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快首都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北京市测绘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国家测绘局《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经济社会对测绘保障的需求以及测绘事业发展的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测绘事业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证措施,是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专业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等相关工作并促进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实施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专栏1:测绘
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专栏2:基础测绘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是指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专栏3:专业测绘
专业测绘是指行业部门为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所进行的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的总称。专业测绘应采用国家测绘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测绘技术标准。
一、回顾与总结
“十五”期间是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本市测绘事业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推动传统测绘向数字化测绘和现代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此期间,不断完善测绘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测绘队伍不断壮大,测绘市场不断繁荣发展。
(一)测绘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2003年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测绘条例》,该条例以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依据,对1995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北京特色,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测绘统一监管,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促进本市测绘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发布实施了《〈北京市测绘条例〉配套规定》,包括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北京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基础测绘项目管理规定、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初步建立了测绘法律法规体系。
(二)测绘统一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北京市测绘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测绘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了测绘管理机构,以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为基础,重新组建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作为市规划委所属行政机构,负责全市测绘的日常管理工作。解决了测绘管理机构的主体资格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的问题,也解决了与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北京市测绘条例》,确定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查》等七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测绘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组织了多次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测绘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地图市场整顿等监管工作,加大了测绘执法监督力度,惩处了部分违法、违规测绘行为,建立了较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测绘市场环境,提高了测绘依法行政水平和统一监督管理能力。
(三)基础测绘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自1997年基础测绘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来,本市基础测绘计划管理体制不断加强,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2003年《北京市测绘条例》对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经费投入渠道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使基础测绘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在法规的高度上得到保证。据统计,“十五”期间本市对基础测绘的专项投入超过2亿元。完成的基础测绘项目包括:1:500地形图四环范围(400平方公里)更新3次;1:2000地形图六环范围(3300平方公里)更新2次;1:1万地形图全市域范围(16410平方公里)更新1次。上述三种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反映“十五”末期现状。基本控制网维护工作按计划进行。“十五”期间,我市测绘部门向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了现势性较好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23万多张和各尺度基础地理数据22万多幅。基础测绘计划的顺利实施和现势性较好的基础测绘成果,为奥运场馆规划建设、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信息化建设等辅助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现势、可靠的基础地理数据。
专栏4:基本比例尺地形图
地图比例尺=图上长度/相应实地水平距离。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是根据国家颁布的统一测量规范、图式和比例尺系列测绘或编绘而成的地形图,是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军队作战的基本用图,也是编制其它地图的基础。北京市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系列比例尺分为1:500、1:2000和1:10000。1:500、1:2000地形图主要用于小范围内精确研究、评价地形,可供勘察、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使用。1:10000地形图主要用于小范围内详细研究和评价地形,城市、乡镇、农村、矿山建设的规划、设计,林斑调查,地籍调查,大比例尺的地质测量和普查,水电等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的特殊需要,以及可作为编制更小比例尺地形图或专题地图的基础资料。
(四)数字测绘技术体系全面形成
“十五”期间以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为代表的“3S”技术,成为测绘科技发展的主流。北京市不失时机地跟踪先进技术发展,加大了科技攻关和数字化设备的投入力度,注重培养和引进测绘高新技术人才,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采取中央、地方和单位配套投入的方式,通过实施“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基本确立了地理空间信息从获取、处理、维护更新到应用服务的运行模式,提高了我市数字化测绘生产水平。
专栏5:遥感
遥感(RemoteSensing缩写RS)通常是指通过某种传感器装置、在不与被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获取其特征信息(一般是电磁波的反射辐射和发射辐射),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提取、加工、表达和应用的一门科学和技术。常用的传感器:航空摄影机(航摄仪)、全景摄影机、多光谱摄影机、多光谱扫描仪、专题制图仪、反束光导摄像管、HRV扫描仪、合成孔径侧视雷达。
专栏6: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缩写GIS):顾名思义,地理信息系统是处理地理信息的系统。地理信息是指直接或间接与地球上的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又常称为空间信息。一般来说,GIS可定义为:"用于采集、存储、管理、处理、检索、分析和表达地理空间数据的计算机系统,是分析和处理海量地理数据的通用技术"。
专栏7: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缩写GNSS):GNSS是用于定位用户接收机地理位置的一种卫星系统,它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每个GNSS系统都是轨道卫星星群与地面站网络协同工作的。基于卫星的导航系统使用的是三角测量方法来定为用户的,定位结果是利用从众多卫星得到的信息计算出来的。每颗卫星都以一个精确的时间间隔来发送编码信号,接收机会将信号信息转化为位置、速率以及时间估计。利用这些信息,地球表面上或附近的任何接收机就能够计算出发射信号的卫星的精确位置以及卫星与接收机之间的距离。
(五)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专业测绘的保障服务作用日益突出。测绘持证单位由“九五”末期38家发展到“十五”末期的140余家,持证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3200人,专业测绘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对测绘的需求。各专业测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规划测量除为规划设计、审批、管理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外,还开创了与规划监督相结合的新的工作方式;工程测量为北京市奥运场馆建设、市政道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居住小区建设等提供了及时、可靠、适用的测绘保障服务;地籍测量、土地详查、房产测绘等为政府合理利用资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依据;2003年开展的界线测量,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全市范围市和区县级行政区域勘界测量工作;紧密结合实际需要,编制了包括《北京市城市地图集》、《北京市行政区划地图集》在内的地图产品200多件(包括公开出版、展示、内部使用等),基本满足了社会大众的需要。
(六)地理信息应用服务明显提升
在基本实现传统测绘向数字化测绘转化的同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和分发服务也正在向建立信息化测绘服务体系迈进。目前具有城市基础测绘特点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已经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了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先后辅助了北京城市规划、国土整治、公安交通、环境治理、应急指挥等开发建设项目,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新的辅助决策工具。
(七)存在的问题
面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本市测绘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⒈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没有实现必要覆盖。1:500地形图只覆盖至城区四环范围,1:2000地形图只覆盖至六环范围,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基础测绘覆盖范围已不能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求。
⒉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相对滞后。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能快速获取和动态更新基础地理信息,难以及时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频繁变化的城市地形地貌。
⒊测绘基准的现代化建设和服务手段滞后。随着城市建设和道路的改扩建,测量标志存在大量丢失、不通视等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城市控制点存在分布不均匀和精度不均衡等问题;现有测绘基准体系中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同一性不强。现有的测绘基准体系难以满足用户进行高精度、动态定位的需求,急需进行改造。
专栏8: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制作的、可通过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数字化的基础测绘成果。
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不足,主要反映在数据属性方面。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主要反映居民地、建(构)筑物、交通、水系、境界、地貌、植被等地表的基本要素,缺乏对地面景观基本属性信息等专题要素的表达,信息含量较低。
⒌地理信息产品不丰富,不能满足社会广泛需要。随着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地图和地理信息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迅速扩大,社会公众已不仅仅满足于传统的表现形式单调的旅游地图和地图册,急需丰富多样的地理信息产品。
二、需求与预测
测绘事业的发展融于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的经济社会大环境中。近年来,以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测绘高新技术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各国都相继启动了各自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我国开展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和“数字区域”、“数字城市”的建设工作。国内外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测绘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驱动力,极大拓宽了测绘的服务领域。
“十一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测绘事业面临新的需求:
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测绘公共产品多样性供给提出了需求;落实北京市“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基础测绘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公共安全、智能交通、环境整治、防震减灾、应急联动等对测绘技术保障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数字北京地理空间框架和电子政务等的建设,依赖于基础地理信息的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专业测绘的强力支撑。
综合分析并预测,上述要求和新的需求为我市测绘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遇,更有利于充分提升测绘事业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全面推进测绘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测绘事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落实国家测绘事业发展战略要求,体现公共测绘、信息测绘、北京测绘的思路,建立信息化测绘体系和基础测绘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开放型测绘,努力开创测绘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公共测绘---发展定位;公共测绘是纲,强调测绘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应在政府的管理、监督和引导下进行;明确测绘事业是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是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数字北京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测绘分为三个层次:政府行政管理、公益性测绘、市场产业化推动。
信息测绘---技术定位;信息测绘是技术驱动,强调测绘技术发展应与国家信息化测绘发展进程协调一致;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密切跟踪世界高新技术发展动态,提高测绘科技创新与关键技术攻关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天地一体化”的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更新技术方法;二是对各个时期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技术集成与整合;积极推进数据挖掘,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北京测绘---地域定位;强调立足北京,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北京奥运为重点,服务数字北京工程。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专业领域和广大市民,全面提升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数字北京地理空间框架,初步建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实现公益性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测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我市测绘事业的整体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⒈建立覆盖全市域的新一代三维、动态测绘基准体系;扩大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覆盖范围,1:2000地形图争取覆盖平原地区,重点是11个新城建设区域,并根据需求缩短更新周期;建成北京市基础地理信息集成平台;建立面向政务与公众的基础地理信息传输网络;提高基础测绘档案存储与管理能力。
⒉建立北京地方测绘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以定位精准化、获取实时化、处理智能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促进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
⒊进一步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面向各级政府,及时提供现势的基础地理信息,满足政务辅助决策和信息化管理的需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测绘产品和技术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文化生活不断增长对地理信息的需求。
四、主要测绘任务
按照“需求牵引、项目推动”的原则,通过基础测绘工程、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工程、地下管线数据综合管理工程、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与标准化建设等主要测绘任务的实施,全面提升我市测绘事业的整体水平。
(一)基础测绘工程
⒈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在保持与国家平面和高程基准衔接的前提下,改、扩建北京市平面和高程控制网,为地理空间基础数据采集提供更加准确的平面和高程基准;精化全市域范围的似大地水准面,满足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在高程测量中的应用;建立全市范围由20--30个卫星定位连续运行跟踪站组成的参考站网,建设“北京市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综合应用服务系统”,为城市测绘提供一个高精度、三维、动态的测绘基准;定期进行一、二、三等水准复测,建立和完善地面沉降监测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北京地区高程异常的变化;重视北京控制网基准原点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
专栏11:平面基准
平面基准是建立平面坐标系统和推算平面控制网中各点坐标的基本依据。
专栏12:高程基准
高程基准是推算国家统一高程控制网中所有水准高程的起算依据,它包括一个水准基面和一个永久性水准原点。
专栏13:大地水准面
大地水准面是一个假想的与处于流体静平衡状态的海洋面(无波浪、潮汐、海流和大气压变化引起的扰动)重合并延伸向大陆且包围整个地球的重力等位面。大地水准面是大地测量基准之一,确定大地水准面是国家基础测绘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它将几何大地测量与物理大地测量科学地结合起来,使人们在确定空间几何位置的同时,还能获得海拔高度和地球引力场关系等重要信息。大地水准面的形状反映了地球内部物质结构、密度和分布等信息,对海洋学、地震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勘探、石油勘探等相关地球科学领域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⒉基础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资料获取
针对城市建设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编制全市域或局部区域基础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资料获取的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根据北京城市建设与管理动态监测需要,采用基础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资料获取,动态更新基础地理信息。
⒊基础地理数据体系建设与维护
建设与完善基础测绘成果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维护、更新和管理。
⑴平面控制测量与高程控制测量数据的更新维护。
⑵依据《北京市测绘条例》中所规定的“2-3-4-8”更新周期(即1:500地形图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图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1:10000地形图,平原地区至少每4年、山区至少每8年更新一次。),继续做好三种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测绘工作。
1:10000地形图继续覆盖全市域;1:2000地形图争取覆盖平原地区,并根据需求适当缩短更新周期;1:500地形图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争取扩大至四环外几个城市建设热点地区,主要是东北部望京和电子城、东南部大红门和南苑、西南部丰台科技园、西部首钢和八大处山前以及西北部海淀永丰等地区,并根据需求对专题要素进行更新。
图1:北京市1:2000地形图覆盖范围示意图
⑶根据应用需要,结合获取的基础航空摄影资料,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较高精度的数字高程模型;根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需求,制作数字栅格图。
⑷地名数据库与地址数据库、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库、城市基础地理底图数据库和元数据库的建设、更新与维护。
专栏14:元数据
元数据最本质、最抽象的定义为:dataaboutdata(关于数据的数据)。它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在许多领域有其具体的定义和应用。在数据仓库领域中,元数据被定义为:描述数据及其环境的数据。一般来说,它有两方面的用途。首先,元数据能提供基于用户的信息,如记录数据项的业务描述信息的元数据能帮助用户使用数据;其次,元数据能支持系统对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如关于数据项存储方法的元数据能支持系统以最有效的方式访问数据。具体来说,在数据仓库系统中,元数据机制主要支持以下五类系统管理功能:(1)描述哪些数据在数据仓库中;(2)定义要进入数据仓库中的数据和从数据仓库中产生的数据;(3)记录根据业务事件发生而随之进行的数据抽取工作时间安排;(4)记录并检测系统数据一致性的要求和执行情况;(5)衡量数据质量。
⑸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体系,及时获取有关交通、水系、建(构)筑物、地名与地址、行政区域等要素的变化信息,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快速及时持续更新。
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与基础地理信息集成平台建设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包括软件、硬件与网络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城市控制网数据库(包括三角点、导线点、GPS点、水准点)、1:500~1:10000数字线划图数据库(DLG)、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DEM)、1:2000~1:10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库(DOM)、1:500~1:10000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库(DRG)、地籍数据库、地名与地址数据库和元数据库组成。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更新数据入库。
专栏16:数字高程模型
数字高程模型(DigitalElevationModel缩写DEM)是在某一投影平面(如高斯投影平面)上规则格网点的平面坐标(X,Y)及高程(Z)的数据集。DEM的格网间隔应与其高程精度相适配,并形成有规则的格网系列。根据不同的高程精度,可分为不同类型。为完整反映地表形态,还可增加离散高程点数据。
专栏17:数字正射影像图
数字正射影像图(DigitalOrthophotoMap缩写DOM)是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对经扫描处理的数字化航空像片,经逐像元进行投影差改正、镶嵌,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幅范围剪裁生成的数字正射影像数据集。它是同时具有地图几何精度和影像特征的图像,具有精度高、信息丰富、直观真实等优点。
专栏18:数字栅格图
数字栅格图(DigitalRasterGraphic缩写DRG)是现有纸质地形图经计算机处理后得到的栅格数据文件。每一幅地形图在扫描数字化后,经几何纠正,并进行内容更新和数据压缩处理,彩色地形图还应经色彩校正,使每幅图像的色彩基本一致。数字栅格地图在内容上、几何精度和色彩上与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北京市基础地理数据集成平台建设,实现对基础地理数据的集中管理、分发应用、共享服务的管理要求。基础地理数据集成平台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专业空间数据库(建筑用地钉桩数据库、规划路中线与红线数据库、地下管线数据库)、基础地图和专题制图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设北京市多维、多数据源、异构的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建设我市空间与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奠定基础。
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分发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基础地理信息管理服务、网络传输和存储体系,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基础地理信息集成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建设,建成和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流稳定、可靠、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针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不同需求,实现分类分发服务。分发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基于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的专用网络和基于国际互联网的非涉密网建设。
⒍测绘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测绘档案资料管理与开发利用。一是要加强测绘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实现测绘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二是要加强对各类测绘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加强对收藏档案的修复和抢救工作,提高测绘档案收藏数量,丰富收藏品种,提升收藏价值。三是要加强测绘档案与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存储管理能力建设,改变目前设备落后、库房狭小等设施不足问题,同时建立异地存储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测绘成果的安全。
(二)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工程
⒈北京市地图集编纂
为适应国家区域制图工程建设的要求,充分反映我市十余年来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组织编纂北京市地图集。北京市地图集是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基础定位平台,整合社会经济、人文历史、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等各类统计、监测数据,结合空间媒体表现形式,全面系统地体现首都形象,采用地图形式进行可视化综合表达,具有公益性、知识性、实用性和艺术性等特点。
专栏19:北京市地图集
北京市地图集是对北京市社会、经济、人文、历史、地理等信息以地图形式的可视化综合表达,事关北京形象,具有极大的公益性、权威性和综合性特点,可采用纸质及电子图集的方式出版发行。北京市曾于1994年编制出版了《北京地图集》,该图集共10个图组、59个选题、271幅图,它以直观、形象的地图语言,结合图表、照片、文字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首都北京的行政区划、人口民族、城市建设、科教文卫、旅游事业、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和历史变迁、总体规划等情况,为北京建城三千年来第一部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大型综合地图集。图集参加1995年在巴塞罗那召开的国际制图学协会(ICA)组织的交流和展览,受到各国专家的一致好评,得到了大会的表彰。
专栏20:区域制图工程
为满足对基础地理信息可视化表达的需要,遵照“需求牵引、分工协作,政府主导、社会推动”的方针,开发一批社会需求程度高的、有影响力的、公益性质的政府权威地图系列产品。包括基本比例尺地图制图、区域地图集编纂、区域动态电子地图开发、区域公众地图开发。
⒉北京市基础地理底图编制
按照《北京市测绘条例》要求,制作并维护基础地理底图。以网络技术为支撑,提供政府所需的电子政务图;选取基础地理数据中水系、居民地、交通、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等要素,制作并依基础地理数据更新周期同步更新的北京市基础地理底图系列产品,为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专题制图编制、公众需求等提供服务。
⒊电子地图和专题地图产品制作
开展面向社会的地理信息服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专题图制作;利用地形图、航空影像和遥感图像,开发具有城市特色的数字专题地图产品;开发研制虚拟现实演示产品;开展数字产品一体化制图新工艺的研究,解决前端桌面制图系统的瓶颈问题;开发面向公众的各种网络信息服务,建立专题信息共享渠道。
⒋一村一图工程
充分利用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结合多种高新技术手段如遥感、低空飞机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新农村规划建设提供适用的地图,实现一村一图。
⒌专业测绘工程
配合奥运建设,为奥运用图以及场馆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测绘服务;协调配合建设、市政、国土、交通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建、市政、土地、房产、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环保、民政、能源、地震等领域的测绘工作,保障经济和城市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并积极推进城市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的“一测多用”。
⒍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十一五”时期,鼓励和支持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不断推出基于地理信息的集成化、知识化产品和技术信息一体化产品,满足社会大众对便捷、实用和多样化地理信息产品的需求。加强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建设等工作,开展基于LBS服务体系建设,开发手机地理信息服务市场,引导网络公众地理信息和消费类地理信息产品开发与服务,实现数字导航地图产品服务。培育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积极扶植地理信息相关企业成长,同时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地理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专栏21:LBS
LBS是无线定位业务,又称为位置业务(Location-BasedServices,LBS),是由移动通信网提供的一种增值业务,通过一组定位技术获得移动台的位置信息(如经纬度坐标数据),提供给移动用户本人或他人以及通信系统,实现各种与位置相关的业务。狭义地说,LBS业务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获取无线用户的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无线增值业务。广义地说,只要是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均属于位置服务,有些业务可能与用户本身的位置无关,例如固定地点的天气、固定起始终止点之间的公交路线等。但在移动通信网中,LBS业务应用最多的应是与终端持有者本身的位置紧密相关的那些业务。
(三)地下管线数据综合管理工程
依据《北京市测绘条例》,加强地下管线数据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主要的工作是:按照相关的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北京市地下管线数据交换规定和技术要求,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北京市地下管线数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之成为开放、有效和安全的信息系统,逐步形成共同建设、责权分明、动态维护、信息共享的地下管线数据信息运行机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管理机制,统一技术标准,及时进行竣工测量,按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副本,并及时更新;根据数据交换和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用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
(四)推进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与标准化建设
实现测绘自主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要以建立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为核心,加大测绘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加强测绘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大力扶持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
重点围绕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加快卫星定位、数字航空摄影、空间信息网格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多种传感器的全天候遥感影像获取技术,自动化、智能化地理信息处理技术,多种数据源、多种尺度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技术以及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技术,开发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管理、分析与服务等软件与共享服务平台和技术装备,初步建立以定位精准化、获取实时化、处理智能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测绘科技咨询、技术评估、仪器检测、质量检验等服务机构,建立网络化测绘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测绘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测绘学会、协会和测绘科技中介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协调组建测绘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和测绘执业资格评定机构,做好测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测绘科技领域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开发测绘高新技术,培养一流的测绘科技人才。
进一步加强测绘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由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组成的测绘标准体系,提高我市测绘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在国家有关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适合我市实际的空间数据标准、地名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等;制修订市域地理空间信息基准框架标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数据处理技术标准、航空航天遥感数据处理技术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基础规范、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并依据我市测绘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修订专业测绘技术标准;制修订大比例尺地理空间数据质量评定标准、数据安全及管理标准、收费与定额标准以及应用服务标准等。加强标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实施监督,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⒈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根据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要求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深化测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加强测绘事业队伍建设,建立结构合理、职责分明、措施配套、功能完善的测绘事业单位组织体系。通过健全法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引导测绘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⒉加快政策与法规体系建设
贯彻实施《北京市测绘条例》,针对测绘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逐步完善我市测绘管理法规体系。重点是补充、完善基础测绘、电子地图、地图审核、测绘工程招投标和监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加强涉外测绘管理的政策研究。
⒊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加强测绘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资质审核制度;规范测绘市场主体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监督管理本市测绘生产安全;加强对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成果的汇交、使用监督、反馈机制,监督管理本市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市场;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测绘行政执法力度。
⒋加大基础测绘管理力度
做好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需求调查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强化科学论证,依据新时期北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建立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考评等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
(二)加强人才建设促进多方合作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强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测绘人才培养、人才使用和人才评价制度,努力营造管理、经营、科技等各类人才成长环境,加大测绘人才资源开发力度。重点强化测绘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术、技能培训,充分利用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积极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相协调的人才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建设一支与测绘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测绘人才队伍。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方法、经验和技术,跟踪国际测绘发展趋势。鼓励和支持本市测绘单位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测绘市场竞争。
(三)完善测绘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贯彻落实《北京市测绘条例》,建立对基础测绘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基础测绘工作规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投资,完善基础测绘数据更新维护、资料、成果保管和提供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在实现统一监管的基础上,突破体制障碍,大力整合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测绘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和其他资金的有效投入。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基础测绘项目库,细化基础测绘成本定额标准,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强化项目支出管理,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项目支出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进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建成符合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和测绘成果档案存储空间需求的档案库房及其配套设施,提高测绘成果档案冗灾能力。按照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技术要求,加快对测绘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引进和吸收先进的测绘软硬件配套设备,形成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更新维护到分发服务完整的工艺流程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基础测绘生产和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和利用公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网络,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的网络化服务。建设测绘科普基地,加强测绘宣传教育。
加强测量标志的维护和管理。在积极推进全市基础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市民对测量标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有关测量标志保护规定,落实测量标志维护经费,加强对测量标志的设立、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