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热议“促进信息化”
来源:大众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来自省信息产业厅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互联网网民数量达到1300万人,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200多万户,集成电路卡发卡总量突破2亿张,信息化已经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中。在没有上位法作依据的情况下,我省制定了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以规范我省的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化发展。日前,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记者采访了部分省人大常委,了解了主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召开视频会或网上会议很省钱

  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由于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属于新兴领域,一些行为尚不规范,急需制定法规来规范。

  条例草案作出了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促进跨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效能。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多位省十届人大常委均认为,条例草案中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规定不足。省人大常委侯保荣说,现在,我们开个常规会议,又是吃,又是住,往往要几万、几十万元,费用很大,可会议内容却并不一定很多,时间不长就能结束。而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开个视频会或网上会议变得很简单,能省下很多钱,会议质量和效果也是不错的。减少常规会议造成的浪费,需要各级转换思路,改变政务形式,跟上信息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在条例草案中应当作出更加有力度、更加明确的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规定。

  政府投资信息工程项目都论证

  据悉,目前全省电信、广电、电力等各类光缆线路总长度近40万公里,卫星地球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短波和超短波电台等近10万个,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同时,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条例草案作出了一些避免浪费的规定:“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在按照程序审批前,应当征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省信息资源开发标准和目录体系,引导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鼓励多领域、跨行业的一卡多用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省十届人大常委段璋银说,凡是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都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而不能规定在“必要时”才组织论证。另外,信息化工作中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容易导致行业垄断,而且浪费严重,应当尽量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搞好管理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省人大常委孙宗明也认为,电子产品更新快,极易造成浪费。比如手机,有的年轻人往往不到一年就换一部手机,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完全是为了追求时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更新换代方面的研究,充分利用淘汰设备和产品,尽量减少浪费。

  信息化服务项目应当规范

  在信息技术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信息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条例草案规定,省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全省通信网规划,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鼓励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鼓励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传统产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技术开发费用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省人大常委孙宗明说,电话的电子语音提示功能是先进的,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一些电话的电子语音提示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没有接通。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像电话电子语音提示等各种信息化服务项目,体现以人为本和方便、快捷的原则。

  省人大常委刘克训认为,信息化并不意味着复杂化,它应当更加人性化,应该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条例草案中不能过多强调如何管理,尤其不能靠罚款来代替管理。要进行一定的超前研究,把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以使信息化和高科技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