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五年的跨越
来源:检察风云 更新时间:2012-04-14

江萍

  经济:向经济强国挺进

  经济总量迅速增长。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约11.7万亿元;而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达到20.94万亿元(约2.6万多亿美元)。中国仅用四年时间,就完成了从2002年GDP10万亿元到20万亿元的跨越,速度惊人。现在,平均一天创造的GDP,可以够北京举办三次奥运会(北京奥运会预算为23亿美元)。中国GDP的世界排名,迅速从2001年的第6位跃居第四位,紧随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2007年,中国经济总量有望超过德国,排名世界第三。

  发展速度遥遥领先。2001年,中国经济GDP比上一年增长了7.3%.2002年至2005年,又分别以8%、9.1%、9.5%、9.9%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06年,增长速度更是达到了10.7%,创下了自1995年(增长10.2%)以来的新高。而同期世界GDP增长率为5.4%,其中发达国家GDP增长率仅为3.1%.作为一个大国,这个增长速度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是罕见的,可以说,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创造了一个奇迹。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了13%.在今后,世界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中国经济这台发动机。

  人均GDP再上新台阶。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时隔3年,我国人均GDP再次超过2000美元。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2000美元,再到3000美元,德国用了9年和6年,日本用了6年和3年。而中国人均GDP从1000美元增长到2000美元仅仅用了3年。

  经济水平稳步发展。高速旋转的过山车,忽高忽低、忽上忽下,让人感觉紧张刺激、头晕目眩、心跳加速。稳中加快的中国经济不开“过山车”。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连续四年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0%左右,没有发生大起大落。波动小、价格稳、效益好、支撑经济发展的条件改善,推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跨越3万亿。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元;2005年,财政收入又突破3万亿元。从速度上看,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我们用了5年时间;从2万亿元到3万亿元,我们仅用了2年时间。2004年、2005年两年,财政收入增速一直保持在20%左右,远高于同期GDP增速。

  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更是越过3.5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3.93万亿元,是2001年的1.6万多亿元的2.4倍(1993年分税制前全国财政每年增收200—300亿元,1999年及以前每年增收1000多亿元),比2005年增收了7600亿元。这7600亿元相当于1996年全国的财政收入;比“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三峡工程”五大战略性工程总投资(实际投资)还多3000多亿元。

  海外有媒体用如下语言描述中国:“梦幻般的经济增长速度,生产的日用品可以塞满全世界所有货架。”“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中国这个经济巨人的前进步伐”。

  成绩面前,头脑更要清醒。中国是全球的经济大国,但还远不是经济强国。要“又好又快”发展,前途光明,道路曲折,任务艰巨。

  人民生活:我们的“幸福时光”

  2007年春节,一条手机短信在人们之间传递:“祝您生活奔小康,收入达富康,身体更健康,全家都安康。”温暖的话语是人们真情的流露。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日子一天天殷实起来,百姓共享和谐社会的“幸福时光”。

  “钱袋子”鼓起来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让我们来算这样一笔账: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短短三年间,人均收入提高了一倍多。过去响当当的“万元户”在今天已不新鲜。截至2006年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达为16.66万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拥有存款1万多元,中国人的生活已从温饱走向总体小康。

  “恩格尔系数”下降了。恩格尔系数,即食物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在国际上常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按照国际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50%至60%为温饱,40%至50%为小康,30%至40%为富裕。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2%.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分别比2002年降低1.9和3.2个百分点。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划定的标准,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已经达到富裕程度,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已达到小康程度。2006年,中国国民平均预期寿命72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进入了世界上“长寿国家”(人均预期寿命在70岁以上)行列。

  消费结构升级了。城乡居民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之后,消费结构从以温饱为主的生存型逐渐向发展型、服务型、享受型升级。MP3、MP4、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移动存储等产品开启了我们的数字生活。居民的消费习惯在悄然改变,信贷消费、刷卡消费已“渗透”到日常生活。住房、汽车、旅游等“十万元级消费”成为新消费热点。截至2006年底,我国私人轿车保有量达到1149万辆。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由2002年末的0.6辆提高到2006年末的4.3辆。2006年,国内旅游人数达13.9亿人次,首次实现中国居民人均出游1次。消费结构的升级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为我国经济的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住房更宽敞了。中国人不断享受着乔迁之喜,小区、别墅、公寓、物业管理这些新概念不断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2003年,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3.67平方米,到2005年已经达到26.11平方米。2006年,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接近82%.联合国人居署官员评价说:“中国的住宅建设速度是近几年来全球最快的。”

  通讯更发达了。我国已成为全球信息通信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十五”期间,我国电信业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电信网络,固定和移动电话网络规模跃居世界首位。截至2006年底,已达到8.3亿户,比2003年增加了3亿多户。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最大、最快的集散地,催生了“网络购物”、“空中课堂”、QQ、MSN等新时尚。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1.44亿,居世界第二位。

  民主:透明高效步伐大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

  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2003年以来,党内民主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决策机制、监督制度,以及在市、县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点等方面积极推进。其中,党内选举制度取得的进步尤为各方关注,各地逐步确立了差额选举制度,部分地区引入了竞争机制。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乡镇进行了公推直选的试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与党内民主相关的一系列党内法规、文件相继颁布。

  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2005年10月,《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发表,中国政府首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全面阐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已经建立。目前,农村已建立起64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城市已建立7万多个居民委员会。全国农村居民平均参选率在80%以上,8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截至2006年9月,全国基层工会数达到132.4万个,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7亿人。在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企业中,已有6.1万个建立工会,会员达到1179.7万人。全国已有90.1万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

  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工作,及时把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实践发展的规定进行修改,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2003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上百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70多件。2004年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妥善解决了一些立法难点,反分裂国家法、监督法、反垄断法、物权法等颁布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使“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立法民主化取得新突破。民主立法贯穿立法活动的整个过程。物权法草案公布后,全国人大收到人民群众信函11500多件。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后,全国人大收到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65%来自基层劳动者。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地方立法听证更是走向常态。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纳市民立法建议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公园条例》于2006年4月13日通过。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加切实可行,更加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法治透明政府深入人心。2003年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本届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2004年,国务院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施行。国务院6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原来共有审批项目3605项,到目前为止,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取消和调整了半数以上的审批项目。各级政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设置新闻发言人,举办新闻发布会,使公众能够方便及时地获得政府信息。官员问责制应运而生。2003年以来,全国有包括省部级干部在内的数百名官员,在重大安全事故中受到追究。

  法治:反腐倡廉得民心

  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也是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这五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向实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基本框架这一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

  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十六大以来,我国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这是我们党有史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法规。五年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

  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2006年9月,中央纪委重新起草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程序,以及如何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体系不断充实:2003年12月31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实施近7年之后,中央正式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处分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

  从2002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500余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文废止了其中115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1100余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进行汇编,出版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目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法评估的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04年,国务院第419号令颁布了《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5年,中央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4年多,经过了充分的研究论证。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全方位提升反腐败的遏制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