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办电子商务技能大赛 合格者将获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0日电(赵永德、王志)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将于10月进行。其中,参赛人员不受职业、年龄、学历、职务和职称限制,而成绩合格者将相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此次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分为学生组和社会组两个组别,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依次进行。初赛成绩合格者,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复赛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而决赛则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政府一次性2000元奖金以及荣誉证书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二等奖获得者颁发台式电脑一台及奖牌、荣誉证书;三等奖获得者颁发手机一部及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于参加社会组决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凡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将按照一定比例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参赛人员自愿到省或所属市教育部门报名;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以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参赛人员在省或所属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省直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组织报名参赛,也可到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参赛。而山东省国资委、信息产业厅所属单位的参赛人员可到省或所属市国资委、信息产业部门报名参赛。对于已取得电子商务师国家四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直接报名参加本项目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