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信息化
来源:上海科教兴农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美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来规范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其政府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运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通过业务协同为用户提供“一站式” 网上服务。

从各国的实践看,制约部门协同办公的一个突出因素是各部门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相互割裂,不相互兼容。美国首席信息官委员会和美国农业部下属的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在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主导作用,为信息系统互联、兼容和业务协同提供了组织保障。       

美国农业部下设的首席信息官办公室,与首席财务官办公室、首席总监察官办公室等并列,其主要职能包括:监督农业部信息技术资源的管理;按照《1996年Clinger Cohen法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制订长期计划性指南,审查重大技术投资,协调跨部门信息资源管理项目,促进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负责管理农业部电子政府工作包括协调农业部内外部电子政府职责与预算,负责信息收集及其管理工作;为农业部及其他联邦机构提供自动化数据处理服务;制定农业部电脑安全政策、标准、方式、程序等,负责农业部信息技术资源安全保护。     

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在信息爆炸时代,提供快捷、可靠、高质量的农业信息,靠一个单位的有限力量是困难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变得越来越迫切和必要。美国1995年成立的农业网络信息中心联盟(AgNIC)是众多涉农机构自愿组成的一个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联合体。

AgNIC得到了美国国家农业图书馆和有关项目的支持。AgNIC主要由大学、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和非盈利组织组成。会员分别围绕食品、农业、可再生自然资源、林业、物理和社会科学的某个或某些小的主题进行信息的收集工作,如爱荷华州立大学主要负责“猪”这一学科。通过AgNIC的门户网站,全球用户可获取内容广泛、丰富、可靠的信息。

农场经济的影响力

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和环境因素,促使美国农场主注重技术革新。信息技术通常是一种高额固定资产投入,例如:在一台联合机上安装一套完整的产量显示信息系统,包括产量显示器、全球定位系统接收器、记忆卡、计算机、软件、培训和安装在内,约需1万~1.5万美元。农场经济规模对单位产品分摊的信息技术投资折旧额有直接影响,农场经济规模不同,信息技术的普及程度会有很大差异。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认为,农场规模可能是影响精准农业技术应用的最主要因素,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作者: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