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的经济活动必然都伴随着货币的转移和资金的流动。支付体系是指实现货币转移的制度安排和技术安排的有机组合,主要由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组织、支付体系监督和相关的法规制度等要素组成。支付体系是一国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过去的20年,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不断获得应用,支付体系经历了革命性的大发展。现代支付体系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支持经济金融发展、促进经济一体化、密切各类金融市场的有机联系以及转变货币政策调节机制、带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并且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日常支付方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支付体系日趋完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对加快社会资金周转,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7年上半年,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及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3.1亿笔,金额335.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4%和40.1%。
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广泛应用,基本满足了社会经济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对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支付效率,培育社会信用,促进金融创新和塑造新型支付文化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上半年,全国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71.1亿笔,金额25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6%和21.3%。
支付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支付服务市场化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分工的细化,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支付清算组织为补充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并呈现出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支付服务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同时,以安全、高效为核心目标的支付体系监管体制和制度基本确立,支付风险监督管理得到了加强。
随着中国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基础设施和支付环境将大为改善,并以此促进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类经济活动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建成并推广到全国。该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的运行,可以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支付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持,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清算组织创新支付业务、拓展支付服务功能的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