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规划
来源:中国经济发展报告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深入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河北省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振兴河北服务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现状

  “十五”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省服务业在经济规模、内部结构、服务领域和就业容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经济总量不断增加。

  2001—200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绝对额由1896.5亿元增加到3360.5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服务业总规模居全国第7位。

  (二)内部结构调整加快。

  旅游、信息服务、非义务教育、房地产、现代物流、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比重逐步上升。2005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400亿元,邮电业务总量达到430.8亿元,电话普及率达到52.8部/百人,互联网用户达到408万户,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69.7万人。

  (三)就业容量扩大。

  200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960.69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由2001年的24.46%上升到26.92%。商贸餐饮、交通邮电、科教文卫和社会服务业等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四)投资比重逐步上升。

  2005年,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610.8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47.9%,比上年增长26.7%。教育、房地产、信息服务、旅游、社会服务等领域已成为投资热点。

  (五)新型业态发展较快。

  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快发展,超市、大卖场、便利店、直营店、直销店等新型业态加快普及,50多家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进入河北。全省物流配送中心100多家,连锁商业企业达到196家,门店2777个。54%的大企业和21%的中小企业建立了电子网站。

  (六)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市场调控体系框架。2005年,全省商品市场交易额达到3310.3亿元,商品市场总数4107个,其中,超亿元市场240个,超百亿元市场3个,一批大型市场得到改造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推进。产权、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和机构达到2万多个。

  我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主要表现为:

  一是比重偏低。2005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整个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二是结构不尽合理。传统服务业占据主体地位,生产性服务业发育不足,现代和新兴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基数低、规模小,缺乏带动力强的大型企业,农村服务业滞后。

  三是开放程度不高。利用外资规模偏小,累计直接利用外资不足20亿美元,在东部沿海省份中位居下游。四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差距较大。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未能把服务业放到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是体制改革滞后,产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展缓慢。教育、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许多领域被长期作为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由政府包办,通信、卫生、传媒、公共设施服务等领域长期垄断经营或市场准入条件过高,市场竞争不充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体制性障碍多,政策性约束强,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水平不足30%;一些歧视性和限制性政策措施仍未消除,服务业企业用电、用水、用地、用气价格明显偏高。

  三是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带动辐射能力不强,服务业发展缺乏载体支撑和需求基础,发展空间受到局限。

  四是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尤其是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偏低,消费能力不强,制约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五是投入不足。服务业投资比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速低于全社会投资,投资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行业投资偏少,人才结构低度化,缺乏高端人才。

  二、发展思路在新形势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是扩大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振兴服务业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国家从战略的高度,把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和增加就业的主攻方向,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政策;随着市场准入条件的逐步放宽,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加速流向服务业领域;国际服务业加速向我国转移,京津地区成为国际资本投资热点,服务业呈现出集聚发展态势,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优势接受产业辐射;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已达到1790美元,正处于消费结构转型期,服务业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我省服务业发展已具备相当基础,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的发展空间。面对新形势,我们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促进全省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着力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技术进步为支撑,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壮大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努力推进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建设。

  (二)坚持的原则。

  ——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壮大,为新型工业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

  ——与转变增长方式相结合。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根本措施,不断破除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为服务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与扩大开放相结合。抓住我国全面加入世贸组织、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南资北移”的机遇,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

  ——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服务业的根本出发点,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

  ——与推进城市化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口聚集和资源聚集效应,以推进城市化带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镇功能,为服务业发展拓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

  ——扩大总量,增加供给。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出全省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到2010年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7%以上。

  ——优化结构,提高水平。生产性服务业较快发展,消费性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程度较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服务业企业,呈现出特色化的区域发展格局。

  ——拓宽领域,促进就业。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5%以上。

  三、行业发展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

  (一)现代物流业。

  培育物流市场,创新物流业态,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运输平台、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主的信息平台、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存储配送平台。实施《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石家庄、唐山、廊坊、邯郸和张家口等五大物流枢纽城市,建设石家庄国际物流园区、唐山港能源原材料物流园区等十大物流园区,建设石家庄内陆港、唐山北方物流中心等三十大专业物流(配送)项目,构筑“立足内需、融合京津、面向全国、联通国际”的现代物流体系。

  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积极引导企业改造业务流程,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物流功能,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推广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应用信息技术提升运输管理系统水平,建立智能化的运输组织和管理体系,发展高速重载、大型专业化运载、新一代航行系统等技术,推广厢式货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快递服务。

  积极发展运输代理等中介服务。加强物流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结构,构建“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网架。

  加快铁路改造和扩能,建设和改造重点干线。调整优化港口结构,拓展港口功能。

  加快航空通道建设,大力发展国际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拓展航空过境、中转和直达运输等各类服务。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合。

  完善运输大通道布局,强化枢纽衔接和集疏配套,促进运输一体化。充分利用邮政系统覆盖全省、连接全国的物流网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金融网络体系,加强与工商企业和科研单位的联合协作,进一步拓展区域物流配送业务、一体化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及各种物流增值服务业务,  构建新型的工业品分销运输体系、商贸连锁配送体系。

  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三农”提供信息传递、物品运递、资金融通及生产生活资料的连锁配送服务。

  (二)信息服务业。

  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开发利用公益性信息资源,重点建设人口与人力资源、法人、基础地理、宏观经济、历史公共文献和科技等五大基础性数据库,加快政务、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教育、知识产权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完善数字化信息资源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深度开发并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盘活信息资源,推动信息资源的商业化开发和服务。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及各部门网站,构建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中国河北”门户网站群。开发建设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在线服务系统,实现主要业务网上办公和在线审批,逐步建立以公民和企业为对象、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广面向中小企业、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建立健全电子认证体系、信用体系、电子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应用系统。完善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的消费环境,扩大网络购物、网络教育、网络医疗,积极推动网络社区服务。发展信息增值服务,鼓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优化完善电信主干网络、宽带接入网络、移动通信网络。加快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扩大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提高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计算机、电信、广播电视三网的融合,创新业务品种,扩大市场需求。加强网络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和网络安全体系、信息服务业保障体系,提高运行效率。到2010年,全省电话普及率达到77%,宽带互联网用户达到430万户。

  (三)商贸流通业。

  合理规划和调整大型商贸设施建设和商业网点布局,健全和完善商业网点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骨干,大力发展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积极向专业店、专卖店、大卖场等多业态延伸,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拓展,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销售网络。鼓励邮政、通信、石化、医药、烟草、农资、报刊、食盐等实行集中管理和专营专卖制度的行业,以及家具、汽车销售与维护、家庭服务等领域发展连锁经营,加快推进邮政、报刊、医药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厦步伐。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的大型商贸集团。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和仓储式超市商品零售额年均递增20%左右,以社区为中心的连锁便利商店零售额年均递增25%以上,大型百货商店基本实现连锁经营,初步建成适应城乡居民小康生活要求的商业流通体系。健全商品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各种商品市场提升档次,完善功能,增强竞争能力。稳步推进中心城市“农贸市场改超市”,培育壮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支持发展专业特色市场,改造提升供销系统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棉花和食盐等骨干商品经营网络。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继续抓好重点示范市场建设,推进大型商品市场进一步扩大规模,更新业态,将石家庄南三条、新华集贸和保定白沟等市场培育成国际品牌。大力发展会展业,加强与全国行业协会、国际会展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各类国际国内会议,发展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会展,重点培育石家庄、唐山、廊坊、邯郸等四个会展城市,加快推进东北亚及环渤海国际商务节等二十大品牌展会。把发展现代餐饮业作为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内容。支持以大众消费为主的风味小吃、快餐等中小型餐饮企业,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努力培育知名品牌。引导餐饮业主由个体商户向公司企业转变,提高餐饮水平和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引导餐饮方式改革。

  (四)金融保险业。

  积极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衍生类金融服务,积极推广以银行卡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兴业务品种和融资、结算手段。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简化手续,灵活方式,满足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信贷需求。加快发展个人消费贷款,扩大个人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规模,加快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认真做好增资扩股和化解不良资产工作,强化内控管理,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发展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等方式做大做强,组建地方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管理责任,减少不良贷款。积极吸引外资银行来河北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中外合资银行、保险、证券和投资性公司。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洽谈会、金融新业务新产品推介会,努力疏通银企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渠道,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产权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加快培育境内外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大力培育保险市场,调整优化险种结构,加快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完善保障型产品,开发投资型产品,创新衍生型产品,发展网上保险、远程理赔等新的服务方式。引进保险经营主体,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培育发展保险资金运作机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发展各类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公估机构。

  (五)房地产业。

  以改善供给、规范交易为重点,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促进房地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优化结构,增加供给,提高关联带动作用。以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条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提升商务楼宇规划建设档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产业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二三产业聚集发展。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环保的要求,搞好住房设计和建设。进一步激活二级市场,完善房地产市场功能,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住宅买卖、交换、抵押、评估一条龙服务。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住房保险,完善个人住房融资机制。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大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积极推行业主大会制度。

  (六)商务服务业。

  进一步培育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公证、评估、咨询、调查、监理、认证、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和职业介绍等中介组织。大力发展高水平的创业风险投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营销策划等服务业。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精通世贸规则的专业性中介机构,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加强和完善电器、电子信息产品、设备、工具维修服务,强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国际合作,通过引进专家和高层次留学人员、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商务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或中介法人机构。鼓励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培育经纪人队伍。继续推进各类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中介机构独立、依法、客观执业,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七)科研和技术服务业。

  大力发展技术开发及转移、科技信息及咨询、知识产权及认证、技术交易等科技服务业。依托环京津创业带,建设以中介服务体系为核心的技术交易市场,建成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以高新区为龙头,建设功能材料、先进制造、环境保护、仪器仪表、纳米技术等研发中心。立足于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与研发服务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模具设计、平面设计、汽车工装设计、IC设计、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等,积极创建工业设计园区,推动与科技成果孵化的融合与联动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产业,充分发挥石家庄、保定、廊坊等软件园的载体作用,吸引国内外一批软件企业入驻,建设成为国家级软件开发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建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和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现代中介服务网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积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区域性和行业性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各类科研机构通过资产重组,与企业共建科研联合体或成建制进入企业,构建以企业为平台、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社会科技服务机构为中介、政府积极推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创办民营科技企业,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创业风险投融资体系。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安全认证、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农业技术支持体系,发展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整合农业科教资源,加强县乡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确保每个乡镇建一个科技推广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其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推广水平。发挥供销社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站的科技服务功能。

  (八)水利、环境和公用事业。

  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供水服务能力。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管养分离。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加强城市供排水、中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增强安全供水能力。以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京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推进水环境修复,做好工业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湖泊、河流水质状况,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培育和规范环境保护产业市场,加强市场监管。鼓励、引导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开展环境治理工程,培育一批环保设施运营专业化队伍。稳步开展和推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环境监测和社会化服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的招投标。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国内外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立起政府引导、产业化运作、多种所有制参与的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体制。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境污染处理等经营性领域,通过招标放开市场,由政府授权实行特许经营。到2010年,设区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6%。

  (九)居民服务业。

  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加快从福利型向经营型、分散型向规模型、事业型向产业型转变。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家庭医疗、家庭教育、清洁卫生、保养维护、幼儿服务等各种便民、利民的家政服务。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推进养老领域的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和外资采取各种形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企业。围绕社区卫生保健、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绿色回收、小区环保、保洁保安等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社区公益性服务的市场化,培育新的社区服务增长点。强化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组织服务功能,帮助大龄下岗职工和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居民解决就业问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岗干部和复转军人创办社区服务业。加强对农村居民就业服务指导,重点做好对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和进城务工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卫生和社会保障业。

  深化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规范医疗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发展壮大卫生事业。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医院改革为契机,带动农村和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公共卫生资源比重。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大力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生殖健康为重点的预防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改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将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尽快实现全覆盖。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做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推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增强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制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逐步提高城镇低保标准,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十一)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招生和毕业政策、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强与境外交流和合作,鼓励外商投资办学。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在规范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理工大学等新校区。

  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出版、演艺、书画、娱乐等产业,拓展新颖、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领域。推进文化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及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大力发展网络文化、网络娱乐产业,丰富中文数字内容资源。加快发展动漫产业,提高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优化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地方特色精品文化发展,以历史文化名城、重大历史文化遗产地、著名景区和新兴产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创新文化产业发展体制,落实文化产业政策,规范搞活文化市场,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积极培育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壮大出版、报业、广电等集团,鼓励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加快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加快城乡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河北博物馆、省图书馆(扩建)、三河成功大广场、唐山渤海大厦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奥运带动战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把公益性体育设施纳入小区建设规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系,重点发展竞技表演、健身娱乐、体育用品、体育彩票、体育传媒市场。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以多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培育知名俱乐部,组建和壮大河北体育产业集团。

  (十二)旅游业。

  实施精品战略,培育龙头,打造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在充分利用现有景区、景点发展观光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以森林、草原为主的生态旅游,培育工业旅游、商务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完善自助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旅社和汽车旅馆。进一步推进旅游体制改革,整合旅游资源,探索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有偿转让,把景点建设与生态、商贸、会展建设,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购物娱乐、商务活动结合起来,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旅游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中华长城系列游、秦皇岛滨海度假游等14个重点项目。加强区域合作,构建与京津相融合的大旅游圈,建设环京津、环渤海、环省会三大旅游圈,构筑京津石、京承秦、京津秦、京津保、京保张和京承张等六大旅游“金三角”板块。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繁荣旅游购物市场。加速旅行社整合重组,促进网络化、品牌化和规范化经营。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强化市场营销,加强旅游推广宣传。

  四、区域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推进服务业区域布局特色化,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建立集约型产业发展模式。

  (一)促进城乡服务业协调发展。

  中心城市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高商贸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教育、卫生、文化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进一步壮大和完善产权、人才、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积极推进业态创新,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城区“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集中布局金融和商务服务机构。  在城市中心区,集中布局中高档商业设施,打造中心商贸圈。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集中发展购物、餐饮、娱乐和旅游服务。

  农村地区要推动服务资源向县城和小城镇集中,努力打造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业聚集区,增强产业聚集能力。充分发挥县城和小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依托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和产业基础,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壮大传统服务业规模,加快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规划建设有特色产业支撑的大型流通设施或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吸引中心城市的各种连锁店、专业店、专营店等新兴业态创办分店。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民营科技组织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搞好农资农贸市场建设和农产品运输、仓储、交易、技术推广等产业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交通网络,加快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

  (二)促进区域服务业和谐发展。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以劳务输出和劳动力转移为特色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技术服务体系,尽快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拓展领域,提高产业化水平。张承地区,立足于发挥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皇家”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和特色农产品市场,建设面向“三北”的物流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在经济发展较好地区,大力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规划和发展物流、研发、设计、创意、金融、保险、会展、信息、分销和专业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发展人才、技术、产权、房地产、金融等要素市场,谋划建设为先进制造业服务的聚集区和聚集带。围绕开发区、交通枢纽和产业集群,建设技术服务和跨区域综合物流基地。大力发展为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配套的服务业。

  (三)促进京津冀服务业联动发展。

  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加强与京津的联合协作,从更高层次融入大北京经济圈。积极承接国际及京津服务业转移,努力对接京津服务需求,强化与京津的分工协作和相互融合,在沿京津一线地区规划布局一批现代物流、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会议会展、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项目,努力形成连接京津的服务业聚集带。积极扩大省际间服务贸易,培育壮大区域服务市场,拓展京津服务市场。努力创造条件,吸引京津的先进生产要素和品牌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借鉴京津服务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业态和新做法,推动服务业资源整合,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竞争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组改造。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完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股权多元化。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各类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创新,促进主辅分离,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外包,降低商务成本。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搞活国有中小型服务业企业。

  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旅游、社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除金融保险和文化、广播影视的部分领域外,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国有资本逐步退至相对控股或参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服务业体制改革与创新试点。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服务业发展。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入的领域和政府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外贸易、交通运输、水利、通信、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医疗机构、港口等领域的投资经营。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明确规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作为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新办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政策扶持。

  促进非公共服务的产业化。对事业单位按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途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要与原部门脱钩。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快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增加会议服务、公务管理、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方面的服务外包需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培训中心、招待所、食堂、印刷厂、专业性较强的科研单位及服务保障性企业尽快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对具有双重身份的单位先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再进行改制。对法人企业可通过股份制、兼并、拍卖等多种形式进行改组、改造。新组建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主辅分离。

  (二)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

  针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服务贸易的新特点,按照“国家承诺的及时开放,国家鼓励的尽早开放,国家未明确的争取开放”的总体思路,主动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尽快推进服务业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

  加大物流、科技、金融、商务、信息、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引资方式,积极探索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招商、项目定向招商、委托招商、对口招商、网络招商、上门招商和BOT项目融资等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广告、营销等服务业,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精通WTO事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为吸引外资创造条件。

  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支持省内服务业企业与世界著名大企业大集团组建战略联盟,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与国外大型连锁企业合资合作,兴办零售和批发企业,吸引其在我省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等,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服务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力发展对外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创汇企业享受生产贸易创汇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积极吸引港澳资本进入分销、现代物流、金融、会展、广告、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增值电信、科教文卫体等服务行业,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合理引导消费,努力扩大服务需求。

  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逐步扩大消费需求对服务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引导服务业企业针对需求结构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服务消费。围绕住房、汽车、信息服务、旅游、休闲、教育、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消费型服务业。完善消费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增加居民即期消费。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方式,增加消费信用品种。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和作息制度,倡导职工利用休假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服务消费。把扩大农村消费作为增加消费总量的重要方面,加强农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服务设施条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

  (四)加快城市化进程,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

  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协调”的要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城市集中供热、燃气设施,加强城市绿化和环保,努力把中心城市规模做大、功能做强、形象做美。依托工业小区、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建设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提高小城镇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管理,取消限制人口进城和跨地区流动的不合理收费,积极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建立和执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准迁制度。鼓励中心城市的企业“退二进三”。调整优化主城区用地结构,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和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加快旧城改造步伐,鼓励工业企业特别是一些污染环境和亏困企业迁出主城区或原址开发建设服务业项目。搬迁企业原占有的划拨土地改为有偿使用的,土地收益可部分返还企业用于异地建设新厂。

  (五)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资质及审批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重新评估,简化前置审批,减少中间环节,清理不合理收费。全面推行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对服务业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服务业行业用水、用气、用电、用地价格不合理问题,实现服务业一般企业用电、用水等价格与工业企业并轨。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相关行政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进行统一清理和审计,重新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擅自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人员,实行群众举报“一次查实下岗”制度。禁止向服务业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对服务业企业的各类检查,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执行公务,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活经营活动。改革各类证照年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采取取消、合并、延长年限等办法,把监督重点放在企业是否合法经营和照章纳税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种年检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认真执行和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各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对企业和项目投资时,不再按所有制性质划分,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服务业企业要积极进行投资。

  (六)加强项目建设,增加资金投入。

  重点围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就业服务等现代和新兴服务业,积极谋划建设项目,建立全省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库,做到建设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加强项目调度,推进建设进度。在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吸引银行信贷和民间资本投入。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作为地方配套,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也要设立相应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促进银企合作。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发行企业债券、境内外上市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能力,积极向服务业企业倾斜。

  (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

  深度挖掘服务业安置就业的巨大潜力。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增加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行业的就业机会。规范发展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到民营服务业企业就业。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的投入,有重点地建设一批高水平就业培训机构。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省市县三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完善和规范各项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劳动者、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八)推行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业技术含量。

  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全面贯彻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适时制定地方标准,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质量管理、现代物流、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为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服务业的密切结合,提高计算机和网络在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拓展服务领域,变革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促进服务业发展规模、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加快培养和引进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培养和引进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的现代物流、信息、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吸引和聘用国内外高级人才。健全完善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战略决策,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把服务业发展摆到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健全服务业工作协调领导和办事机构,理顺政府管理部门职能,明确部门分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省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等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强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作用。  探索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地区、部门、单位,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到位”。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健全经常性的服务业统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对服务业的形势分析,建立健全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推进性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