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11-19)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30
招标人已获得了一笔足够的资金,用于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 供货与安装合同 项目建设。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项目,在全省高速公路33个服务(停车)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共设3个合同段。投标人必须购买3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且3个合同段都必须投标,但每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可以统一编制、封装、标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必须按不同合同分别编制、封装、标识。若投标人只投标1个或2个合同的,将导致废标。
2.合同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北线(福宁公司、福泉公司)服务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合同编号:FWJK- A);
福建省高速公路西线(福州公司、南平公司、三明公司)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FWJK-B);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线(泉厦公司、漳州公司、龙岩公司)服务(停车)区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合同编号:FWJK-C)。
3.本次招标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分项工程资质或安防贰级施工资质。
4.凡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10月 30日~2007年11月3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3个合同段)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一律用现金支付,此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6.投标文件应在2007年11月19日10:00 之前,递交至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3层会议室,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迟于上述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投标人须知数据表规定的方式,在2007年11月18日12:00之前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迟于上述时间提供,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8层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3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077235
传 真:0591-87077234
联 系 人:林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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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