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提升规划科技信息化水平
来源:深圳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讯】(记者董超文)为切实落实十七大精神,日前市规划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提高我市城市规划的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

该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促进科技进步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进步背景下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圳市正处于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时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坚实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的支撑。城市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是科学理念、先进技术以及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的结合应用,不仅对于城市规划工作本身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使有限的城市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实现“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城市规划紧跟时代潮流,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科学性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深圳城市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意见明确了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新的资源观,把科技信息作为实现城市规划“先导、主导、统筹”作用的重要支撑和手段,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工作转型和提升的需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显著增强城市规划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规划信息化水平,促进科技信息更加紧密地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使城市规划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支撑和保障。

同时,意见提出,要增强创新意识,推进规划科技进步。加强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立足于提高城市规划自身的科技含量,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说服力,重点研究空间规划设计标准与规范、城市密度分区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功能兼容及转换、用地动态检测与监控技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等。同时,引导和推广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加强规划技术创新与应用,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及水平,加快相关标准及规范制定。

意见指出,要把握未来发展,进一步提升规划信息化工作水平。“十一五”期间,规划信息化要以信息化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数据工程为基础,以业务应用为核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大力开展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服务,重点推进规划全过程的数字化应用,全面推动规划领域电子政务建设,更好地提高规划部门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保持规划部门信息化排头兵地位,为“数字深圳”建设作贡献。

为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规划部门还从工作机制、人力资源和宣传培训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作者:记者董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