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24
(编号:NHZFCG-X2007024)
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拟就宁海县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生产、销售能力以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环境监控中心设备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请在供应商资格登记之前。未办理供应商资格登记的,请在 2007年10月31日11:00前(节假日除外)向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07年 10月31日11:00前,各投标单位以现金、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10月31日14:00 时。
七、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栏)。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联系人:孙巧群、高凤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特此公告。
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