,在生态建设地区的村镇预留服务业发展空间。
(二)加快农村工业发展。本着“整合资源、改造提高”的方针,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着重发展利用郊区农产品,增值幅度大,有较高科技含量,能够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的加工项目。扶植市场潜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科技研发能力强,可形成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创建自主特色名牌。
都市型工业优先发展利用郊区农产品原料及服务于人民生活的食品工业,优先发展利用人才、科技等优势及现有生产条件的时装工业,优先发展服务于城市功能的高档次、高水平、高质量、高科技的印刷包装工业,优先发展适合本地条件的劳动技术密集的项目。重点支持有利于山区提高就业能力的项目。
现代制造业重点发展适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企业和产品知名度高、资源消耗少、有利于增加就业的项目。鼓励外来企业参与对农村现有企业的升级与改造。
(三)重点发展农村服务业。旅游业要努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集中开发一批旅游景点和特色项目。全面整合现有观光农业项目,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加强度假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搞好配套设施,提升文化品位,建设一流的旅游度假区。开发度假、运动、会展、体验等旅游产品,发展时尚休闲旅游。以自然景点、景观、教育基地为主,以吃、住、行、游、娱、购、教为主要内容,开展民俗游、风景游、红色游、知识游等特色旅游项目。实行农户分散接待与集中接待相结合,提升旅游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物流业要与绿化隔离地区、新城、重点镇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快特色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已形成一定规模、可带动周边地区销售和加工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建设以商品集散地为中心,以区域优势为依托的批发市场;引导农民入市交易,发展农业经纪人队伍,积极培育农产品代理商、批发商和配送企业;改进交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交易和电子商务。
农村生活服务业要围绕乡镇建设,引导创办各种便民利民企业,重点发展商业、卫生、再生资源回收、文化、图书、老年服务等行业。大力发展城乡联营的便利店、餐饮、农村超市商业网点。
(四)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乡镇企业深化产业、产品、组织、资本、布局等结构调整,加快技术改造升级。
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与京津冀经济圈发展相结合,提升一产,优化二产,拓展三产。引导企业发展外向型和区域型经济,完善自主开发技术产品和市场的能力,形成有发展前景的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产品出口,发展自营出口。对资源型企业转型予以必要的支持。
调整组织结构。鼓励农民创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大、中、小型企业优势互补,龙头企业与专业化配套企业有机结合。
调整资本结构。加快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改组的步伐,鼓励和支持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多种方式,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组,提高资产质量,建立国际资本、企业资本、民间资本的对接平台。
调整布局结构。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引导企业在小城镇经济区域内适当集中,形成布局结构合理、功能设施配套、集聚效应明显、优势特色突出的格局。对集中发展并形成“块状经济”的企业,在开办、用地、税费缴纳、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充分挖掘潜力,整合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
三、推进村镇规划建设
以改进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村容村貌为出发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提高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到“十一五”末,使农村面貌有明显改观,农民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
(一)抓紧做好村镇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启动乡镇域和村庄规划,做好乡村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布局等专项规划。要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和谐村镇的高度进行规划设计,安排好生活与产业的发展,使规划符合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实现村容整洁、保持乡村风貌、营造文明村风、适应城乡居民休闲的需要。注意保护农村历史文化资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村庄要根据需要进行不同深度的村镇规划。在原有村庄的基础上,通过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促进适当集中紧凑,使中心村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整洁、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生活便利、群众安居乐业的农村新型社区。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和倾斜。按照村镇规划建设标准,以提高生活安全质量为主线,逐步配套搞好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道路硬化、能源清洁、环境美化、防灾减灾、信息畅通等问题。
交通先行。形成内外衔接、方便快捷、城乡一体、功能完善的道路运输网络,改善乡村公路网络,改善村内主干道。加快建设旅游道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十一五”末,实现所有平原区重点镇与高速公路相联结,行政村通油路,自然村主干道路路面硬化,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路网系统。
建立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实施农民安全饮水工程,通过新城自来水管网扩户覆盖,乡镇新建集中供水、联村或单村供水,提高水源保证率。改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逐步更换老化设施。到2010年,农民饮水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平原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提高农民节约用水意识,逐步实现计划用水、定额管理、适当收费,从多方面节约农村生产和生活用水。
逐步完善供电供气体系,优化能源结构,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完善城乡供电网络,逐步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新能源的生产消费比重。依托通讯管线、基站等设施建设,形成高标准的城乡通讯网络体系。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工程,做好区县燃气管网建设工作,并逐步向中心镇、一般建制镇所在地延伸。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和沼气等生物质能。
健全基层环卫机构。实现乡镇有专职环卫队伍,村村有专门环卫人员,提高乡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的水平。生活垃圾处理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限制工业垃圾和建筑渣土进入生活垃圾,建立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系统。各类环卫设施要合理布局、做到隐蔽、美观和园林化。
建立乡村水环境保护体系。加强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提高乡村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小城镇排水体系建设。到2010年,3200平方公里的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防护区污染得到初步治理。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选择和推广工艺简单、成本较低、净化效果高的自然生物处理技术,并为污水处理工艺升级留有余地。继续鼓励乡村改厕,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户厕)基本普及。加强雨水资源化和再生水利用。
加强农村防灾体系建设。做好农村安全隐患调查,健全乡村公共消防设施。抓紧农村防洪体系建设,逐步健全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网络。
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光缆入村,网络入户;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及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各级各类信息服务机构,研发适合农村需要的信息化产品,推动信息入户;开发适合农村的农业专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市场信息系统,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积极发展以农村远程教育为主导的信息化培训体系。
(三)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2008年以前,配合奥运会的举办,在农村普遍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村庄整治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防止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推进。村庄整治的重点,是对垃圾、污水、厕所、道路进行四位一体的整治。通过农村环境治理,初步实现垃圾清理有序化、污水无害化、厕所卫生化,初步建立农村环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乡级专职环卫队伍,整合与完善村镇的各种活动设施,为创建和谐村镇创造条件。(四)积极推进旧村改造。旧村改造是根本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形式。旧村改造要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通过发展生产,为旧村改造创造条件。对全市不同类型的村庄要实行分类指导,多数村庄进行环境整治,达到整齐、干净、美观的效果;部分村庄以加强内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主,实现村庄整理;少数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开展高水平的旧村改造,按照“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民居和设施的改造建设,提高房屋质量和防灾性能。“十一五”时期,再有一批村庄建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新村,再有一批村庄按照规划启动新村建设,再有较大一批村庄搞好现代化新村规划。
(五)继续加强中心镇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适当归并、重新整合和强化产业依托,基本建成一批经济发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具有较强辐射力的重点镇,使之要素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明显增强,集散、生产、管理、服务和创新等功能强化,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和污染治理、防灾减灾等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投资环境。
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村镇为主题,解决农村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形成民主制度健全,社会秩序良好,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生活环境舒适,邻里互助友爱的新型农村社区,培养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一)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体。农村各项工作都要一心一意为农民谋利益,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成为城镇化进程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按照“转移农民、保障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原则,适当控制农村人口增长,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培训、就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户籍、就业、保障联动机制,使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考虑到不同地区发展、不同群体收入的不平衡性,要特别关注那些低收入和困难群众的疾苦,在扶助政策上予以必要的倾斜。
(二)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按照“分层次、广覆盖、应保尽保、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解决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入手,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体系完整、制度统一、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农村社会救助体制,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初步实现农民可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三)基本实现农村教育现代化,塑造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提升农业、振兴农村的希望所在,也是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关键所在。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摆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变化相适应,结构合理、灵活开放、机会均等的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免收杂费、书本费,对困难学生实行食宿补贴。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组织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加快提高农村地区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定特困学生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的扶助措施,形成不同教育阶段采取不同方法的教育救助体系。加强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按照首都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范围和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标,提高劳动者技能,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要提高农民扩大生产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要加大对农村妇女、大龄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残障人员等农村弱势群体的培训工作,为其学习劳动技能、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四)突出农村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农村卫生事业。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为重点,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农村卫生机构经费和建设资金,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到2010年,建立起适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满足农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站和标准化卫生室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制定有关政策,加快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健康公平。
(五)加强农村科技、文化、体育工作。建立农村科技推广体系。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调整各级各类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对执行公益性职能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财政要保证经费。创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开展农业科研和推广活动,实现农业科技工作多元化、社会化。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农村文化设施以及娱乐场馆建设,消除社区文化中心、行政村文化室建设空白点。丰富广播电视“三农”节目,增加农村广播电视节目频道数量,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视质量,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实现所有行政村有线电视基本覆盖。大力开展健康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坚持文化下乡等措施,依托农村文化资源,以城带乡,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六)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创新村镇社区管理。农村社区建设要运用现代社区管理理念,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把村镇社区建设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移民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与发展村民自治、创建自治型社区结合起来,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社区互助互济活动,引导农村逐步形成新型生活方式和管理方式,努力把村镇社区建设成为各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村镇社区要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在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着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实现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提高城乡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正;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形成农村自身健康发展机制和矛盾自我排解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社会管理和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改善工作条件,增强城乡基层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功能。
第四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保障
“十一五”时期要把农业发展放在全市国民经济的循环中、把农村进步放在全市社会的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在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统筹考虑,加强领导,做好制度、政策、工程等多方面的保障。
一、制度创新
以突破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和为主题,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机制。
(一)大力完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加大财政扶持、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加强指导与管理等措施,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确立其合法地位,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带动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将现行的集体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共有产权制度。“十一五”期间完成10个乡和300个村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的改革。
(三)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起全覆盖的、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扩大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市、区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建立完善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接轨的相关政策,满足近郊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在全面免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财政供给体制和公共产品投入供给机制,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乡级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村级开支,搞好“一事一议”。研究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办法和途径,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撤村建居试点工作,农民实现“农转非”,纳入城镇社保体系,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进行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费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任务,转交区县政府承担。
(五)建立稳定、健全、高效的支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三农”投入增长机制,在保证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按照区县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强农村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能力。引导各金融机构制定支持“三农”的措施,加大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建立产业风险规避机制,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逐步建立农村信用制度。探索对生态或资源保护地区人口、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机制。
(六)努力构建协调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建设要实行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并进,逐步形成政府、集体、农民和社会共建的协作机制,健全村镇建设规范,实现依法建设、依法治村。在“十一五”时期的新农村建设中,本着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与社区性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的精神,由全市统筹建设饮水、节水、交通、教育、医疗等重要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结构,重点建设一批区域型基础设施;由区(县)统筹、市一级转移支付乡村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先点后面、按不同类型、分期分批辅导,有重点地搞好乡村的污水、垃圾、供气(热)、防灾、绿化等社区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村、乡镇、区县各负其责的垃圾管理体制,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置结合的污水处置管理体系。建立解决农村公共设施正常持续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政策引导
“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发展政策引导机制。在落实农村基本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在放活农村政策,搞活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与重新组合,推动城区优质资源向郊区农村流动,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投资政策。确保增加农村投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管理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各项事业的支持力度。以银农合作为切入点,形成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联动机制,形成社会资本引导机制。增加信贷资金,吸引社会融资,发挥市场配置作用,鼓励扩大农民投入。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农民的就业、教育、培训、保障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增加直接补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对农村环境维护费用的补偿机制,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护机制。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与发展任务较重的重点功能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更多的国外资金和国内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发展和建设。
(二)土地政策。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在严格保护耕地、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制度,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置换及建筑指标等流转的途径。完善旧村改造的用地周转、用地取得方式、新建房屋土地产权、改造节余土地使用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农村发展提供有效空间。完善农民宅基地与房产制度。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探索建立征用农村土地出后,土地出让收益的返还制度,形成农民在开发中长期享受土地收益的长效机制。
(三)就业政策。以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形成稳定收入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培训、保障联动的服务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明确职责,加大转移农民就业工作力度,为城乡劳动者创造公平的就业条件。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新增就业岗位,要为农民创造机会。要在促进农民非农就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完善乡镇村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强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根据当前农村劳动力以在本地区就业为主、以乡镇企业就业为主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的特点,积极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鼓励并支持镇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将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到农村转移劳动力,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创业发展项目,加强针对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加强近期就业培训的同时,展开适应全市主导产业就业条件的超前性培训;实行农村转移就业免费培训服务政策,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标准等。
(四)科技政策。把城乡统筹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大倾斜力度,推进首都科技优势进入农村建设主战场。全面整合首都农业科技资源,建立以市属院所及中央在京科研机构为核心,以科技型支柱企业为龙头,以新型推广服务组织为基础的科技支撑体系。完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农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为着眼点,兼顾政府推广机构、高校院所服务实体、农业企业或科技中介公司三类推广组织的协同发展。建立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及资源化。加强农民科技素质培训,提高农民接受科技和利用科技的综合能力。“十一五”期间,农村科技将重点支持良种更新换代、特色农产品开发、实用农业技术推广等工程,围绕区域特色产业,进行产前、产中、产后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创造品牌效应;重点支持节水型技术、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生物能源、工厂化设施的研发应用;重点支持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改厕等先进实用技术与管理措施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建设节能型农民住宅;重点支持加大科技人才体系建设,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提高基层科技人员待遇,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定向培养村镇建设专业人才;通过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和实施主题计划、涌泉行动、引擎行动等促使科技要素向农村汇集。
专栏6:主题计划、涌泉行动和引擎行动
主题计划是指2005年市科委提出的八大科技主题计划。2005年,在全国现行科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市科委启动实施了以经济社会目标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领域为支撑的“科技工作主题计划”(简称“主题计划”)。实施主题计划的实质,是调整政府科技管理模式和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心,实现由技术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向企业、市场和社会需求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的根本性转变。科技进步促进区县发展是其中之一。实施主题计划的原则是“需求导向、主题引领、汇聚资源、领域支撑”。
涌泉行动是市科委提出为支持郊区县经济发展的系列项目计划方案。“涌泉行动”的核心是促进以中关村为核心的城区创新要素和成果向郊区县强力辐射,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溢出效应”,带动区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引擎行动是市科委提出为支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系列项目工程计划方案。“引擎行动”的核心是,力促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使技术创新成为推动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引擎。
(五)区域政策。按照不同区域功能定位,逐步完善不同农村地区的区域政策。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村,要加快城镇化进程,着重解决产业、就业、社区等转型过程中合理配置资源和改进社区管理及外来人口管理等问题。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城市绿色空间。城市发展新区的农村,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托新城和开发区,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城镇化进程。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水源保护区,要鼓励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和涵养,加强水源地保护,对于生态修复与建设过程中环境友好型产业、生态有机农业的发展要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并完善水资源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保与农民增收。
三、落实工程
围绕“十一五”时期农村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适当集中力量,落实资金和技术,由政府投入引导和带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软件与硬件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设计、机制创新与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重点实施六个方面的工程:一是都市型农业现代化工程,包括设施农业建设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工程、农业产业化建设工程、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等;二是繁荣农村产业建设工程,包括农村劳动就业基地建设工程、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乡村旅游建设等工程;三是新农村建设工程,包括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旧村改造等工程;四是山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包括山区生态涵养建设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山区生态搬迁工程、山区“十百千”农民致富等工程;五是农村信息化工程,包括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农村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工程;六是新农民素质教育工程,包括农村就业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农村科技实用技术推广等工程。要通过农业、农村和农民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切实带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专栏7:山区“十百千”农民致富工程
山区“十百千”农民致富工程是指在七个山区区县通过选择100个相对落后的山区村,由市牵头抓10个,区县牵头抓90个,培育发展1000个骨干户,根据“221”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在市及区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规划整合政策、聚集力量,实现百村较快发展。并通过运用典型带动的方式,使百村发展带动周边村、农户的发展。
四、加强领导
实现“十一五”时期农村发展目标,反映了首都现代化建设对农村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趋势,代表了郊区农村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创业。要改进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执政能力,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搞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建立统筹城乡的协调机制。农村工作部门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综合经济部门、各项事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也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都要在农村找到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的结合点和事业发展的支撑点,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村工作的合力,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