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春 :四种思维 改变一把手电子政务观
来源:计算机世界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电子政务在实施时之所以难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一把手是否能够认识到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的本质差别,在于一把手是否想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在于一把手是否能够摆脱“救急管理”、“应付管理”的习惯做法。

  电子政务项目通常被人们称为一把手工程,以强调首长重视、直接领导、积极推动对电子政务项目成败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电子政务建设的特殊性。从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实际发展情况看,首长重视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成功实施确实事关重大,一些电子政务建设成就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其最高首长通常就是电子政务事业的热心拥护者、推动者。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些成功的电子政务项目是与特定的领导人的个人理念、学识、独到的眼光和战略发展思维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没有这样的一把手,就不可能建成成功的电子政务项目。在电子政务的应用方面,也是一样,这样的一把手在位一天,电子政务的运行就能延续一天,而一旦重视电子政务应用的一把手另有高就,已建成项目就会面临倒退、反弹的危险。这说明了一把手的重视、正确的电子政务建设定位、清醒的战略指导对电子政务建设实效的重要意义。

  一把手是关键

  一把手的重视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成败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是电子政务项目实效的实现,仅仅依靠一把手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有越来越多的例证表明,同样是一把手的推动,所带来的不仅不是电子政务的有效应用,而是耗费巨大的“电子政绩工程”、“电子面子工程”,这些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工程”,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影响了电子政务事业的未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电子政务的形象,增加了电子政务实施和应用的难度。因此,某种程度上看,对富有成效的电子政务建设而言,一把手的重视和推动固然重要,但一把手为什么重视和如何推动的问题更具有核心、关键的意义。从这个角度出发,目前一方面需要大力提倡、鼓励一把手对电子政务事业的介入。但另一方面,一把手自身也需要深化对电子政务的认识和理解,迅速超越等因奉此、鹦鹉学舌、照办照抄的办事模式。认识到不是为电子政务而电子政务,发展电子政务是为了更好地改进政府管理,有利于制度创新和政府、社会的高效率、低代价的可持续发展。

  一把手的发展思维

  具体而言,合格的一把手电子政务发展思维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一把手必须对本地方、本部门政府管理的现状有强烈的改进意愿。希望通过电子政务实现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尤其是能够为未来进一步的制度创新预留必要的操作空间,而不是仅仅着眼于现有管理的完善化,更不能是现有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和仿真化。一把手如果不能对管理的现状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不能够在较高的层次、开阔的视野里对管理现状开展批判性、建设性反思(哪怕现有的管理体制效能还没有完全丧失),仅仅停留在工具性、维持性引用管理工具的层面,电子政务的潜力将无从发挥,电子政务的意义会大打折扣。

  第二,一把手必须深刻理解技术手段——管理改进——制度诱变的内在联系。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实现执政为民宗旨的价值层面上认识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尽管技术手段的发展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对具体的管理技术手段而言,其对体制、制度具有不同的创新功能。另一方面,具有先进型、超越性的技术手段对管理体制和制度也具有能动、创新的功能。一把手如果能认识到从技术手段的改进入手,经过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改变不合理、不完善制度的目标的话,那么一把手对电子政务的规划、设计和指导,将不会仅仅停留在工具、技术的层面,而是战略性、前瞻性的。因此,在这样的思维指导下的电子政务建设将一定会具有极大的政治和时代价值。正如特定历史发展阶段都会存在特定形态的管理技术和工具的情况一样,一把手正确地理解和推动电子政务事业的发展,在新世纪将会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更准确、更迅速地迈向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境界。

  第三,一把手必须注重电子政务的实效。电子政务的实效体现在政府管理的实际改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和意识的进步方面。从政府管理实际改进的角度看,电子政务实施以后,如果政府管理不能发生大的改观,政府服务的能力没有根本性的提高,那么电子政务的意义实际上是不显著的。因此,一把手必须具有紧迫、明确的政府管理标准和绩效意识,并落实在具体的制度中。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电子政务项目实施之初和应用的过程中,一把手必须建立明确、具体、量化、可操作的管理评价标准,提出旨在提高政府管理实效的包括信息技术和政府管理技术在内的标准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管理的改进、制度的创新最终都必须体现和落实在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意识上,没有合适的机构和合格的工作人员,技术和制度设计都不会具有真正的价值。因此一把手注重电子政务的实效,如果不能落实在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和意识的进步上,即使是再先进的电子政务系统,也会蜕变为高级摆设。

  第四,一把手必须规划和构造单位内部的信息、权力和组织结构。电子政务在运行形式上体现为特定形式的信息流、权力流和一定形态的组织结构。如果说,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有差别的话,那么电子政务实施以后政府的信息流、权力流和组织形态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信息流的状态将会发生的变化。是共享的信息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管理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还是继续高度垄断和封闭?尽管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还是相当困难的。而要实现一把手宏观规划和控制的职能,信息的开放和权力的下放是基本条件。

  一把手在规划和构造单位内部的信息、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时候,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全面监控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尊重工作人员权利的问题。尽管电子政务是高度非人格化的管理工具,但说到底,电子政务是物而不是人,决定政府管理最终实效的仍然是政府工作人员。因此,维护和扩大政府内部最广大多数工作人员的权利,进一步下放权力,实现全面监控条件下的赋权,应当成为一把手电子政务思维中不亚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之所以如此,目的在于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在相应的技术条件下,能够积极发挥与技术空间相匹配的巨大能动性、生产力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