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2日人民日报载,重庆市一改“政府发布、媒体公布”的惯例,将举办每月例行一次的自主新闻发布会,媒体可以充分发挥主动性,提与主题无关的问题,政府新闻发言人原则上不得以“无可奉告”来搪塞。
在一些地方,“官本位”思想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内心。一些人想拥有一种平等“说话、知情、监督”权,祈求一种 “公开、透明、公正”的生存环境,似乎成为他(她)心中的一种“奢求”。重庆市政府的这种自主新闻发布会让媒体接受政府信息,从“应式灌输”转变为“自主式互动”更着眼于公众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传递出一级政府的政治文明信号,令人耳目一新而为之称赞。
选择“民本位”,还是“官本位”,体现出一级政府的“官念”更新。针对一些热点政策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政府采取的态度、措施等通过与媒体的“自主式互动”,不得以“无可奉告”来搪塞,从而更好地接受百姓、媒体的监督。每一件突发事件,通过这种“媒体互动”达到“尽可能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不让政府部门中的 “官本位”思想影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更好地保障好老百姓的切身权益,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反观旧的媒体“应式灌输”发布政府信息,由于发布的“单向性”决定其接受对象的“盲目性”,很难达到“政府与媒体、百姓”之间的共鸣,还助长了一些行政垄断部门“权本位”思想。如何发挥“媒体互动宣传、监督”作用,克服 “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的“玻璃门”现象;还媒体一个“清白面目”,使媒体跳出“政策代言人”形象。
新闻前辈穆青说:“批判是为了进步,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这是舆论监督的目的所在。”媒体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在百姓和政府之间传递一种更多的有用信息;其宣传的角度是冲破这道“玻璃门”;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享有公平;既要有利于百姓对政策的知情权,更有利于政府政务公开的落实。通过这种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使涉及百姓的新政策信息达到一种“广、快、好”的政务公开效果。
从2008年5月1日起,即将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我们也不能看到: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6年来,虽然一个“透明、高效、务实、廉洁”的阳光服务型政府,已在全国蔚然成风,但是政务公开还需任重道远,急需“官念”更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创新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务公开。 作者: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