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啸宏在2007年全国卫生厅局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卫生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卫生部副部长     

这次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卫生厅局办公室工作会议,是在庆祝建国58周年和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热烈气氛下召开的。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和交流办公厅(室)的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研讨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年来,部办公厅、各省区市卫生厅局、部直属单位办公室和部机关各司局综合处(办公室)的同志们,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服务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坚持高效、细致、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工作落实,为做好全国卫生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党组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

(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卫生改革的历史过程。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国家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走了20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很大成绩。回顾这段历史,应当看到不同时期卫生改革面对的问题、任务、条件和政策环境不尽相同,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总结改革历程,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卫生改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卫生事业,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扩大服务提供,缓解供需矛盾。这一时期,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服务条件、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改善。

第二阶段自90年代中期至2002年。这一时期的卫生改革主要是围绕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展开,内容是建立以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为基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注重建立医疗服务竞争机制。199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要求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1998年底,国家先后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卫生体制“三项改革”。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推进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卫生发展。这一时期的改革探索为进入新世纪的卫生改革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3年以来。战胜非典疫情以后,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高度重视和加强卫生工作,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控制、农村卫生建设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卫生发展、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制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显著进展,初步开创了卫生工作新局面。与此同时,卫生事业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矛盾日益凸现,费用增长过快、保障制度缺失、资源配置失衡、政府投入不足、公益性质弱化、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甚至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一段时间内,卫生问题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为新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明确指出: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并提出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大政府卫生事业投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任务。这标志着,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们对卫生工作的地位、作用和现存问题的认识更加清晰,对发展卫生事业规律把握更加准确,改革的理论指导更加坚实有力,改革的目的和方向更加明确。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必须始终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方针、决策和部署上来,以建立促进健康公平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核心,以推进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以理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多部门协调推进综合改革。

改革的总体框架是:确立一个总体目标,完善四大体系,健全八项体制机制和基本条件。一个目标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并分别对2010年和2020年目标进行了描述。完善四大体系是指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生产流通等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健全八项体制机制和基本条件是指健全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人才、信息、法律等体制机制和基本条件,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的进展情况。去年6月底,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马凯和高强同志担任双组长,协调14个部委(后增至16个)共同研究卫生体制改革问题。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2006年8月,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改革研究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开展调查研究阶段,实事求是地总结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是研究改革总体思路阶段,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第三阶段是起草改革有关方案和文件阶段,拟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2006年下半年,工作小组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体制和药品市场监管等四方面内容,由相关部门牵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2007年初,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工作小组梳理出7个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部门间开展专题研讨,研讨内容涉及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政府卫生投入等。

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机构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工作小组办公室委托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麦肯锡(中国)公司和北京师范大学等7家国内外专业机构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独立研究,为起草改革方案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开通了网站,建立了“我为医改建言献策”栏目,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工作小组初步完成了改革总体框架的起草工作。

(四)卫生部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改革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事关卫生工作全局,卫生部领导高度重视。高强同志多次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今年卫生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全力推动,务必取得成效。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中均作了重点部署。去年8月底卫生部建立了部内协调工作机制。在第一阶段专题研究中,部领导带队深入一线专题调研,各司局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既充分表达了我部对有关问题的基本看法,又从全局出发,求同存异,表现出了良好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改革研究工作进入难点、重点专题研究阶段后,部领导多次牵头研究部署,各司局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准备了大量翔实客观的资料,陈述了对有关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相关改革意见。我部参加改革总体思路起草工作的同志们,在起草过程中积极表达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努力争取在文稿中反映我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路、观点和对政策措施的建议意见。在工作小组办公室就总体思路初稿征求部门意见过程中,陈竺部长、高强书记以及在家的各位部领导,都认真审阅文稿,提出了重要意见,部内有关司局均认真研读文件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所有这些意见,我们均通过面对面沟通和书面形式向起草组作了反馈。

下一步,改革总体框架报经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后,还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办公厅室作为机关工作的枢纽,在卫生工作的全局中具有非常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我们从事办公厅室领导工作的同志们,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参谋助手的作用,收集各方面信息,听取各方面的反应,广泛倾听医疗卫生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二、认真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备工作

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目前到正式实施还有半年多的准备期。该《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200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的组织领导,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有效开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

《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真正把《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这里,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同时必须看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厅局及各单位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二)抓紧编制目录,规范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条例》要求行政机关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务公开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中,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要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目录。清理政府信息和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工作,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各卫生厅局及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一是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按规定及时发布信息予以澄清。三是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四是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考核、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报告、考核、评议。卫生部机关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上述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文本,统一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逐步形成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保障。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条例》执行能力。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工作的领导。要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以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加强办公厅室工作,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政务公开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时代,这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明年初,结合贯彻施行《条例》,卫生部要组织开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点,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推广。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健全,并逐步对这些制度进行规范。

为了抓住贯彻施行《条例》的契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6年卫生部办公厅制定并下发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等,对卫生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部机关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二是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三是驻卫生部监察局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司局、各单位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上述精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条例》规定,各部门办公厅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机构,要及时充实力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部办公厅和各地卫生厅局办公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各地卫生厅局和部直属单位要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的目录和办事指南,确实不能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各地卫生厅局要抓紧研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以及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保证制度,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尽快形成全国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重点抓做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条例》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参照《条例》的规定,尽快制定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已经部署有关司局研究制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文本。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的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及社会评价向社会发布并公示。二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网站、电子屏幕、公告公示栏等,对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信息、专家和医生出诊信息进行公示,主动向群众宣传行业纪律和规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患者和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向社会公示健康相关产品审批的工作程序、政策法规、申请咨询、结果查询及投诉举报等信息,定期公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结果及有关情况。四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需要,适时向社会发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措施、大众健康教育和自我保护措施等信息。

人民群众直接接触也最为关心医疗服务,因此,在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中应把公立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2006年11月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卫生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把推行院务公开作为卫生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把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到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应普遍实施院务公开,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院务公开。该《指导意见》下发后,各地积极响应,已经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在2007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经验交流会上,我代表卫生系统作了大会发言。通过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工作,是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措施。下一步,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全国选择20-30家公立医院建立院务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部办公厅要积极协调医政管理部门做好示范点的推荐、试点、经验总结、命名等相关工作。

(三)抓紧研究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和办事公开系统。行政审批和办事公开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点,建立公众、企业法人网上行政审批和办事系统是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办公厅要协调部机关有关司局把承担或管理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梳理清晰,做好在线审批的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卫生部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申报、材料预审、项目审批、监察监督、项目归档、统计分析等各种功能,实现公民、法人、企业对审批项目的动态信息实时查询。同时,要加强对全国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办事公开的规划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把办事公开融入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之中,作为服务标准要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遵守执行。各地卫生厅局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整合各方面力量和信息资源,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建立网上办事公开信息系统,重点抓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办事公开工作,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加强卫生部门户网站建设,大力推进卫生系统网站群建设。卫生部网站要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卫生部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卫生部网站已经整合为社会法人单位、群众办事服务的网上办事项目共45项,包括卫生部各类行政许可项目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综合性行政法规设定各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4项,这些项目信息和办事程序正在逐步完善中。办公厅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部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设立部长信箱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社会举报信箱。部机关各司局,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提供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以及各类卫生标准信息,公开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办事指南等,进一步充实打击非法行医、执业医师、护士注册、医疗机构审批、招标采购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内容。

各地卫生厅局和部直属单位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把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和贯彻施行《条例》的关键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卫生部办公厅已经连续两年对各地卫生厅局网站和直属单位网站进行测评,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网站建设工作。下一步,卫生部办公厅要会同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研究推进卫生系统网站群建设,建立起全国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实现全国卫生系统横向、纵向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全国卫生系统的政务公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发挥办公厅室工作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卫生部公报》、《通告》、《卫生政务通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三是积极探索通过网上公示、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同时,在卫生行政许可主要办公地点设立电子触摸屏、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四是把“两会”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保质、保量、及时答复,并在工作中采纳、落实有关建议和要求。五是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受理公民、法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公开申请,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宣传卫生政策。

办公厅室的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办公厅室主任们肩上的担子很重。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和磨练,我们办公厅室的同志们已经练就了“打硬仗、攻难关”的过硬本领,在围绕中心把握大局方面更加驾轻就熟。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全国卫生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就一定能够开创出崭新的局面,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成效。让我们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办公厅室的各项工作,把政务公开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