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1-13)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23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数据中心”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招标编号:XXCG2007-056
二、项目计划编号:XXZC2007-042
三、项目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数据中心”项目。
四、招标内容:“数据中心”项目。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公司的注册资本要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在州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人。
3、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持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专项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有下列相关工程资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ISO9000国家质量体系管理认证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含: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防雷产品。
其中:安全隔离网闸需提供: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国家保密局认证、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认证、解放军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软件著作权证书、厂家在湖南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相关证明。
以上缺少任何一项,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为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供应商;
7、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在24小时之内等。
8、具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此项目任务的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12日,每天9:00—12: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采购一部)
3、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均要通过2006年年检,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时间: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递交时间:2007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以前(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7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与开标地点:
开标投标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一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北路州财政大厦四楼)。
联系人: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刘 华 李浩然
电 话:0743-8222163 传真:0743-8231679
邮 编:416000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州财政大厦四楼
十、保证金账户及其他:
户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州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州工商银行团结支行
账号:1915010309200017278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 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