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峰 在陕西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陕政通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陕政通报第146期) 
 
 
  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对我省实现西部强省的目标,意义非常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筑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6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8%;实现增加值430亿元,比上年增长16.22%,占全省GDP4383亿元的9.8%,对我省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二是建筑业已成为转移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富民产业。2006年,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20万人,其中98万人来自农村,约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82%,占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521万人的18.8%,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年均纯收入已超过8000元,约占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三是建筑业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财源产业。2004、2005、2006年,建筑业对我省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9.3%、11.6%、11.7%,以宝鸡凤翔县为例,2006年全县建筑业产值就达15.6亿元,实现增加值4.6亿元。建筑业的收入不仅反哺了农业,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而且建筑业的积累又带动了当地工商业的兴旺,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虽然我省建筑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企业规模小。尽管全省建筑业企业数量不少,但是由于企业资产重组的力度不大,经营建筑品牌的能力不强,所以规模大、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少,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结构单一、覆盖面小,总包不强,专业不精,企业资质等级整体偏低。去年我省特级企业只有1家,建筑业年总产值超过十亿元的企业不到10家,超过百亿元的没有一家。二是综合实力弱。受企业规模小的制约,加之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占绝大多数,造成我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公路、水利、化工、通信等专业的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资质低,特别是融资能力差,使我省大量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项目被外省同类企业所承揽。三是市场占有率低。不少企业习惯于固守本土、依赖于本地市场,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薄弱,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和创造市场的能力不足,我省近40%的建筑市场份额被省外企业占领,而本省企业在省外的业务量则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的82%为农民工,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操作技能不高,要将98万农民工塑造为现代建筑业从业者,还需要做许许多多的相关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业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是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我省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社会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还将加快建设,其中,能源投资达1700多亿元,交通工程1600亿元,房建、市政2000多亿元,化工工程900多亿元,为我省建筑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与此同时,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我省建筑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果,为建筑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全面完成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后五年,全省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12年总产值达到3200亿元,增加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16%,占全省GDP的比重不低于10%。五年内发展2家特级企业、不少于100家的一级企业、不少于2000家的劳务分包企业,培育1—2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3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优秀企业。为此,我们必须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实施大建筑、大企业、大市场战略,打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集中度和外向度,把我省的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怎样做大做强?核心是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转变经营体制和机制,增强建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经营活力

  首先,加快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步伐。从一般竞争性行业来说,目前我省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所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国有建筑企业的改制步伐。一是要迅速改变国有建筑企业改制面低局面。目前我省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已改制的77家,改制面仅为25.41%,远低于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71.5%的改制面,我们要力争5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制任务。二是已经改制的企业要深化内部机制的转换,注意克服改制不转制的问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既改制也转制的企业还要注意逐步解决“一股独大”的状况,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国有产权出售、股份制改造、引进投资等多种途径,实现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多元化。

   其次,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经济健康发展。近几年,我省民营建筑经济虽然发展快,民营建筑企业数量已近全省建筑业企业总数的90%,但其规模小、实力弱,资质等级低,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低,家族式管理等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民营建筑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支持民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消除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建筑能人通过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通过企业收购、兼并,走规范化、规模化和集团化的发展路子。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民营建筑企业。

   再次,重点培育优势企业。要按照“扶强扶优、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省建筑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速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建筑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努力做大做强以陕西建工集团、陕西航建和西安市政建设集团等为重点的陕西建筑业“航母”。积极扶持发展一批具有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

  二、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提高建筑企业的创新素质和竞争能力

  第一,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改革工程承包方式,政府投资工程率先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相互联合,拓展企业功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发展成为综合型企业。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总承包相关工程业务。工程总承包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可以自主选择分包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责。适应国内外工程承包市场需要,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鼓励企业以“投资换市场、兼并换市场”等方式,加强与国内优势企业合作,承揽铁路、公路、航空、水利、矿山、市政、电力、通信、机电等领域项目。积极拓宽建筑企业经营领域,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房地产、建材生产、设备租赁、技术研发、服务业等领域发展,提高多元化经营能力。

   第二,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建筑业技术进步要以标准化、工业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政策推动为手段,不断提高建筑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具有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和工法研究,做好技术积累与储备,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立建筑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企业应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拿出1%—2%的资金作为技术创新基金。积极鼓励建筑业企业与科研院所、设计单位联合重组,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建筑业运作模式、设计理念、施工技术、管理体制和规范标准,转变企业的组织形态和服务功能,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服务模式相接轨,提高建筑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三,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对建筑劳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积极鼓励现有建筑劳务队、包工队办理工商注册,组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各地要把发展建筑劳务作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具有建筑传统和具备发展条件的县、乡、村把建筑劳务输出作为重要支柱产业来抓,扩大农民致富途径,增加农民收入。要建立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统筹做好农民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三、转变政府行业部门职能,为建筑企业营造适宜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

  做大做强建筑业,各级政府尤其是建设部门责任重大。为此,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各级政府要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认真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根据《若干意见》,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把对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全省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准入清除制度。严格实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持证上岗等制度,依法查处阴阳合同、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行为。要坚决制止违背规律的最低价中标、缩短工期、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坚决纠正随意进入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乱检查、乱评比、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快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加强与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的信息链接,完善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办法,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等制度,加强合同备案和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建筑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方式。

   四是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针对当前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尤其是农民工整体素质较低的现状,要通过加强岗前技术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技术竞赛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造就高素质的工程建设管理队伍和产业大军,为全省建筑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逐步实现农民工作业环境标准化,生活环境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建立农民工职业健康保障机制。

   五是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场。对省内各级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应帮助本省的建筑企业疏通信息渠道、了解衔接建设目标,促使在完善规范的招投标机制下,本省企业能够更多地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已有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建设部门或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在外省设立专门的办事处,与当地有关部门构建区域协作关系,以各种方式推荐我省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大力鼓励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独立或与国内优势企业、国外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参与我国对外援助工程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国际建筑市场劳务合作,提高建筑业外向度水平。

   六是加强对建筑业的统一、协调管理。要尽快理顺建筑业管理职能,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减少对企业的重复发证,规范各种培训、收费行为。要建立建设工程优质优价激励机制和文明工地奖励机制,提高企业建优质工程、创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各级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定期命名表彰一些经营管理水平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国内外市场份额大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家或项目经理,也可以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同志们,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为把陕西建成西部强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