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等招标公告(10-26)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25

天津市津南区经济服务大厅网络设备购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津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津南区经济服务大厅网络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NCG-2007-E-1002)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需求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
1服务器IBM 3650I05台2现货
2网络交换机华维 3126 台2现货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7年10月26日9:00时在天津市津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一楼)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有关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中介费,但谈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专家评审费等)
五、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电话:022-28546607
传真电话:022-28392208
联 系 人:庞女士 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