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乾:地方政府应该是未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主体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广乾博士在“2003中国信息化应用大会”上发表观点认为,就地方层面来看,电子政务的网络结构及政府、党委、人大、政协等各方业务关系都应围绕门户网站来安排和处理。这意味着今后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应该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变,地方政府应该是未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主体。
  李广乾博士建议,可以考虑在《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一年来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出台文件,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补充规定,以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在电子政务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指导,克服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落后与混乱局面。

  电子政务的领导部门可就不同层次的政府门户网站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划,并以此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那些缺乏电子政务规划能力的地方政府的规划依据,以体现国家电子政务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决定了同级政府机关(如地级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事务的同质性。例如,对各个地级市政府而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的90%是相同的,真正体现地方特色的行政管理业务毕竟只是少数,这就使得为同一层次的政府机关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规划具备了现实可能性。对每个大中型城市政府来说,内部办公、公文流转、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内容、程序以及管理制度等都大同小异,因此也可就这些同类事务制定统一的标准,供各级城市政府机关参考、使用。

  此外,由于政府门户网站将成为各地、各级地方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因此必须对其统一规划,包括统一网页背景、统一栏目设置、统一业务流程与与后台业务整合方式。这就是说,虽然不同地方的企业和居民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处理业务,但是他们所面对的政府网站形式以及网上业务办理过程却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同一个中央政府。

  统一规划的好处,一是可以节省各地电子政务规划的时间与精力,减少盲目性;二是便于电子政务硬件系统的标准化,便于各地、各级政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便于对各地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进行比较与评估,深化各地电子政务的发展,促进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电子政务的建设方面,要克服“无为而治”的错误观念。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过于依赖市场和企业的作用,但在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和市场发展都未规范和完善的条件下,电子政务的完全市场化运作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其实,在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与指导方面,恰恰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领导部门可以、能够而且应该“有所为”的地方。电子政务毕竟不是电子商务。

  李广乾认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还应引入评估机制,推行“准入制度”。

  目前,电子政务已经在全国展开。但是,电子政务建设必须首先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满足各种必不可少的要求。“跨越式”发展战略在这里是行不通的,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具体做法就是引入评估机制,推行“准入制度”。

  评估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基础,即当地企业和公民的计算机与信息网络应用水平;二是地方政府的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具体考察地方政府机关与公务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具体考察地方政府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业务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政策调整和准备情况。后两个方面考察的是政府自身的能力,而第一个方面考察的是政府之外的环境,也就是说,国家在电子政务领域必须推行“连带”政策。

  根据评估结果,国家电子政务的领导部门可以实施“红”、“黄”、“绿”三级水平的分级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如果上述三个方面的评估结果都不合格,那么国家电子政务的领导部门就必须亮出“红牌”,不能批准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限定它在这三个方面的努力目标与计划。只有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已达标的情况下,才能亮出“绿牌”准予通行。“黄牌”的标准比较难于掌握,一般来说,只要有一个方面达标,就可以按照分步骤、按领域、逐步展开的原则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