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开展2007年州市电子政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信产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3月,省委副秘书长、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协调指导组组长罗杰在全省信息产业工作会上同16个州(市)政府签订了《二OO七年度云南省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以下简称《考核责任书》)。目前已接近年底,为做好2007年电子政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对照检查各州(市)对《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和了解各州(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和所取得的成绩,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总结各地电子政务建设中的经验,以推动我省各州(市)电子政务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年初与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协调指导组签订《2007年云南省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16个州(市)。县(区)的考核工作由州(市)一级统一组织。

    三、考核内容

    根据《2007年云南省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本次州(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围绕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的五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按100分制进行打分。其中,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占20分;2、规划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占10分;3、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占20分;4、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情况占40分;5、人员培训情况占10分)。

    (二)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次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提交上报的材料填报情况的附加考核(按20分为满分进行酌情加分)。

    四、考核方式

    本次绩效考核采取各州(市)先自评,填报《2007年云南省州(市)电子政务工作自评报告》(附件一)和《2007年度云南省州(市)电子政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根据各州(市)材料上报情况,省里将统一组织,派出考核组,分赴各州(市),进行实地考查,并依照《指标细则》进行现场评分。

    本次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绩效考核,将对16个州(市)进行评分和名次排序,并依据得分情况,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州(市)工作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政府按照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完成本地区电子政务工作的自查工作,填报附件一、二,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协调指导组办公室。

    (二)各州(市)政府参照《2007年云南省州(市)/县(区)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绩效考核指标细则》,组织完成对所辖县(区)的电子政务工作的绩效考核或评估;完成所辖县(区)的《电子政务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自评报告》的材料收集工作,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协调指导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