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军: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及其建设对策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是提高市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然要求。在很多情况下,一件政府事务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以前人们要挨个部门地去办理,光盖章就要盖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人们办理一件普通的事务就要等上几天、几十天甚至几个月,有时由于错过时机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例如注册一个企业,其经营范围是“加工卫生筷子”,则工商局核发其“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必须看到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前者由卫生局发放,后者则由农村经济发展局核发。按传统审批流程则该企业办事人员首先到工商局登记注册,然后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分别到卫生局和农村经济发展局办理相关审批项目,哪一天项目能审批,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等企业都不知道,只好由专人负责和相关审批部门联系,如果审批人员不在或领导出差在外则审批流程就会因此搁浅,而一个部门的拖后也会影响其他部门的办事效率。即使按照正常的流程审批,办事人员也需要多次穿梭于各审批部门之间,填表、送材料、改材料再送材料、交费、取证书、取批文等。前置部门审批后还要将相关证书、批文(往往项目审批后并不能马上拿到证书、批文,更加影响了后置部门的办事效率)送到后置部门,此时后置部门才开始项目的办理,可是时间已大大的耽误了!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多个政府部门进行协同办公,开展“协同政务”,这种现象可以得到极大地改善。


    下面结合笔者曾经考察过的太仓市“行政审批中心”和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分析目前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太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于“招商引资”涉及项目审批,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太仓市政府在经济开发区建成了“行政审批中心”。目前进入审批中心的部门有20个(如果全部进入则应该有35个部门),包括186个审批项目。行政审批中心2002年10月开始运行,到2003年11月份共办理审批项目3万多件,与传统行政方式相比办事效率提高了很多。太仓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部分项目采用联网审批的方法,但存在两次录入的弊端(审批中心系统录入一次,局委办内部系统录入一次)。由于电子签章效力、部门之间网络连接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同时缺乏软件方面的支持,行政审批中心没有解决多部门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问题。


    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是衡水市人民政府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服务型政府而设立的派出机构,由4个内部科室、两个窗口服务大厅和4个分中心组成,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是集管理与服务、审批与收费、协调与联动、投诉与监督、信息与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纳入中心的市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550多项,其中收费项目180多项。市直40余个部门和桃城区部分职能部门计150余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集中联合办公。


    便民服务大厅是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主体大厅,主要提供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日常性的各种办事、办证、审批等服务事项。内设服务柜台、商务中心、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等,共入驻市直部门27个,办事窗口28个,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受理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公开。进入大厅的项目,符合条件,可即时即办的,当场办理;符合条件,需要审批时间的,在承诺时间内办结;不符合条件或不符合规定的,说明退件理由;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在承诺时间内审核上报。大厅内装的大屏幕可以显示所有进入项目的受理、在办、待办、办结等事项情况。来大厅办事的群众有权对大厅内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项目审批大厅是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专职服务大厅,共入驻14个市直部门,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外商投资等项目提供“一站式”联合审批服务。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等各个环节的手续均可在大厅办结。有关项目在符合规定程序、提供必要申报材料后,均可得到限时办结、优质高效的服务。申请者也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和为民服务联动电话(12345)提交申报资料,下载项目审批表格,咨询项目审批信息,查询审批进度。


    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自2003年12月9日试运行以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市县两级的互联互动。但是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例如,有的政府部门没有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造成有的审批流程还要经过传统办事流程;有的审批业务没有完全做到网络化、无纸化,还要借助传统的工作方法;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多部门联合网上审批信息系统。


    根据笔者的长期研究,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要做好如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协调好“一站式”行政服务各个业务主体的相互关系,使之形成良性互动。行政审批业务涉及到用户、受理门户服务人员、审批人员和监察部门及各级领导四个业务主体,其中用户是项目的申请者和受益人,它既是项目的起点又是项目的终点,是对项目最关心的载体,也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受理门户服务人员是用户和审批人员的桥梁,肩负着上传下达、解惑答疑、政府门面的作用;审批人员在一定意义上是政府的代言人,是阳光行政的执行者;监察部门和领导是行政审批的监督人和决策者,审批的效率、公正性在这里体现。上述四个主体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只有这四个节点都处于良性循环,才能说整个行政审批业务是规范的、合理的与良性的。


    二是要合理设计“一站式”行政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运用管理科学,总结多年来在业务办文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以合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前提,以提高办事效率为依归,对现行办事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能省则省,能前移的程序要尽可能前移,能“并联”的就不要“串联”,并将可行的、有效的做法大胆地推广,变成一种制度安排。其中“并联”办文是一种适应网络时代、打破部门界限的工作组环境,同一份文件同时在办的经办人员通过网络形成一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讨论问题,交流与该办文有关的信息,甚至还可以相互监督。纸质文件在窗口收文后变成了电子文件,使“并联”办文在操作上变得简单易行。办事组要在办文案中确定可以“并联”的办文事项、“并联”启动的条件、时间、办理结果转交的科室等。要大幅度削减协办事项,将一般的基于内部信息的查询性质的协办事项砍掉,最大限度地减少转文;对必须保留的协办事项,要将其使用的条件、要求、时限规定清楚。


    三是要积极制定“一站式”行政服务标准,规范办事行为。要对每一审批事项的主办事项与协办事项、相应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等做出明确规定,哪类审批事项、什么审批条件有哪些协办事项,要求是什么,时限规定等,对主办、协办办理情况分开考核。在此基础上,要对每个审批事项中涉及的每一环节、每一岗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清晰的规定,例如工作内容、深度要求、主要的政策法规依据指引、参考案例指引、通常需要协调的事项等。要对公文格式进行规范,经办意见里要清楚地陈述申请条件、经办意见、政策法规依据,经办人要调查并核实申请条件,对其全面性、准确性负责,经办意见必须清楚,政策法规依据必须指明具体的法规名称、条文内容等,审批人和核准人对后两项把关。要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标准化,将各类申请报告表格化,简化现有的各审批事项需提交材料的清单,列明需提交的每一种材料的用途、内容、要求、规格和份数。还要对公文的流转进行标准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流转速度,不涉及业务审批内容的,在部门内部要更多点对点流转。要建立办文事项代码,实行行政审批表格化,在办文表格中详细罗列法定的审查及审核内容,规定审查的方式和分类表述的规范意见,从而避免行政随意性。


    四是完善“一站式”行政服务功能,建立“全程服务”的理念。行政审批一般要经过材料预审、项目受理和项目审批三个阶段。审批人员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预审材料,需要了解用户提交的材料是否短缺,提交的材料是否合适,有无错误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客户,以便客户按要求修改。然后根据行政审批的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创建一个审批状态,确定审批初始时间,满足网上审批的实际需要。项目受理之后下一步工作就进入了项目审批的实质阶段,审批人员可能要进一步审核材料、组织实地考察、研究材料内容和考察情况,最终做出同意还是不同意该项目的审批。对于需要前置部门配合的项目,可以通过抄告单的形式抄告相关部门,并通过系统随时了解前置部门审批的进展情况。监察部门一方面负责检查监督各部门项目办理的情况,另一方面还要对未能按时办理项目审批的部门进行催办。要使各级领导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浏览当日、当月或给定时间段内审批事项的申报、预审、受理、审批的情况;还可以按注册资金、企业类型及项目状态等分别统计各类数据,为合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实行“一站式”行政服务分级分类制度。当前,部分项目等会时间过长,各级会议的审批范围不明,个别部门和个人该报的不报,不该报的却一个劲地往上送。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同一种审批事项,不管具体个案的繁简,都适用同一种程序,规定相同的办文时限,对申请方有失公允。针对这些现象,要合理划分各级业务会的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等会时间。在窗口受理时对申请按管理权限和办文事项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进行分类,要对各类办文事项的申请须提交的材料按“确认”、“使用”、“产生”进行划分。


    六是建立合理的“一站式”行政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现行以按时办结率为核心的评估指标不能准确反映实际办文情况,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文实绩评估体系。要全面审计确定每一主办、协办事项的办文时限,建议政府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每一审批事项的工作量、历年来各类申请的数量和组成情况、人员编制核定;协办事项由主办单位提出,在同一办文中同一协办事项只允许提出一次,需要多科室协办或多协办事项的应同时提出,协办单位因未达到主办单位提出的协办要求而导致二次协办的,协办单位按延误处理,主办单位的办文时限相应增加一个该协办事项的办文时限;由于主办单位所提要求不清或主办单位其他原因导致二次协办的,二次协办时间由主办单位负责。主、协办单位因此发生异议的由窗口协调。要严格控制挂起文件数量,挂起文的主办单位应积极主动为解除挂起创造条件,挂起时间一般不要超过3 个月。审批结果要求重新做工作的,办文时限在解除挂起后相应增加,增加量一般不超过原办文时限的30%。缺件待补事项一般由主办单位在第一次接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超时由主办单位负责。


    七是加强“一站式”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大窗口、小部门”的指导思想,设立咨询组、收发文组、办事组、督查组,将业务精、作风好、懂管理的精兵强将充实到窗口,将其办成对外咨询服务、对内综合协调的中枢机构,实现前台、后台分离。窗口的任务一是受理申请、接受咨询,拟定办文方案,报领导审批后转部门办理,即核查材料是否齐备、对申请进行分类、决定审批事项、程序及相应的办文时限、拟定主办事项、协办事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主要任务、要求等,使申请方对整个审批过程心中有数,主动配合。必要时,可应申请单位要求,组织申请前小型会议,着重了解申请所具备的条件、申请方的想法和计划,并向申请方就政策、程序、需要补充的条件和配合的事情提出咨询意见。还要受理投诉,安排回访。此外,窗口要为申请人要办的事情度身定做了一个办事计划,并且有人专门为计划的执行进行跟踪、协调、监督,使申请人对办文时间、办文事项有一个比较准确、完整的心理预期,也基本知道哪一阶段自己需要做什么。
    八是大力开展“一站式”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广大IT厂商要积极投身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为其提供优秀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特别是协同办公软件。市信息中心、信息办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规划,做好相应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与IT厂商密切合作。要做好城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库建设、业务系统建设和网站建设,并建立良好的维护、管理、升级以及信息安全等工作,保证整个信息系统持续、健康、安全、可靠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