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公告(11-13)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11-08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信息通讯处的委托,就其单位采购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建设监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合格供应商条件:
A、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B、投标人具有省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C、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一、询价采购编号:SZCH2007-X-066
二、采购货物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苏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及警务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软件开发监理 1 详见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监理项目内容
苏州市公安局警务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是实现各类治安巡防力量、防控手段、情报信息、业务数据基于电子地图电子化的综合应用系统。系统的建设思路分为:形成地理图、动态分布展示、自动预测分析。
苏州市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是一个以警务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为依托,结合情报信息系统,并通过不断的信息化建设、融合形成统一的警务分析决策、指挥调度的平台。在这样一个警务平台上,将会形成一个快速反应的警务网络;为提高决策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指挥调度的高效性、出警的及时性提供相应的信息化手段。
(二)监理要求
监理方将从项目需求分析阶段介入上述两个软件项目,参与整个项目的重要过程,并定时发送监理日志、监理周报、重要会议记录、监理月报等监理实施成果,从第三方角度提出对项目需求、程序设计、程序编码、数据库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记录项目每个阶段产生的问题并且及时向双方负责人提出预警和处理方法的建议。
本项目监理重点主要在开发需求控制、开发进度监督、开发质量监督、系统整合测试、系统验收监理等方面,监理方监督开发方的整个过程,同时也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建设方与承建方顺利实施上述系统的建设。
监理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应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独立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公正、科学地为申请方提供优质的工程监理服务,严格保守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秘密。
(三)监理内容
监理方应实施的工作包括:
1.参与项目的需求分析及软件及数据库的结构设计,对需求分析和软件设计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2.在开发现场进行监督管理,以协调会、演示会的形式,对代码开发的过程形成监控。对于每个功能模块对照之前指定的需求说明书,进行走查,监督开发单位的测试活动;
3.对重点模块进行详细审查,并在审查结束后生成审查报告;
4.协调软件系统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开发活动,制定系统开发进度表,为开发进度设立检查点,以检查点为基准,对系统进行阶段测试并生成阶段测试报告;
5.在开发方提交验收报告申请后,负责对系统进行验收测试,填写验收意见;
6.每周向建设方提供建设情况周报,提供阶段性监理报告;通知承建方项目相关事宜;
7.在项目需求变更时出具变更申请意见,并负责建设方和承建方之间的协调;
8.对于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跟踪;
9.管理开发中产生的文档,对项目会议作记录;
10.根据承建方的项目完成情况,出具支付款意见。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上午11:00前。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五、响应报价要求:
(1)响应时应对所响应采购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2)响应报价应包括整套方案中列出的全部设备物品和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安装、调试、仓储、采购单位所要求的服务费、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3)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一周内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六、采购货物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七、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及供应商的承诺执行;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A、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B、投标人具有省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C、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九、其他要求:
(1)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个项目完成之日止。
(3)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4)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
(5)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并生效,采购的物品运送到交货地点经采购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通知要求,提交《报价明细表》、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代理资质(须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2)《报价明细表》
(3)《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明细表》总价均以大写为准。
十一、询价响应评审办法:原则上投标书符合本询价书要求的最低价成交。
十二、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
联系电话: 0512-65225661-20576
联 系 人: 庄唯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61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7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邬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