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明确2007年全省粮食工作任务
来源: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全省粮食局长会议上,江西省粮食局进一步明确2007年全省粮食工作任务是,重点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6号),抓好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粮食安全、巩固扭亏增盈成果、推进和谐粮食行业建设等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努力实现改革与发展目标   

    一是明确企业改革目标。今年要力争组建1—2家市级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每个设区市要有1—3个重点县(市、区)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每个县(市、区)要有1—3个重点所(库)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   

    二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各级粮食部门要根据赣府发〔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具体改革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并逐项推进。   

    三是抓好典型推广工作。各设区市粮食局要掌握本地区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省局将加强对省粮油集团公司和吉安市、高安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是争取政策扶持。省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出台对国有粮食做优做强组建集团的具体扶持政策。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五是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各地在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摸清家底,掌握国有资产的分布及质量状况;确保产权归属清晰,资产估价科学;严格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种好粮;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帮助农民卖好粮;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储好粮;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的“四帮”要求,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油生产、市场供需等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发布,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农民粮食生产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正确引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不断提高粮食经济整体效益。各地要加强与农业、种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把引导农民生产适销价好的粮食作为一项利民工程长期坚持,切实抓好。   

    二是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各地要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改善收购条件,方便农民售粮。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和开展粮食经营活动,培育和规范农村粮食经纪人,活跃粮食流通。各级粮食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将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交给农民,让农民种“放心粮”。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今年粮食市场价格走势的监测分析,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或不启动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指导企业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三是推广农村科学储粮技术。有关市县粮食局要配合省局组织实施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各地粮食部门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户储粮知识,大力推广农户储粮减损的新型、适用技术与设备,开展农户储粮设施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农村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指导农户安全储粮。   

    四是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今年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每个县(市、区)要整合现有粮食加工资源,重点扶持发展1个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的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发展和扩大粮食订单面积。要求每个县(市、区)订单粮食面积争取达到粮食播种面积的25%以上,全省力争达到粮食订单面积1200万亩以上。要在利益上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争取当地县、乡政府及村委会的支持,提高订单履约率;努力开发优质名牌产品。要加大产品的营销力度,着力唱响“金佳”等品牌,通过整合、联合、贴牌等方式,用几年时间在省内形成几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江西大米品牌,提高我省大米市场占有率。   

    三、巩固扩大扭亏增盈成果,努力实现县县盈利   

    一是要落实责任。今年要在去年全行业盈利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省各县(市、区)国有粮食企业盈利的目标。要细化量化扭亏增盈目标,并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真正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   

    二是要加强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业分析亏损及实现盈利的原因。同时,指导企业搞活粮食经营,增强盈利能力。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大力压缩费用开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三是要严格制度。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坚决纠正会计核算上的随意性,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和盈亏的真实性。   

    四、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努力做到依法管粮   

    一是完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落实行政管理经费。尚未完成“三定”方案调整的市县粮食局,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今年内完成“三定”方案的调整工作,并设立内设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省政府6号文件要求,确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核定并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的职责、机构和人员,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理顺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经过近年来的实践,粮食依法行政任务越来越繁重。省政府6号文件明确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政企分开的条件已经具备。各级粮食局特别是县级粮食局要把主要精力转到依法行政和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上来,坚持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真正让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加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倡导文明执法,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工作。   

    四是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要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向社会粮食流通领域延伸,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组织对全社会粮食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收购市场放而不乱、管而有序;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加强对省级储备粮陈化粮销售出库后的流向进行追踪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要积极开展原粮卫生调查、粮食质量抽查和品质调查等工作,提供我省粮食质量信息,为粮食生产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各项基础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粮食经营基础设施的管理,抓好相关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对现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功能提升,提高使用效益。要完善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增强仓储保管密闭意识,提高仓储管理的水平,搞好保粮技术创新,确保库存粮食安全。要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和职工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职工业务技能。   

    五、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确保我省粮食市场稳定   

    一是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按照省政府的决策,合理确定省级储备粮规模,调整省级储备粮布局,组织省级储备粮的轮入。按照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落实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各地要借鉴近年来部分市县建立地方储备的做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要加强对市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时候,有可靠的粮源供应。   

    二是指导企业做好粮食销售和市场供应工作。要指导企业做好商品周转粮的经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与主销区签订粮食销售订单,实行未购先销,以销促购,积极推动粮食产销衔接,积极与粮食产销区联合举办产销合作洽谈交易会,为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搭建平台。要指导企业坚持不卖原粮、成品粮出省的原则,提高成品粮外销比重。要指导非粮食主产县的粮食企业采取外购外销、外购内销等方式,搞活粮食经营。要适应市场要求,采取灵活经营方式,逐步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城镇粮油供应市场份额。同时指导企业积极推广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大力拓展农村粮食市场。要坚持以兵为本、平战结合,继续加强军粮供应主渠道建设,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服务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粮食应急准备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方储备粮应急动用预案,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确保在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及时将地方储备可用于消费的成品粮油投放市场,保证市场供应。今年要重点抓好《〈江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报告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统一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粮食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高效运行。   

    四是加强社会粮食统计和市场监测分析。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市场调查和粮情分析,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粮食供求、质量、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高社会粮食统计的覆盖面,确保粮食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科学和及时,充分发挥粮食统计在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要继续坚持活跃粮食流通、规范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周期、提高流通效率的原则,培育、发展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粮食批发市场和南方粮食交易市场的整体服务功能,重点建设若干个面向销区的粮食批发物流中心和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要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江西省现代粮食物流发展规划》,促进粮食安全、快捷、高效、低成本流通。   

    六是建立完善粮食信息体系。要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加快全省粮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水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要实现省市县三级粮食局的网络互联,为建立全省粮食信息系统提供网络支持。要推进“全省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建设,及时准确地采集、处理全省粮食购销调存数据,提高调控效能。要推进粮食统计信息系统、地方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粮食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和省市县三级粮食局网上办公系统的建设,提高各项粮食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加强各级粮食局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办事,提高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今年要力争全省粮食信息系统建设有实质性进展。   

    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推进和谐粮食行业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粮食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做好粮食工作。要积极开展“弘扬和谐精神,推进创新创业”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尤其是设区市粮食局领导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县级粮食部门的改革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为实现粮食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粮食部门经济效益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增强“三种意识”的要求,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开拓创新的锐气;增强公仆意识,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节俭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抓好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粮食购销中弄虚作假、掺杂使假等腐败行为;抓好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的清理,严禁顶风违纪建设楼堂馆所和奢侈浪费;抓好粮食收购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三是加强粮食系统行风建设。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粮食购销中损害群众利益和不讲诚信、不守商业道德等方面的问题,树立粮食部门的良好形象。要倡导勤政节俭良好风气,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是继续开展全省粮食工作综合考评。为促进各项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省粮食工作综合考评,对企业改革、依法行政、扭亏增盈、粮食购销、产业化经营等主要工作进行考核。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落实目标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全省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抓好和谐行业建设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关注民生,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努力构建和谐粮食行业。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化解行业内部各种矛盾。要抓好生产生活、储粮药剂、学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全行业的安全稳定。要做好老同志和工青妇、协会、学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粮食行业中的作用。要加强机关和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与和谐粮食行业创建活动,实现粮食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